爲忽悠法官他造出了全新的「法律名詞」 最後將自己送進了班房

為忽悠法官他造出了全新的“法律名詞” 最後將自己送進了班房

所謂黑名單就是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這是全國法院系統面向全社會公佈的一份失信被執行人的身份信息名單。

剛開始時,有人對此不以為然,不就是個名單嗎,除了丟點面子,既不癢也不疼,太陽照樣升起,有酒有肉的日子照樣快活。

後來,這份名單逐步接入鐵路、機場、賓館、金融、市監、住房、出入境等等幾乎所有的維繫現代生活生產方式的社會誠信系統,這份最初看起來不走眼的黑名單,開始發揮出巨大的威力。

簡單說,就是凡是黑名單覆蓋的誠信系統,都會對被執行人的創業、投資、融資、消費等活動,實施嚴厲控制。

換句話,就是上了這個黑名單,你就貸不了款,買不了機票,坐不上高鐵,住不進高大上的賓館,出不了國,最慘的是在出國期間不幸“上榜”,你甚至買不了回國的機票。

人民法院有一整套規範的審核程序,對黑名單的錄入和屏蔽進行嚴格管理。進了黑名單再想出來,唯一的途徑就是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的執行義務。

但偏偏有人就說,他有路子能將人從黑名單裡摘出來。這到底是個什麼路子?管不管用?

2016年7、8月份,因為一起進入執行程序的民事糾紛,被列入黑名單秦某焦躁不安。因為他想從銀行貸筆款,得到了答案卻是:黑名單裡的人想貸款,門都沒有。

貸不到款就做不了生意,做不了生意就賺不到錢,賺不到錢就更沒錢解決之前的債務。秦某感到,好不容易找到個翻身的希望,不曾想竟然被一個黑名單徹底毀了。

正在計劃與秦某合夥開公司的翟某,聽說此事後向秦某表示,這事他可以想辦法解決。雖然翟某沒有詳說什麼,但秦某卻看到了一絲翻身的希望,他急切地想要翟某儘快想辦法將他從黑名單裡摘出來。

拿著秦某塞給他的2000塊錢和九包煙,迷之自信的翟某一口答應了下來,開始啟動他的摘名大法。

他先準備到法院問問,得到的結果卻是除了還錢,別無他路。

只是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再想收回來哪那麼容易。巧的是這期間,他剛好看到路邊貼的制證小廣告。

哎呀!這不就是路子嗎!路子就在那個小廣告裡。法院不是講非得結案才能摘除黑名單嗎?那我弄個結案通知書不得好了。

一個電話,600塊錢,翟某拿到了這麼個東西。

為忽悠法官他造出了全新的“法律名詞” 最後將自己送進了班房

這份案號為(2014)郵民轄初字的結案通知書明確:某某申請對某案分轄結案。已經全部執行完畢,現已結案。

這份從內容到形式,從字體、字號到案號、案由都十分滑稽的結案通知書裡,竟然還冒出個“分轄結案”的概念。

這是個什麼鬼?雖然看到這份結案通知書的法官知道這文書一定是假的,但也不禁汗顏,這個做假證的用了這麼個看起來挺專業的詞,到底是要表達什麼意思?

原來就跟秦某的執行案件有關,在那起民事糾紛中,秦某需要跟另兩個被執行人連帶承擔18萬元的給付義務。

翟某尋思著,三個人18萬,不就是一人6萬嗎?一想到這,翟某直接去找申請執行人“商談此事”,為了便於“溝通”,他還穿了件制服,像模像樣地,自稱自己是“法院的人員”。

也不知道翟某跟申請人談了什麼,反正他回來就跟秦某說:事情談成了。結案通知書已經到手,只是他付了6萬塊才得到這麼個“分轄結案”的結果,這個錢應該是秦某出。

看到結案通知書,秦某長鬆了一口氣,翟某還真有路子啊,事情終於辦成了。只是暫時沒錢付這6萬塊啊,他只得另外打了個條子給翟某。

2016年10月11日,興沖沖的秦某拿著結案通知書直奔法院,申請解除其失信被執行人身份。

執行法官一眼識破這份假得不能再假的假文書。他的名子,自然仍然妥妥地、穩穩地被寫在黑名單之列。

秦某這才悟出來,翟某所謂的路子竟然是路邊的小廣告。這時候的翟某,卻已經不知所蹤。

路子夠野的翟某,非但沒能將秦某從黑名單裡摘出來,反將自己列入另一個名單。什麼名單?在逃人員網上名單。據說這個名單上的人,“待遇”比黑名單上的還要“好”,“好”到公安機關見到就逮的程度。

2017年9月26,在外晃盪了近一年的翟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2018年8月7日,高郵法院決定對其逮捕。同日,高郵法院對其作出一審判決:翟某犯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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