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維護管理各環節工作要求
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檔案建立與管理。
(一)值班
根據建築工作、生產、經營特點,建立值班制度。在消防控制室、配電室、泵房、風機房等重要設備用房,安排符合從業資格條件專業人員對消防設施值守、監控,負責消防設施操作控制,確保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操作技術規程,及時、準確的操作建築消防設施。
單位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預案演練時,要將消防設施操作內容納入其中,並對操作過程中
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糾正、處理。(二)巡查
對消防設施直觀屬性檢查。
根據《消防設施維護》(GB 25201-2010),消防設施巡查內容:場所環境、設施及其組件、材料等外觀、運行狀態、消防水源、滅火劑儲存量等。
(1)巡查要求
①明確各類消防設施的巡查頻次、內容和部位。
②巡查時,準確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
③巡查發現故障或者存在問題的,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故障處置,
消除存在問題。(2)巡查頻次
①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每2h組織一次綜合巡查。期間,將部分或者全部消防設施巡查納入綜合巡查內容,並保證每日至少對全部建築消防設施巡查一遍。
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至少對消防設施巡查1次。
③其他社會單位每週至少對消防設施巡查1次。
④舉辦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單位根據活動現場實際需要確定巡查頻次。
(三)檢測
根據《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 25201-2010)的規定,對各消防設施功能性要求進行的檢查、測試。
(1)檢測頻次
①消防設施每年至少1次。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根據活動要求安排檢測。
②設自動消防設施的重點單位(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以及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築等),投入運行後每年年底,將年檢記錄報當地消防機構備案。
(2)檢測對象
①全部消防設施系統設備、組件 等。
②檢測按竣工驗收技術檢測方法和要求組織實施,並符合《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 503-2004)。檢測過程中,如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檢測記錄表》。
(四)維修
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問題和故障,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立即通知維修。
期間採取確保消防安全有效措施;
排除故障,進行相應功能試驗,確認合格恢復正常,並在《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中全面、準確記錄。
(五)保養
制定保養計劃,載明設施名稱、保養內容和週期;
儲備易損件或與廠家、供應商籤合同,保證維修保養供應。
維保人員填《維保記錄》,進行功能試驗。
(六)建檔與管理
檔案是施工質量、維護管理歷史記錄,有延續性和可追溯性,是消防設施施工調試、操作使用、維護管理等狀況的真實記錄。
1.檔案內容:
①基本情況。主要包括消防設施的驗收意見和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系統調試記錄、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等原始技術資料。
②動態管理情況。主要包括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檢測記錄、故障維修記錄以及維護保養計劃表、維護保養記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基本情況檔案及培訓記錄等。
2.保存期限
值班、巡查記錄存檔≥1年;
檢測、故障維修記錄、維保計劃、維保記錄存檔≥5年。
施工安裝、竣工驗收、技術檢測等原始技術資料長期保存;
03 消防控制室管理
設有火警、聯動控制設備,接收、顯示、處理火警信號,制相關消防設施,是指揮火災撲救,引導人員安全疏散的信息、指揮中心,是消防安全管理核心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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