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涼的危機公關看不到滴滴的一絲誠意,居然還被置頂了,可笑!

樂清順風車女孩遇害的悲劇,想必大家都知曉了,本人也就不再贅述,因為這樣只能徒增憂傷,令逝者無法安眠,令生者悲傷無盡!因此,本人只針對滴滴出行於8月25日在新浪微博發佈的《對於樂清順風車乘客遇害的道歉和聲明》(下稱聲明)一文發表一點個人看法。原因是越看越來氣,氣得睡不著覺。本人,必須得發出聲音,同時對一部分所謂的大V、大咖在事後發聲又快速刪文的偽正義者感到汗顏!

涼涼的危機公關看不到滴滴的一絲誠意,居然還被置頂了,可笑!

看完這篇聲明,本人為其套路式的危機公關感到不解和震驚,雖然行文中多次出現“自責”“愧疚”“辜負”“萬分自責”等詞語,使廣大吃瓜群眾感覺到了他們的歉意,其實不然,只要稍加分析,你就發現其中大有問題,尤其是其引導式的由重及輕的表述,讓人感覺不到一絲誠意,它僅僅是一篇涼涼的危機公關公文,而且是一篇經不起推敲的拙劣命題作文!難到是有意而為之?難到精明的柳氏商人沒有加以思考就命人發文?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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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且聽筆者的分析:聲明第一段最後一句以“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表明態度,看似誠懇,為的是引出第二段,讓大家容易接受。我想問的是“第一時間”是幾點幾分?協作警方14小時內快速破案,這難到是功勞?更讓人不解的是聲明中所述“案發車牌系鍾某線下臨時偽造”,跟嫌犯受審時的說法完全相悖,到底是誰在騙人?天知道!

涼涼的危機公關看不到滴滴的一絲誠意,居然還被置頂了,可笑!

遇害女孩的朋友曾7次聯繫客服,均被當作普通事件回覆,回覆的態度讓人氣憤,這種視人生安全於不顧、視人的生命為草菅的不作為,簡直就是助紂為虐,如果客服人員意識到危險性,及時聯繫一下嫌疑犯,這場悲劇也許不會發生。再回到聲明中,第三段又用了“萬分自責”“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來過渡,還自曝了一起不作為事件,從而引出用自己的邏輯或者說是制度來解釋“為什麼沒有第一時間將車主信息提供給家屬”,希望得到大家諒解,這難得不是在為自己辯護嗎?事已至此,仍在辯護,這不是危機公關又是什麼,是道歉嗎?你們應該解釋的是承諾回覆為什麼遲遲沒有音信,嫌犯被投訴後為什麼仍在跑順風車?該回答的不說,這種明顯的避重就輕,只是為了打發吃瓜群眾嗎?你們是否低估了大眾的智商,忽視了人民群眾雪亮的眼睛?

更讓人氣憤的是聲明第五段,說道“無論法律上平臺是否有責”,一個“是否有責”,明顯與“不可推卸的責任”前後矛盾,有點偷樑換柱、妄想改變讀者態度的嫌疑,這不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臉嗎?最讓人接受不了的是文末用“給予3倍的補償”打發受害人家屬,你們當錢是萬能的嗎?一個鮮活的生命能以金錢來衡量嗎?還居然用了“給予”這個詞,這裡,我看到的不是一個誠心誠意、畢恭畢敬的道歉人的姿態,而是高高在上、拿錢砸人的滿身銅臭商人的醜惡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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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咋舌的還有這句“未來平臺上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你們的承諾居然不是創造一個安全有保障的乘車環境,而是預想到以後還會發生刑事案件,這是個什麼邏輯?這難道是一個認錯者的正常的思維?奇葩!如此看來,滴滴聲明涼涼文字的背後,根本沒有徹底整改的意識、沒有維護用戶安全的決心,用此文來公關,還置頂了,我真是醉了!請不要侮辱勞苦大眾的智商,請誠誠懇懇、老老實實回答關鍵問題,三個月前空姐遇害的道歉聲明刪掉是何用意?聲稱此次事件中嫌犯偽造車牌是何用意?如果你們不能給大家一個合理的解釋,對得起天地良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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