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公告(1348人)

2018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公告(1348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兵團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兵團決定組織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計劃招錄1348名,其中:兵直機關93名,各師(市)機關561名,監獄系統694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錄原則和方法

招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錄條件和對象

(一)招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即:1982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以下(即1977年8月10日至2000年8月10日期間出生);

人民警察職位年齡為30週歲以下(即1987年8月10至2000年8月10日期間出生);要求“臨床醫學”專業的人民警察職位年齡可放寬至35週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6.具備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職位條件詳見《2018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職位彙總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錄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面向在疆服務的四項目人員(西部計劃大學生志願者、大學生村官(連官)、“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兵團選派生、連隊(社區)“兩委”成員、在兵團團場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和內地高校新疆籍少數民族畢業生。

四項目人員服務期限為1年的服務期須滿8個月以上方可報考,服務期限為2年以上的的服務期須滿16個月以上方能報考;兵團選派生、在兵團團場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須在團場工作滿1年以上(服務期限計算截止日期以2018年8月10日為準)。

(三)下列人員不屬於招錄範圍

1.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2.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未按規定時間到崗、錄用後因故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6.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務員服務期內辭職未滿3年的人員。

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有本《公告》附件“人民警察報考職位說明”所列不能報考情形的,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

三、招錄工作時間安排(北京時間)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8月10日18:00—8月27日18:00。

網上繳費時間:2018年8月10日18:00—8月28日18:00。

網上打印准考證時間:2018年9月5日—8日。

(二)筆試時間

2018年9月8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准考證)。

(三)筆試成績公佈時間

2018年9月21日18:00。

(四)調劑時間

2018年9月26日—28日。

(五)後續環節時間詳見兵團考試信息網(www.btpta.gov.cn)公告

四、招錄工作程序

招錄程序主要有: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調劑、面試、體能測評(人民警察職位)、體檢、考察、公示和錄用等。

報考面向在疆服務的四項目人員(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願者、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兵團選派生、連隊(社區)“兩委”成員、在兵團團場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和內地高校新疆籍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職位的,屬於“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及“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對應雙一流建設學科(名單見附件5)招錄職位的考生,免筆試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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