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布置設計的一般要求是什麼?

(1)管道佈置設計應符合管道及儀表流程圖的要求;

(2) 管道佈置應統籌規劃, 做到安全可靠、 經濟合理、 滿足施工、 操作、 維修等方面的要求,併力求美觀整齊;

(3)在確定進出裝置(單元)的管道的方位與敷設方式時,應做到內外協調;

(4) 廠區內的全廠性管道的敷設, 應與廠區內的裝置(單元)、 道路、 建築物、構築物等協調,一般沿廠區道路設計廠內管廊,減少管道與鐵路、道路的交叉;

(5)管道應架空或地上敷設,特殊情況下可敷設在管溝內;

(6)管道宜集中成排佈置。地上的管道應敷設在管架或管墩上;

(7) 在管架、 管墩上佈置管道時, 宜使管架或管墩所受的垂直荷載、 水平荷載均衡;

(8) 全廠性管架或管墩上(包括穿越涵洞) 應留有 10%-30%的裕量, 並考慮其荷重。裝置主管廊管架宜留有 10%-20%的裕量,並考慮其荷重;

(9)輸送介質對距離、 角度、 高差等有特殊要求的管道以及大直徑管道的佈置,應符合設備佈置設計的要求;

(10)管道佈置不應妨礙設備、機泵及其內部構件的安裝、檢修和消防車輛的通行;

(11) 管道佈置應使管道系統具有必要的柔性。 在保證管道柔性及管道對設備、機泵管口作用力和力矩不超過允許值的情況下,應使管道最短,組成件最少;

(12)應在管道規劃的同時考慮其支承點設置,宜利用管道的自然形狀達到自行補償;

(13) 管道佈置宜做到“步步高” 或“步步低”, 減少氣袋或液袋。 否則應根據操作、檢修要求設置放空、放淨。管道佈置應減少“盲腸”;

(14)氣液兩相流的管道由一路分為兩路或多路時,管道佈置應考慮對稱性或滿足管道及儀表流程圖的要求;

(15)管道除與閥門、儀表、設備等需要用法蘭或螺紋連接者外,應採用焊接連接。

下列情況應考慮法蘭、螺紋或其他可拆卸連接:

1) 因檢修、清洗、吹掃需拆卸的場合;

2) 襯裡管道或夾套管道;

3) 管道由兩段異種材料組成且不宜用焊接連接者;

4) 焊縫現場熱處理有困難的管道連接點;

5) 公稱直徑小於或等於 100mm 的鍍鋅管道;

6) 設置盲板或“8”字盲板的位置。

(16) 體支管宜從主管的頂部接出;

(17) 有毒介質管道應採用焊接連接, 除有特殊需要外不得采用法蘭或螺紋連接。有毒介質管道應有明顯標誌以區別於其他管道,有毒介質管道不應埋地敷設;

(18) 佈置固體物料或含固體物料的管道時, 應使管道盡可能短、 少拐彎和不出現死角:

1) 固體物料支管與主管的連接應順介質流向斜接,夾角不宜大於 45°;

2) 固體物料管道上彎管的彎曲半徑不應小於管道公稱直徑的六倍;

3) 含有大量固體物料的漿液管道和高粘度的液體管道應有坡度。

(19) 不應在振動管道上彎矩大的部位設置分支管;

(20) 在易產生振動的管道(如往復式壓縮機、 往復泵的出口管道等) 的轉彎處,應採用彎曲半徑不小於 1.5 倍公稱直徑的彎頭。分支管宜順介質流向斜接;

(21) 從有可能發生振動的管道上接出公稱直徑小於或等於 40mm 的支管時,不論支管上有無閥門,連接處均應採取加強措施;

(22) 自流的水平管道應有不小於 3‰的順介質流向坡度;

(23) 管道穿過建築物的樓板、 屋頂或牆面時, 應加套管, 套管與管道間的空隙應密封。套管的直徑應大於管道隔熱層的外徑,並不得影響管道的熱位移。管道上的焊縫不應在套管內,並距離套管端部不應小於 150mm。套管應高出樓板、屋頂面 50mm。管道穿過屋頂時應設防雨罩。管道不應穿過防火牆或防爆牆;

(24) 佈置腐蝕性介質、 有毒介質和高壓管道時, 應避免由於法蘭、 螺紋和填料密封等洩漏而造成對人身和設備的危害。易洩漏部位應避免位於人行通道或機泵上方,否則應設安全防護;

(25) 有隔熱層的管道, 在管墩、 管架處應設管託。 無隔熱層的管道, 如無要求, 可不設管託。 當隔熱層厚度小於或等於 80mm 時, 選用高 100mm 的管託; 隔熱層厚度大於 80mm 是, 選用高 150mm 的管託; 隔熱層厚度大於 130mm 時, 選用高 200mm的管託;保冷管道應選用保冷管託;

(26) 廠區地形高差較大時, 全廠性管道敷設應與地形高差保持一致, 在適當位置調整管廊標高。管道的最小坡度宜為 2‰。管道變坡點宜設在轉彎處或固定點附近;

(27) 對於跨越、 穿越廠區內鐵路和道路的管道, 在其跨越段或穿越段上不得裝設閥門、金屬波紋管補償器和法蘭、螺紋街頭等管道組成件;

(28) 有熱位移的埋地管道, 在管道強度允許的條件下可設置擋墩, 否則應採取熱補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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