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有兩個兒子跟了前夫,先男友也有一兒一女,還應該再生孩子嗎?

悄悄是別050913


既然現男友已有一兒一女,也已成年,說明現男友的年紀也不小了,你自己年齡也比較大,如果再生孩子的話,風險無疑是比較大的,關鍵還得看你們彼此之間是不是真的有感情?彼此之間是不是真的合適?



如果你們之間確實是有真愛的,彼此之間感覺也非常合適,現對方提出要再生小孩,按理說生小孩是應該生的,畢竟彼此之間有共同的親生小孩不僅是愛情的見證,更是維繫夫妻感情的紐帶,只要你真的很愛對方,非對方不嫁那種,可以考慮再生一個,現在科學也比較發達了,也可以做試管嬰兒,當然自身條件可以的話,也可以自己生;如果自己雖然比較愛對方,但自己考慮到年齡確實比較大了,生育的風險和以後撫養的壓力都會比較大,也可以明確的向對方提出來,如果對方接受就在一起,如果對方不接受,那最好還是分手比較明智,對方如果真的愛你的話,肯定也會為你著想的。


總之,根據你們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來看比較好。


騎蝸牛賽跑得快


你問這句話,讓我想起另一句話,no作no死。你跟你前夫的兩個兒子,不知道你管過沒有?雖然孩子判給了男方,但你始終是孩子的媽媽,對孩子有付撫養費的責任和義務。

在現在的情形下,兩個男孩子的教育費用和將來買房子的費用,普通一個家庭,夫妻兩個人竭盡全力也還未必能達到滿意的結果。你為你兩個孩子,做過這方面的預算和規劃嗎?如果你對此毫無準備,那麼你再要一個孩子,準備把你前面的兩個兒子置於何地?

你的現任,已經有一兒一女,你作為後孃,即便能置身事外,但是在這個家庭中,經濟肯定也是一個值得讓人費心思考慮的問題,不知道,你和現任在經濟方面是如何安排的?他每月給你生活費能給多少?

你已經40出頭了,過了最佳的生育年紀,再要一個孩子付出的時間和精力,你有考慮過嗎?你有足夠的經濟基礎,給孩子一個安穩的生活環境嗎?

說句不好聽的話,你名義上,現在已經有了四個孩子,其中兩個是親生的。你還要再要一個孩子,不知道你現任的經濟條件如何?即便經濟條件允許的話,你覺得,自己有足夠的能力維持好現在的家庭和前任家庭複雜的關係,還能健健康康養育一個新生命嗎?

勸你還是趕緊打消再要一個孩子的念頭,維護好跟現任的關係,把現在的家庭照顧好,有餘力,還是就多關心關心,自己的兩個親生兒子吧。你能不能完全融入現在的家庭,現任的兩個孩子能不能接受你還是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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