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人們越來越抗拒拆遷

十來年前提到拆遷,人們是欣喜且期盼的。那時候聽到最多的就是“XX家拆遷了/地被徵了,賠了xx萬的錢/好幾套房子,什麼時候才能輪得到我們啊”。很多8090後可能也有過家中親戚長輩託親拜友打聽自家片區有沒有被列入拆遷規劃議程,競相討論拆遷到底什麼時候才來的經歷。

繼“官二代”、“富二代”、“紅二代”之後,那段日子裡還由拆遷衍生出一個新的概念——“拆二代”,喻指“拆拆更有錢”。不少人打趣,若有誰家裡窮得討不到老婆,只要用紅漆在房子上塗個大大的“拆”字再圈個圈,帶著女方家來看一看,這門親事百分之百就算成了。

然而十幾年過去,人們漸漸從“聞拆心喜”轉變為“聞拆色變”。未經歷拆遷的人仍舊沉浸在“xx家要拆遷暴富了”的幻想中,而遭遇過拆遷或正在經歷拆遷的被拆遷人們卻在向左是忍氣吞聲向右是奮起維權的分岔路口搖擺掙扎。

拆遷真的能“致富”嗎?假如一拆遷就能少奮鬥十年,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抗拒拆遷,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在抱怨拆遷?回答這個問題前,京尚拆遷律師不妨先來和大家算一筆賬。

為什麼人們越來越抗拒拆遷

很多人羨慕京城等一二線城市的拆遷戶,拆遷補償動輒百萬千萬,聽起來似乎是十八線小縣城的勞動人民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鉅款。然而這些拆遷戶懷揣這筆“鉅款”,卻在同等地段買不來一間與自己原來的房子大小、條件相當的房子。這無疑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甫一出臺時明確指出的“保證房屋被徵收群眾居住條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相悖。

而普通人眼裡的鉅額補償,其實頂天也只不過是將被拆遷人的原來就價值頗高的房產不動產一次性摺合成現金來計算而已,是人家在拆遷之前本就已經積累了的財富,根本不算是因拆暴富。更罔論其實很多被拆遷人根本沒有像法律規定的那樣,拿到與“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等同的拆遷補償。

說完房子再來說說農村徵地。舉個徵收補償價格一打眼看就很“高”的例子。福建省某村果林被徵,根據當地相關征地補償方案,I級區域園地和其它經濟林地補償價為14000元/畝,加上每株數百到上千元不等(與市場價格、果樹品種、果期等有關)的果樹賠償,家中承包十幾畝果園的被徵地農民看似能得到百萬“鉅額”拆遷補償。

然而實際上這些種被徵地農民原本每年都可以依靠果園獲得收入,這是他們的生計事業。一經拆遷徵收,即使他們表面上獲得了“不菲”的徵收補償,計算下來也可能不過就是將他們未來幾年內的收入一次性折現了而已。而失去果林之後,這些被徵地農民該如何發展新的生計又成了決定一家人未來命運的大事。這樣說來,與“授人以魚還是授人以漁”的矛盾不可謂不相似。

然而,這樣的看起來數目驚人但算下來也不過爾爾的補償還不完全是被拆遷人一定能拿到的補償。實際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如果不主動通過法律途徑去維權、去爭取,最後到手的拆遷補償往往比紙面上能算出來的還要少得多、可憐的多。

有被拆遷人曾留言向京尚拆遷律師傾訴,自己家的房子被拆遷,回遷要等好幾年不說,補償的那些錢根本就不夠買一套安置房,想順利入住不小於原來房子的回遷房,家裡還要想辦法墊二十幾萬進去,更不要說裝修費等雜項。說起來是從舊房子搬進了新房子,可中間過渡的幾年的漂泊艱辛,以及換新房要付出的金錢,給了一家人不小的壓力。

為什麼人們越來越抗拒拆遷

真的是國家在壓榨被拆遷人嗎?實際上並不是。

法律一條條一項項明文規定,要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要保證被徵收人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要給予被徵收人合理的補償和安置。中央各部委也一次次發文強調,要做好徵地拆遷工作安排,妥善解決被徵收人的居住、生活問題,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收入增長幅度,制定與之相協調的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並認真加以執行。

然而當徵地拆遷實際發生時,總有蒼蠅蛀蟲罔顧法律、無視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為了所謂的效率和政績亂拆一氣。更有甚者,私相授受,做盡貪腐之事,侵吞本屬於被拆遷人的拆遷補償安置款,甚至捏造虛假信息套取國家拆遷補償,弄虛作假、欺上罔下,讓國家無辜承擔抱怨,讓老百姓苦不堪言。

拆遷到底好不好,這個問題其實沒有答案。俗話說“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草窩”,有些被拆遷人寧肯住在已經有些老舊的房子裡,也不願意經歷搬遷的一番折騰。也有被拆遷人原來的住房確實存在不便,需要通過拆遷改善居住環境。

然而不管是哪種情況,既然政府為了公共利益需要進行依法徵收,被拆遷人能配合時也就積極配合了。問題在於,實踐中的拆遷並沒有像法律政策中明確規定的那樣給被拆遷人最大便利,反而由於地方政府徵收過程中的胡亂作為,給被拆遷人帶來了深深的傷痛。

有被拆遷人泣言,拆遷侵權就是在侵害、逼迫老百姓,新聞裡那些血拆案件中的“暴民”,也不過是被逼得走投無路了,只能通過這種方式表達和發洩自己的冤屈和不滿。

為什麼人們越來越抗拒拆遷

京尚拆遷律師想說的是,欺上瞞下、套取國家補償、侵害被拆遷人利益、侵佔被拆遷人應得的拆遷補償款,這些決不在國家和法律的容忍範圍之內;同樣的,被拆遷人以暴制暴、以違法犯罪行為洩憤,也絕不是任何人樂於見到的。

為了掃除基層黑惡勢力,打擊在徵地拆遷等各個領域以權謀私的蒼蠅,中央一直在積極行動。由上至下的治理也許很難在一天兩天裡有效滲透到最基層,但只要被拆遷人也振奮起來,通過法律途徑由下至上地進行維權,兩面夾擊,一定能讓那些貪婪的蛀蟲得到應有的懲罰。

其實,被拆遷人真正抗拒的也許不是拆遷本身。政府依法開展徵收工作,作為老百姓還是願意積極支持、踴躍配合的。被拆遷人抗拒的,其實是讓自己和家人跌落痛苦深淵的拆遷侵權才對。

為什麼人們越來越抗拒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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