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警方介入陰陽合同案 范冰冰姐弟被限制出境

​​​江蘇警方介入陰陽合同案 范冰冰姐弟被限制出境范冰冰身邊數位工作人員被警方採取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與此同時,范冰冰及其弟弟範丞丞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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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警方介入陰陽合同案 范冰冰姐弟被限制出境

江蘇警方介入陰陽合同案 范冰冰姐弟被限制出境

經濟觀察報 首席記者 李微敖 近日,江蘇警方已介入知名演員范冰冰的“陰陽合同”案,范冰冰身邊數位工作人員被警方採取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與此同時,范冰冰及其弟弟範丞丞被限制出境。

2018年7月26日,數位消息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做上述介紹。經濟觀察報記者亦多次通過電話及短信等方式,聯繫范冰冰及其身邊工作人員,但他們的手機均一直處於或關機、或呼叫轉移、或沒有回應的狀態。

稅務部門調查無果 警方介入

消息人士介紹,范冰冰一案,源於2018年5月底,知名電視節目主持人崔永元在其網絡上的舉報。

彼時,崔永元在其新浪微博上,曬出幾張演藝合同照片,合同中有范冰冰的名字,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人民幣。而後,崔永元又稱,有演藝人員採用“大小”合同(“陰陽合同”),另行約定片酬為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實際只在片場演出了4天。此行徑有涉嫌嚴重偷稅漏稅的嫌疑。

儘管在6月初,崔永元改口稱6000萬元“陰陽合同”的當事人並非范冰冰,但已引發公眾對於范冰冰的普遍質疑。數位政府部門的人士也對經濟觀察報記者介紹,高層亦關注到“陰陽合同”事件,並作出了批示。

范冰冰

江蘇警方介入陰陽合同案 范冰冰姐弟被限制出境

范冰冰

​ 在此前後,稅務部門介入調查。

“然而稅務部門在調查了一段時間後,沒有取得太多的進展和突破,這使得稅務部門承擔了較大的壓力。”一位接近國家稅務總局的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

另一位知情者則詳細介紹說:

因為范冰冰旗下公司的財務會計力量較為薄弱,在6月初,也就是稅務部門介入調查前後,一家與她關係較為密切的上市公司裡,一位具有豐富的財務和審計能力的人士,應邀來到范冰冰旗下公司的應對處理。同時,該人士還以範氏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身份,接受了國家稅務總局,以及北京、江蘇、新疆等地稅務部門的調查。

工商材料顯示,范冰冰為法定代表人、股東,或者高管的公司,在中國內地至少有12-13家,分別註冊在北京、江蘇無錫、新疆霍爾果斯等地。

“6月底7月初,警方開始介入范冰冰‘陰陽合同’一案”,上述知情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

該人士稱,最早是北京警方以傳喚的方式,將那位上市公司的專業人士帶走。

所謂傳喚,有刑事傳喚及治安傳喚兩種。根據《刑事訴訟法》,刑事傳喚是指“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刑事傳喚的時限為12個小時,最長可延至24個小時。《治安管理處罰法》沒有對治安傳喚做出定義,只規定時限為8個小時,最長也可延至24個小時。

該人士究竟屬於哪家上市公司?數位人士稱,這就是與范冰冰多年密切合作的華誼兄弟股份有限公司(300027.SZ,下稱華誼兄弟)。

7月27日,經濟觀察報記者通過電話留言、電子郵件採訪等方式,聯繫華誼兄弟董秘辦公室以圖求證,但至發稿時,暫未回覆。

涉案人員被監事居住 範氏姐弟禁止出境

知情人士介紹:2018年7月2日,這位上市公司人士的家屬,在北京領取到了由江蘇警方簽發的拘留證,得知其已因涉嫌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罪被拘留,並於當日移送到了江蘇常州的看守所。

《刑法》規定,“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是指故意隱匿、故意銷燬有法定保存義務的會計憑證和帳簿、財務報告,情節嚴重的行為。

對此的量刑標準是: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7月3日、4日,上述涉案的人士家屬及其委託的律師,來到江蘇常州及南京等地,又被告知,該人士已被變更強制措施,改為指定場所監視居住。同時警方表示,暫不同意安排律師的會見。

7月27日,經濟觀察報記者數次致電江蘇省公安廳新聞發言人的辦公電話,但未有人接聽。

​ 知情人士同時介紹,除去上述上市公司的專業人士,接受警方調查並被採取強制措施的還包括范冰冰身邊的數位工作人員。“其中一位是外籍人士,跟范冰冰合作了至少有十幾年,既做過她的經紀人,也擔任了范冰冰旗下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職務。”

亦有消息人士表示,“范冰冰的外籍經紀人被帶走調查,這在娛樂圈已經傳播了有一段時間了。”

7月27日、28日,經濟觀察報記者多次撥打該外籍人士的手機,均處於“呼叫轉移”的狀態。

至於范冰冰本人,有消息人士稱,她目前人在北京,尚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不過她和她的弟弟範丞丞,已被邊控,限制出境。”

“近期有一檔綜藝節目,要在中國境外錄製,邀請了範丞丞。但是臨到頭,發現他已無法出境,一查才知道他和姐姐范冰冰,均已被‘邊控’了。”

對此,經濟觀察報記者數次試圖聯繫范冰冰及“范冰冰工作室宣傳媒體拓展”張曉威求證,也暫未獲回覆。

有出入境管理部門的官員則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對於正在辦理案件中的涉案人員及其近親屬,採取邊控的措施,一段時間內限制出境,是常規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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