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文化綁架說不,憑什麼我要服從你的價值觀?

我們大多數人活在別人眼中那個虛擬的世界裡,我們做一件事之前總要考慮別人會怎麼看這個問題:年紀很大還不結婚別人會怎麼看?當眾生氣別人會怎麼看?項目失敗別人會怎麼看?和父母吵架別人怎麼看?在微信發個朋友圈我們都要衡量一下是不是拉低了自己的層次。

我們礙於世俗社會灌輸給我們的價值觀念,長期以來渾然不覺,一直兢兢業業按照這個標準在做事,直到有一天,這個標準違反了我們內心的慾望,我們糾結、痛苦的時候便會開始反思,而這個時候,我們才活得像個真正的人,而不是一個被各種思想灌注的傀儡。

加拿大認知科學家基思·斯坦諾維奇在他的《機器人叛亂》一書中將人類形象地比喻成“機器人”,根據理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理論,我們是兩種複製因子的生存機器,基因和模因。

基因是生物層面上的,而模因則是思想和觀念上的。道金斯把模因定義為文化的基本元素(比如觀念、信仰、行為方式等),它通過非遺傳的方式得到傳遞。

跟基因一樣,模因的利益就是複製,通過傳播來佔領大量宿主的心智。所有的宗教、文化觀念、政治主張、倫理道德都屬於模因。所以,基因是我們存在的原因,而我們的存在也同樣為模因服務。

基因和模因都有著各自不同的利益,它們只想藉助我們來複制傳播;然而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我們有著超越繁衍和生存需求的更高追求,例如發掘潛能、實現自我價值、體驗豐富人生等。儘管基因的利益與我們自身的利益很多時候是一致的,但也有衝突的時候,例如基因要我們衰老和死亡,個體卻想要一直活下去;基因要我們把更多的資源和精力放在孩子身上,這與我們渴望實現自我的利益相沖突。

同樣,我們的心智中也寄生著大量與自身利益相沖突的模因,例如“必須有房有車”的觀念逼著我們去做房奴、車奴,而我們卻想要更多經濟上的自由去體驗更豐富的人生;“追求穩定生活”的想法要求我們找一份踏實穩定的工作,但這與我們想要發掘更多潛能的渴望相違背。

實際上,我們糾結的許多根源就在於自身與這兩種複製因子之間的利益衝突。那麼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服從誰的利益呢?

如果我們選擇違背自身的利益,而服從複製因子的利益,那麼我們與機器人就沒有本質上的區別。機器人身上被它的創造者安裝了各種程序,它們則依照程序發出的指令完成主人需要它們完成的任務。

然而,跟地球上的其他生命相比,人類存在於一種獨特的能力,也就是我們可以反抗這些指令,把自己的利益放在複製因子之上,擁有自己的自主目標,這便是斯坦諾維奇所謂的“機器人叛亂”:我們就像科幻小說中那些失控的機器人,把自身創造者的利益置於自己的利益之下。這其實就是一種覺醒。

所以,我們一定要擁有審視目標的能力,只有當這個目標反應的是你真實的渴望,而不是基因的利益,或者社會對你的要求和期望,它才是理性的目標,而我們只是覺醒的“機器人”。

我相信這種感覺大家都有過:我們內心十分渴望去做某件事情或過某種生活,但社會會告訴我們不能這樣做,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就會選擇妥協和服從。這就是文化的力量。

莫言曾撰文回憶小時候深感歉疚的一件事:三年級時學校組織一個苦難展覽,為了 掙表現,許多同學都嚎啕大哭,哭不出來就掩面或者偷偷抹唾沫當淚水,以獲得表揚。但其中有位同學很冷靜,既沒有哭也沒有用手遮臉假裝。事後,莫言給老師打了報告,這位同學被記了處分。多年後和老師聊起這件事,莫言才知道,當年有十幾個同學向老師“告發”這位同學。而此時,這位同學已去世多年。莫言說,這件事他悟到一個道理:當眾人都哭時,應該允許有人不哭。

哈佛大學心理學教授泰勒·本·沙哈爾在《幸福的方法》中寫到:“即使在最民主的制度下,人們往往也感覺自己被奴役了——不是被政權,而是被社會強加的價值觀。”

事實上,文化只不過是在社會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和積累下來的價值綜合體系,它通過定義“什麼是對的”和“什麼是錯的”來引導整個社會的行為模式。但問題是文化既不是宇宙中客觀存在的,也不是永恆不變的,它僅僅是存在於人類大腦中的共同信念而已。

說起文化,不得不提及它的一個重要特點,即文化的滯後性。

美國社會學家W.F.奧格本是第一個提出“文化滯後”概念的人。他指出,物質文化的變遷速度要快於非物質文化,而在所有的非物質文化的變遷中,價值觀的變遷是最慢的,因此很多觀念的滯後會影響和限制物質文化與經濟的發展。

而作為文化重要組成部分的美德,也是一種虛構的文化產物。道德並不是存在於自然界中的客觀事實,而是文化的一部分,是人類大腦中虛構的信念。文化對人類的發展極其重要,因為它使得我們能夠超越生物層面的限制,並最終與其他生物群體區別開來。然而文化既非憑空出現,也非固定不變,而是有其自身的演化規律,並且與人類社會的發展相互影響。

道德作為文化的一部分,實際上就是一套價值觀體系,它告訴我們什麼是好的,什麼是不好的,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並以此來指導和規範我們的行為。而區分行為好壞的標準則是看這種行為是否有利於社會的發展。如果某個行為有利於社會發展,那麼它就會在文化的演化過程中以美德的方式得到加強;相反,如果某個行為不利於社會發展,那麼文化就會以道德譴責的方式來抑制這種行為。

當道德約束頻頻凌駕於規則之上,誰佔據了道德高地,誰就可以實施道德綁架和指責。

老人用尊老愛幼爭奪公交座位;

窮人用有錢就該多出力譴責不捐款的首富;

熊孩子仗著自己小就可以胡作非為;

就連婚戀網站,也藉著外婆這個親情的名義來逼婚。

電視劇《歡樂頌》裡,樊勝美看似精明強幹,卻被父母和哥嫂用道德的枷鎖束縛得透不過氣來。她的母親不但把她每個月給寄回去的生活費全數交給那個不務正業的哥哥,還逼著她替他擺平一切麻煩。而她母親綁架她的唯一理由就是,他是你哥哥呀,你不幫他誰幫他?

可要知道,道德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從來只能約束自己。如果想用道德約束他人,來謀取自己的利益,無疑是最大的不道德。加藤諦三在《道德騷擾》一書中提到:“施虐者雖然是出自於好意,但藏在他潛意識底層的,卻是想要霸凌他人的心。”

胡適曾說:“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迴歸。而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最終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佈的骯髒國家。”

所以有時候,我們要說,對不起,我拒絕。董卿說過一句話:“有稜角的善良才是真善良,沒有鋒芒、沒有稜角的人,是很難在這個粗鄙的世界走得更遠。”

有一天,你發現社會道德不一定要是你的道德,它只不過是聖人搞出來的管理工具,你不一定要慈愛,不一定非要尊老愛幼,甚至不一定要誠實、忠誠,這個時候,你發現自己看見了文化枷鎖,而它一旦被看見就會消失,你的道德觀會坍塌,然後被重塑,形成只屬於你自己的獨立的行為準則。

然而,很多人並不明白這些道理,把文化強加給我們的價值觀當成是理所當然,並因此成為“文化”的囚徒,永遠生活在糾結中。我們之所以會被文化限制是因為人類的從眾心理,當我們不知道要怎麼做的時候,就會下意識地去參照周圍的人。

只有知道身邊一切事物的來龍去脈,用科學和知識來指導自己,我們才能做出更好的,既符合自身利益又符合未來發展規律的選擇。我們才有可能擺脫那些不必要的限制,從而獲得心靈上的自由,成為真正的自己。

對文化綁架說不,憑什麼我要服從你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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