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剛剛刑滿釋放的人,大多都是想重新開始人生,重新開始生活吧。
只不過,下面這名男子剛出來這又要進去了。
2018年7月27日凌晨,橫琴某公寓收銀臺被盜現金約5000元。接到報案後,辦案民警仔細勘查現場並查看了監控視頻,發現當日凌晨1時40分許,有一名穿藍色T恤的男子從大門進入該公寓並盜走抽屜內的現金。
如此肆無忌憚
辦案民警通過技術手段分析出了該男子的行動軌跡,發現了他曾乘坐的一輛出租車。
出租車司機反映:當晚凌晨1點多鐘,他在橫琴鎮街上拉了一名穿著短褲和藍色T恤的男子到南屏,打表是70元,該男子拿出一大把百元鈔票,給了司機100元車費說不用找了,還在閒聊中留下了電話號碼,但此電話無法打通。
出租車司機描述此人的衣著特徵與現場監控錄相十分吻合。
8月8日9時許,民警發現嫌疑男子正準備上991路公交車時,立即上前將其抓獲,經核實,此人就是作案嫌疑人陽某漢。
經審訊,盜竊嫌疑人陽某漢(男,44歲,湖南邵陽人)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2018年7月25日剛被釋放。
剛剛走出高牆外的陽某漢第一件事就是去網吧上網。7月27日凌晨,從網吧出來的陽某漢身無定所,走向了網吧對面的公寓,公寓內無人看管,又想起了重操舊業。
(從網吧走出來的陽某漢)
他在公寓收銀臺面上找到一把剪刀把抽屜撬開,盜走抽屜裡的現金5000餘元,隨後,便乘坐出租車離開了現場。7月28日,僅過了一天,他便將所盜現金揮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陽某漢己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不論你身處何種境地
都不能成為你頹廢人生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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