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皇冠公寓門面房爆炸事故 兩名責任人被依法處理

(速新聞記者 張雲 見習記者 胡映月)8月15日4時28分56秒,位於宿城區皇冠公寓小區西側的老巷子地鍋店門面房發生燃氣爆炸事故,所幸無人員傷亡,該事故引起了廣泛關注。

據瞭解,該門面房為兩層,面積約120平方米,經營者為張某。爆炸造成老巷子地鍋店及周邊8家店鋪、2輛轎車、西側大潤發超市、五星電器洪澤湖路大賣場外牆面及內部物品受損,現場無過火痕跡。

昨日,記者瞭解到,事故發生後,宿城區第一時間成立了由公安、消防、住建、商務、市監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並召開事故處置部署會,對事故展開調查,從事故源頭進行回溯,嚴查液化氣銷售、充裝、運輸、安裝及使用等全程環節責任。

經查,該起事故直接原因為宿城區老巷子地鍋店內部液化氣洩露達到爆炸極限(1.5%-9.5%)後發生爆炸所致。該液化石油氣罐(編號:宿遷日新0093046655)儲氣量為50公斤,鋼瓶所有人為送氣工秦某,該罐購買時間為2016年(未到達四年檢測期限),事故發生後經質檢部門檢測為合格。液化石油氣由秦某於8月11日17時許從宿遷榮升燃氣有限公司(公司法人耿某,氣源為山東燃氣公司,來源合法正規)充裝,並通過麵包車直接送至宿城區老巷子地鍋店,中間無倒氣倒罐行為。據飯店經營者張某交代,在事故發生前已發現正在使用的液化氣罐罐體與減壓閥處有漏氣現象,並通知送氣工秦某進行修理,由於秦某未攜帶新的減壓閥,雙方約定8月15日進行再次修理,但張某沒有停止使用該液化氣罐,且8月14日晚,該地鍋店打烊後,沒有關閉該液化氣罐罐體閥門,最終造成了事故的發生。

目前,宿城區公安部門已對送氣工秦某、飯店經營者張某以過失引起燃氣爆炸依法處理,正報法制部門通案審核;市場監管部門已將減壓閥和燃氣管送至有資質機構進行檢驗;住建部門已將涉案液化氣罐登記保存,下一步將對相關涉案人進行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