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明教授訪談錄——關於「刺絡亦可以補虛」理論的探討

問:刺絡療法在教材中對其的功效定為“通經活絡、開竅邪熱、消腫止痛”,顯然是以瀉實為主,也就是說,臨床中,虛損性的疾病,刺絡療法卻列為禁忌症,那麼刺絡療法是否可以達到補虛的作用,您是如何看待的?

劉少明教授訪談錄——關於“刺絡亦可以補虛”理論的探討

答:自然你說的“通經活絡、開竅邪熱、消腫止痛等”是公認的刺絡放血法的功效,但刺絡療法能夠用於虛證的理論實際上早在內經中就有論述,比如,《靈樞·巔狂》中說道:“短氣息短不屬,動作氣索,補足少陰,去血絡也。” 《素問·髒氣法時論》中記載了五臟虛證用刺血治療:“心病者,胸中痛,脅支滿,脅下痛,膺背肩甲間病,兩臂內痛;虛則胸腹大,脅下與腰相引而痛,取其經,少陰、太陽舌下血者”。《內經》之後的歷代醫家亦有刺絡治療虛證的記載,比如說,唐·孫思邀在《千金方》中記有“胃虛令人病善飢不能食,支滿腹大,刺足陽明、太陽橫絡出血”。金元時期李東垣在《脾胃論》中載有:“凡脾胃虛弱,感溼成痰者,三里、氣街以三稜針出血,若不愈,再刺足之上廉出血”。對虛證大膽點刺出血,取得了立竿見影的療效,這也是李東垣在治療上的一大成就,並且擴大了刺血療法的應用範圍。同時期刺血名家張從正在《儒門事親》中提到“面腫風”醫案:“頭項遍腫連一目,狀若半壺,其脈洪大,…風腫宜汗,…以草莖鼻中,大出血,立愈”。另外,《儒門事親》中還載有刺血治療大熱病汗後、勞累之後及年衰火旺之人頭髮早白、脫白屑等陰虛火旺症,獲效亦佳。清代醫家傅青主採用眉心刺血治療氣血兩脫之產後血暈不語等,對今天針灸治療婦產科疾病仍有一定影響。

《素問·三部九候論》說:“必先度其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素問·血氣形志》雲:“凡治病先去其血……然後瀉有餘補不足。”《內經》認為,無論虛實必先刺其血絡而後調之,也就是說,刺絡療法並不是治療實證的專利。刺絡療法在有些虛證中的應用卻可以得到顯著的效果。我在臨床中應用刺絡之法治療一些虛損性的疾病,如中氣下陷所致的胃下垂,其效果就很好。再如小兒疳積多為脾胃虛弱之證,用刺四縫之法,其效果頗佳,因此不能將刺絡之法統統歸於瀉的作用。

劉少明教授訪談錄——關於“刺絡亦可以補虛”理論的探討

問:刺絡是以三稜針刺破皮膚,放出一定量的血液,那麼對於血虛、氣虛的患者採用此方法是否會傷及氣血,反而導致虛者更虛,犯虛虛實實之誤?

答:我們可以認為刺絡實際上是一種刺激方法,通過刺絡與出少量血液,這只是一種伴隨的狀況,放血並不是目的。因此,採用刺絡補虛時,要求刺中絡脈即可,可採用點刺,散刺,或皮膚針叩刺,使之僅為充血或微見血跡,或放出少量血液,利用這種方法通過對絡脈的刺激而達到激發調動機體內在的抗病能力,達到扶正補虛的目的。也就是說,刺絡這一方法本身也會產生一定的針刺效應,而不僅僅簡單的認為是放出瘀血。既然刺絡能產生一定的針刺效應,所以也就具有補虛瀉實的功效。

在臨床中,只要刺絡放血方法應用得當,是不會損傷正氣的,關鍵在於刺血手法的熟練和出血量的嚴格把握。對於虛證的治療來說,採用刺絡時的刺血量,顯然較實證的治療要少些,刺血量用毫升和滴來計算的話,一般來說總出血量小於5ml,是不會導致虛者更虛。另外,在臨床中如何應用刺絡之法治療虛證,除了手法有要求之外,還要注重刺血部位的選取,應注重辨證,根據經絡腧穴理論,利用腧穴的補瀉功效,達到“虛者補之”的目的。

問:那麼在臨床中對於虛證是如何掌握刺血量和部位的選擇?

答:一般而言,採用的刺血工具一定要合適,常應用相對較細的三稜針、注射針頭、毫針、或用皮膚針,點刺的針數要少,點刺後不加火罐,用手擠壓出血既可。對於部位,我們儘量避開較為粗大的絡脈。具體就部位而言,我們應該根據經絡,臟腑辨證選穴刺血,背俞穴,原穴及任督脈的腧穴是常選部位。

劉少明教授訪談錄——關於“刺絡亦可以補虛”理論的探討

問:久病,慢性虛損性疾病用刺絡的中醫理論是什麼?如中氣下陷導致的內臟下垂,胃下垂等採用刺絡的理論是什麼?

答:所謂久病入絡,正如《靈樞·百病始生》說:“是故虛邪之中人也,始於皮膚,…入則抵深…留而不去,則傳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傳舍於經…留而不去,傳舍於俞…留而不去,傳舍於腸胃之外,募原之間,留著於脈,稽留而不去,息而成積,或著孫脈,或著絡脈。”明確說明了病邪由經入絡的發展規律,也反映了多種遷延難治性疾病由經入絡的病理過程。病久正氣耗損,臟腑之絡空虛,病邪乘虛而入,邪氣病久入深,盤踞不去,病情深痼難愈。久病氣血暗耗,五臟六腑皆失濡養。絡脈由經脈支橫別出、逐層細分,網狀分部,是經絡系統的有機組成部分,承載著經脈主導的生理功能,絡脈廣泛分佈於內臟與外在體表之中,成為維持臟腑之間,臟腑與外在環境之間廣泛聯繫、協調平衡的通絡。通過刺激絡脈(以刺絡方式為主),可祛除絡脈之痼邪,同時又有 扶助正氣,協調臟腑陰陽之效。

另外,氣為血之帥,血為氣之母,氣中有血,血中有氣,《讀醫隨筆》曰:“氣虛不足以推血,則血必有瘀”,所謂“刺絡出血,針與之相逢而得氣”,通過刺絡放血,使新血得生,氣隨血生,這樣各種中氣下陷之內臟下垂之證必然得愈。

劉少明教授訪談錄——關於“刺絡亦可以補虛”理論的探討

問:導師如何看待採用刺絡放血療法治療虛證、寒證,在治療的方法上與實證有何區別?

答:顯然此法與在實證的中的應用是不一樣的,一是選穴不同,根據“虛則補之”的原則,選取具有補益作用的經脈腧穴。二是手法不同,常採用粗毫針點刺,或皮膚針的叩刺,同時配合灸法等法以補虛散寒。三是出血量不同。在臨床治療中,對於虛證的治療,出血量較實證為少,一般控制在1-2毫升,數滴,甚至刺血部位微微滲血為度。也就是說,臨床應用關鍵在於辨清疾病本身的性質,在恰當的時機,正確選用刺絡瀉血的部位和手法,掌握好出血量和治療時間,並且注意總結規律,在施用刺絡放血祛邪以扶正、調整陰陽的同時,又不致耗傷精血。

來源:本文選自《杏苑澤霖錄——全國首批中醫藥傳承博士後導師學術思想及臨證經驗集》,人民衛生出版社,主編:張伯禮黃璐琦。人衛中醫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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