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盛澤商鋪」產權案的4次改判,買房人至今無法拿證

核心提示:全款購買的商鋪卻10年拿不到房產證,起訴開發商要求過戶,法院審理期間商鋪卻被抵償賣給了第三人。6場訴訟,4次改判,“盛澤商鋪”14年的產權之爭至今尚未結束。

蘇州“盛澤商鋪”產權案的4次改判,買房人至今無法拿證

涉案爭議的盛澤商鋪目前因江蘇高院再審判決面臨易手。記者 周頔/攝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周頔 江蘇蘇州 報道

收到第二份再審判決書的那一天,金彩華再也抑制不住內心的悲傷,痛哭了一場。

如果沒有認識謝時順,如果沒有那次衝動的房產投資,溫州女商人金彩華的人生將會是另一副模樣。或許她不會與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盛澤鎮產生什麼交集,更不會為了一套房子數十次往返盛澤,最終卻一無所有。

2004年,金彩華在謝時順的鼓動下,按揭貸款購置了一套由蘇州順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順利公司)開發的複式商鋪,卻一直沒能辦理登記過戶。直到2013年,金彩華才發現商鋪早已被登記在開發商順利公司名下,並用於高額抵押貸款。

隨後,金彩華將順利公司訴至法庭,涉案商鋪卻在一審開庭之後被買賣過戶給了他人。

之後的5年時間裡,6場訴訟,歷經4次改判,房產所有權在金彩華與買家之間往返。最終,江蘇高院兩次再審改判房屋產權歸另一個買家、金彩華與順利公司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

在經歷了失而復得和得而復失之後,金彩華終究還是沒有得到房屋的產權。

另一方面,順利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已經開始進行破產清算,而涉案的順利公司總經理謝時順自去年10月份前往新疆後就再無音訊。

一場失敗的投資

21世紀伊始,長三角經濟帶迅速崛起,部分企業家將投資的目光聚焦在長三角內一些尚未開發的小鎮上,盛澤就是其中之一。

盛澤鎮位於江蘇省的最南端,地處長江三角洲和太湖地區的中心地帶,距離蘇州、上海和杭州都不到100公里。長期在吳江經商的謝時順將自己的投資重點轉向了盛澤。2003年,他創辦了蘇州順利公司,主要經營盛澤地區的房地產銷售項目。

第一次聽到謝時順憧憬的“盛澤明天”之後,金彩華就動心了。一向對投資十分保守的她,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將自己全部積蓄作為賭注壓在了這座蘇南小鎮上。

2004年2月,金彩華向順利公司交付了7萬元購房預付款,同年8月24日,雙方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金彩華購買了位於蘇州吳江區盛澤鎮東方花園小區的一套255平方米的複式商鋪。雙方約定,2005年1月28日前交房。

簽訂合同當日,金彩華支付了首付65萬餘元,並在銀行辦理了8年的按揭貸款,全部房款143萬餘元都已支付給了順利公司。

2004年金彩華購買盛澤房產的價格是6888/㎡,而同期北京的商品房均價只有4500/㎡。2018年7月中旬,盛澤本地一家房產中介的銷售人員告訴民主與法制社記者,東方花園商鋪出售的平均標價不足12000/㎡,還有議價空間,而14年後的北京房價已經比當年增長了10倍以上。

房價增速的緩慢並不是金彩華投資失敗的最主要原因,2004年交付房款後的10年裡,金彩華都沒能拿到該房屋的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隨後,該商鋪又進入了長達5年的訴訟期。

“因為和謝時順都是溫州人,有一種天然的信任感,認為他不會騙我。”金彩華告訴民主與法制社記者,約定交房日期過了,她先後到盛澤找過謝時順幾十次,要求辦理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每次謝時順都以各種理由搪塞,說產權證目前辦不下來,等能辦理的時候一定及時辦理。”

然而,2008年10月28日,順利公司卻將商鋪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均登記在自己名下。

2012年9月1日,吳江市正式變更為蘇州市吳江區。當月,金彩華也還清了盛澤商鋪的全部貸款。直到這時,金彩華仍相信自己很快就會拿到盛澤商鋪的產權證。

然而,又一年過去了,謝時順依然用同樣的藉口搪塞金彩華。直到2013年中旬,金彩華來到吳江區房產管理處查詢,方知這套房產已經登記在順利公司名下,並且進行了高額抵押貸款。

如夢初醒的金彩華一紙訴狀,將順利公司和謝時順告上法庭。

對此,謝時順在法庭上辯稱,金彩華購買商鋪之後不久,便以商鋪為抵押向朋友吳榮元借款55萬元。2006年1月29日,未收到全部還款的吳榮元便向謝時順借款55萬元,借期6個月,並以金彩華借條中的抵押商鋪作為抵押。同年12月28日,吳榮元、謝時順與順利公司簽訂協議,約定將商鋪抵償給順利公司,55萬元借款的債權債務結清。

但上述過程都沒有金彩華的參與,金彩華也表示對此毫不知情。

一審開庭後涉案商鋪被過戶

就在吳江區法院審理房產糾紛案件的過程中,涉案商鋪卻被順利公司以抵債形式出售了。

2013年9月26日,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簡稱吳江區法院)對金彩華訴順利公司房產糾紛進行立案。與此同時,順利公司也在緊鑼密鼓地籌劃著對涉案房產進行抵押與買賣。

立案前三個月,順利公司向第三人徐志明借款500萬元,借期1年。立案後半個月,順利公司便以商鋪的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進行高額抵押。

2014年2月,在房產糾紛一審第二次開庭前後,徐志明提出要順利公司提前還款,雙方就500萬元借款歸還達成一致意見:順利公司歸還260萬元借款,並將商鋪以買賣形式抵給徐志明的女兒徐佳、沈飛夫婦。同年2月27日,順利公司與徐佳、沈飛夫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將商鋪轉讓。

2014年3月19日,房產糾紛一審第三次開庭。5天后,商鋪過戶登記給徐佳、沈飛夫婦。

2014年9月15日,吳江區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金彩華與順利公司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金彩華按約向順利公司支付全部房產價款後,順利公司理應及時履行交房與協助辦證的義務。但順利公司在房屋竣工驗收後,不但未按合同約定通知金彩華交房,而且以其與第三人吳榮元、謝時順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在未經金彩華同意的情況下,以第三人的無權處分行為,擅自將房屋登記於順利公司名下後,又將該房產抵給他人,嚴重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原則。

法院建議金彩華採取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等救濟手段,但對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過戶房產的訴求不予支持。

6場訴訟4次改判

由於在此案審理期間,涉案房產被以抵債形式進行了買賣,金彩華認為順利公司與房產買受人徐佳、沈飛夫婦惡意串通,隨後將雙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銷房產過戶。

2015年7月16日,吳江區法院下達撤銷過戶訴訟的一審判決。判決指出,由於金彩華舉證不足,不能證明徐佳與順利公司的商品房買賣存在惡意串通,認定徐佳、沈飛夫婦獲得商鋪為善意取得,駁回金彩華撤銷合同的請求。

金彩華的兩場官司均以失敗告終,隨後她上訴到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蘇州中院)。

2016年1月5日,蘇州中院對吳江區法院關於撤銷過戶訴訟的一審判決進行了改判。蘇州中院認定徐佳、沈飛夫婦購買盛澤商鋪不符合以物抵債形式,不存在徐佳支付房款、順利公司交付房產的買賣合同真實意思表示,買賣合同不成立,將房產恢復至順利公司名下。

隨後的2月29日,蘇州中院終審認定,順利房產應當履行合同,將商鋪過戶給金彩華,並支付違約金。

二審判決之後不久,金彩華拿到了期盼12年的房屋產權證。她本以為,房產糾紛至此應該畫上圓滿句號了,然而在一年後,江蘇高院先後發出兩個再審裁定,認為蘇州中院判決有誤,並先後於2018年1月和6月再審改判,撤銷蘇州中院的兩個判決,維持吳江區法院一審的兩個判決。

6場訴訟,4次改判,圍繞的核心事實在三級法院都有不同的認定。

蘇州中院認定順利公司與徐佳、沈飛夫婦的房產買賣不成立,於是房產回到順利公司名下,自然也就具備了繼續履行金彩華購房合同的前提條件,於是蘇州中院二審判定金彩華購房合同繼續履行,商鋪過戶給金彩華。

而吳江區法院與江蘇高院則認為,順利公司隱瞞房產買賣、處於訴訟狀態等情況,將房產賣給徐佳、沈飛夫婦,後者取得房產主觀是善意的,客觀上支付了合理對價,並完成了物權變動,不能認定房產買賣無效。由於房屋產權已經不在順利公司,所以金彩華向順利公司購房的合同也就無法履行了。

產權迷局難了

2017年7月10日,吳江區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因順利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順利公司進行破產清算審查。

截至2018年7月中旬,記者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查詢到,順利公司目前處於存續狀態,已經被工商部門列入異常經營名錄,法定代表人仍然是謝時順。

與此同時,江蘇辰海律師事務所作為順利公司的破產清算管理人,在8月9日貼出破產清算公告,繼續拍賣順利公司名下財產用於清償債務。

距離再審判決下達已經兩月有餘,剛剛到手不到兩年的商鋪,又將面臨著再次易主。目前,金彩華還沒有收到要將房產過戶給徐佳、沈飛夫婦的通知,但她知道這一天已經快了。

儘管此前的2018年3月9日,金彩華就江蘇高院再審判決向江蘇省檢察院進行了申訴,江蘇省檢察院也作出了民事監督案件受理決定,但近半年過去了,金彩華仍然沒有收到進一步的消息。原標題:6場訴訟4次改判,“盛澤商鋪”產權14年之爭

注:本文由樹木計劃支持,民主與法制時報出品,在今日頭條平臺優先發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