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丨下半年普通話水平測試9月4日開始報名啦~

资讯丨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9月4日开始报名啦~

日前,濟南市語委辦發佈通知,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採用“統一報名,錯時測試”的方式,將分別於9月份和10月份開展兩次測試。

來來來!敲黑板劃重點!

资讯丨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9月4日开始报名啦~

一、報名人員範圍

√濟南市社會人員;

√在濟南市長期工作和居住人員。

×高校教職員工和高校學生的普通話水平測試不在報名範圍。

Tips:如考生戶口不在濟南,需提供在濟工作單位證明(要註明單位地址並蓋公章,可從濟南市語委辦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模板),或在濟居住證明(如房產證、居住證等都可)。

二、網上預報名

報名網址:濟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http://yw.jnedu.jinan.gov.cn)

報名流程

1. 點擊“網上報名”,在“城市”選擇中選擇“濟南市”。

2. 在“測試站點”中按照個人需求,選擇任一考試時間,點擊報名。

3. 帶*的欄目為必填內容。照片要求:必須為證件照,並保證照片比例為390×567,建議大小在20KB以下,否則照片不易成功上傳。

4. 考生務必在基本信息的“地址”欄中填寫本市可以收到郵件的正確地址。

5. 考生務必在“基本信息”中填寫手機號碼。

6. 點擊“確定”,提交報名信息。

提示:下半年測試設兩個考點,考生在報名時可自行選擇其中一個考點參加測試。

考點一: 濟南匯才學校(濟南市天橋區無影山東路2號),考試時間:9月15日至16日(週六、週日),測試人數限定2400人。

考點二:濟南市甸柳第一小學(濟南市歷下區和平路東首路北),考試時間10月20日至21日(週六、週日),測試人數限定2400人。

三、現場信息確認

選擇考點一(濟南匯才學校)的考生

確認時間:9月8日至9日(週六、週日)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確認地址:乘坐K85路在畢家窪小區公交車站下車南行150米或乘坐BRT1、K149、32路到無影山東路下車北行850米即到。

選擇考點二(濟南市甸柳第一小學)的考生

確認時間:10月13日至14日(週六、週日)上午8:30—12:00 下午1:00—4:00。

確認地址:甸新東路11號。乘坐102路、101路、49路、119路、64路、k94路到葛家莊站下車。

現場確認需攜帶材料

①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

②如考生戶口不在濟南,需提供在濟工作單位證明(要註明單位地址並蓋公章),或在濟居住證明(如房產證、居住證等都可)。

四、現場繳費

根據魯價費發[2004]28號文件相關規定,現場確認時繳納測試費50元/人次。

五、准考證打印

1.考生在完成現場信息確認和繳費事宜後,登錄濟南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網站(http://yw.jnedu.jinan.gov.cn)點擊“網上報名”,在右上角點擊“打印准考證”打印即可。

2.如准考證無法打印,請及時與市語委辦聯繫。聯繫電話:86126135.

3.考生須嚴格按照準考證上具體考試時間參加測試。

六、測試介紹

本次測試不組織相關培訓,不指定相關教材。考生可在市語委辦網站“測試園地”專欄瀏覽“濟南市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介紹”,在“影音資料”專欄瀏覽“普通話測試演示系統”。

七、證書發放

測試結束兩個月後,市語委辦完成證書的打印及郵寄工作。

市語委辦諮詢電話:0531-86126135。

考生須知

一、測試方式

濟南市普通話水平測試採用國家普通話水平網絡智能測試系統,以計算機輔助測試的方式進行。題型包括讀單音節字詞、讀多音節字詞、朗讀短文、命題說話。通過測試應試人的普通話規範程度和熟練程度,認定其普通話水平等級。

二、測試流程

1.報到。考生憑本人《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考點報到,兩證缺一不可。

2.候測。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候測室等候。

3.備測。考生在備測室抽取測試試題,準備15分鐘。

4.測試。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考場,到對應機位參加測試。

5.離場。本場次考生全部測試結束後統一離場。

三、測試要求及違紀處理規定

考生應嚴格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現場信息確認、准考證打印及現場測試等工作,因個人原因導致的一切後果由其本人承擔責任。

(一)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作弊,取消本次測試成績。

1.攜帶與測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測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參加測試的;

2.在測試過程中接觸或使用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設備的;

3.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測試的;

4.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二)考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擾亂測試秩序。取消本次測試成績;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交由公安、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等測試工作場所秩序、妨礙測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2.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測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

3.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的;

4.其他擾亂測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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