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陝西西安市招聘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6人)

2018陝西西安市招聘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6人)

一、招聘職位

中國(陝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西安管理委員會政策研究高級職員1名;

中國(陝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西安管理委員會國際投資貿易管理高級職員1名;

中國(陝西)自由貿易試驗區西安管理委員會推廣策劃高級職員1名;

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自貿金融高級職員1名;

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基金高級職員1名;

西安市審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高級職員1名。

《2018年西安市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見附件1)以及《2018年西安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見附件2)等可通過西安人事考試網和各聘任機關官方網站下載:

西安人事考試網(http://xapta.xa.gov.cn/)

西安市商務局(http://xasswj.xa.gov.cn/)

西安市審計局(http://xasj.xa.gov.cn/)

西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http://jrb.xa.gov.cn/)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具備條件。應聘者除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實績突出;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3.不滿41週歲(1977年7月1日以後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擬擔任職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工作經歷、工作能力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西安市聘任制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相關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紀違法被機關、事業單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紀律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有關規定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應聘者報考聘任機關和職位有《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規定的迴避情形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擔任公務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測評、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辦理聘任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8年7月23日9:00至2018年8月10日18:00。

2.報名材料。

(1)《2018年西安市聘任制公務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近期免冠2寸彩色證件照2張及電子版;

(3)本人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應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持有護照人員,也應提供護照;

(4)個人簡歷、近年來主要工作業績(成果)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

(5)應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有關材料。

3.報名方式。應聘者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應聘者本人或委託他人須於2018年8月10日18:00前,將上述材料原件、複印件送至聘任機關,也可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將上述材料複印件或掃描件發送至聘任機關(表格為電子版、其餘證件和證明材料為PDF格式),原件審核時間由聘任機關另行通知。報名材料複印件不退還,請自行留存個人所需材料。具體聯繫電話、電子郵箱、郵寄地址詳見《2018年西安市聘任制公務員招聘諮詢與監督方式》(附件3)。

郵寄以郵戳時間為準,電子郵件以發送時間為準,逾時不再受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職位條件的,都將取消其資格。資格審查工作由聘任機關組織實施,主要依據所設置的資格條件,核實應聘者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確認其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21日。

聘任機關應在資格審查後,按照“一職一薪、待遇從優、有效激勵”的原則,實行協議工資制(包括基礎工資、績效工資),與資格審查通過者平等協商簽訂《協議工資意向書》,並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處核准。經工資處核准後的人員名單應在各聘任機關官方網站予以公佈。

(三)考試測評 。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已審查核準人數等於或超過1:5比例的職位,考試測評採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不足1:5比例的,考試測評採取直接選聘的方式進行。

1.公開招聘。公開招聘分為筆試、綜合評價、測評(面試)三個環節進行。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與聘任職位相關的理論和專業知識、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等。具體筆試時間、地點由聘任機關另行通知。

(2)綜合評價。主要根據應聘者的學歷、專業、工作履歷和業績等,由聘任機關組織專家評審小組對應聘者進行綜合量化評價。

筆試成績、綜合評價成績各佔50%的比例計算入圍成績,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

(3)測評(面試)。各職位按入圍成績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測評(面試)人員,入圍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照實有人數確定。測評以專家評審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適應所聘任職位要求的能力,測評(面試)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具體時間、地點由聘任機關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入圍成績佔60%、測評(面試)成績佔40%。筆試成績、綜合評價成績、入圍成績、測評(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尾數四捨五入。

2.直接選聘。直接選聘分為綜合評價和測評(面試)兩個環節。綜合評價和測評(面試)的內容、組織方式與公開招聘相同。

考試總成績採用百分制計算,綜合評價成績佔40%,測評(面試)成績佔60%。

(四)體檢和考察。聘任機關按照聘任職位考試總成績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人員,並在官方網站公佈。擬確定為體檢人員的測評(面試)成績不得低於60分。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小數如相同,還原總成績順延1位小數位確定總成績排序;總成績並列且還原順延1位小數位後仍完全相同,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應在指定三級甲等醫院進行,不收取應聘者費用。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應聘者對體檢結果如有疑問,可申請複檢,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人員名單在聘任機關官方網站公佈。考察由聘任機關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工作業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

(五)公示和審批。聘任機關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提出擬聘任人員,並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任的,經市公務員局審核,報省公務員局審批。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空缺。

因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職位空缺的,聘任機關可按照同職位進入測評(面試)的應聘者考試總成績,按排名順序,提出遞補建議,報市公務員局審核後實施。

(六)辦理聘任。 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合同制管理,聘任合同期限為1至5年,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聘任機關應根據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與應聘者簽訂聘任合同,確定聘任關係,明確聘任期內的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工作任務以及相應待遇等。聘任制公務員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範圍和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考生在招聘期間要確保通訊工具暢通,並密切注意相關網站公佈的招聘信息。

(二)為方便諮詢和加強監督,本次招聘工作設立各招聘諮詢與監督電話(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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