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設工程招標辦推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廣州 | 市建設工程招標辦推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

日前,市建設工程招標辦發佈了《關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負面清單的指引》,梳理了招標投標各方主體共計201項負面清單。

據瞭解,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屋建築工程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管,近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建設工程招標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現有法律、法規對招標投標各方主體的負面行為進行了梳理,以清單的形式,將分散在現有招投標法律、法規中有關招標投標活動各方主體的禁止性、限制性規定進行彙總和明示。

該清單分為三大部分共201項禁止性條款,分別對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評標委員會及其相關人員的負面行為“一單盡列”,為各方主體劃出一條不可觸碰的紅線。目前,該清單已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上公佈。

通過負面清單,各方主體可以清晰知曉哪些行為是法律所禁止的,以及需要符合和達到的標準要求。同時,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機制,將會進一步提高政府監管的透明度和執行力,有效促進政府運用法治思維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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