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義務教育紅包來了,2019年1月1日起實施!還有這些好消息……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甘肅省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該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方案》提出,將按國家標準免費提供教科書及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納入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範圍暫定為18項

《方案》明確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範圍。將涉及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和發展需要、現有管理體制和政策比較清晰、由中央與省市縣共同承擔支出責任、以人員或家庭為補助對象或分配依據、需要優先和重點保障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務事項,首先納入省與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範圍,目前暫定為八大類18項:

一是義務教育,包括公用經費保障、免費提供教科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4項;

二是學生資助,包括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補助、普通高中教育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學雜費補助4項;

三是基本就業服務,包括基本公共就業服務1項;

四是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1項;

五是基本醫療保障,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醫療救助2項;

六是基本衛生計生,包括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計劃生育扶助保障2項;

七是基本生活救助,包括困難群眾救助、受災人員救助、殘疾人服務3項;

八是基本住房保障,包括城鄉保障性安居工程1項。

按國家標準免費提供教科書及困難學生生活補助

制定和調整全省基礎標準,要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和發展需要,兼顧財力可能,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所需資金按省級確定的支出責任分擔方式負擔。

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保障、免費提供教科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7項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按照國家基礎標準執行。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計劃生育扶助保障、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補助、普通高中教育國家助學金、普通高中教育免學雜費補助等6項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制定全省基礎標準。

醫療救助、困難群眾救助、受災人員救助、殘疾人服務、城鄉保障性安居工程等5項暫未制定統一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市縣結合實際制定補助標準,待具備條件後,由省級制定全省基礎標準。

甘肅這五類人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高校畢業生首次創業可獲5000元補貼!

近日,省財政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的《甘肅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指出,五類人員參加就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下同),給予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當年內不得重複申請。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的,給予每人600元-1500元職業培訓補貼;參加創業意識培訓的,給予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培訓補貼;參加創業能力培訓的,給予每人不超過1600元的培訓補貼。《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甘肅義務教育紅包來了,2019年1月1日起實施!還有這些好消息……

看點01 五類人員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可享受職業培訓補貼

根據規定,就業補助資金分為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兩類。對個人和單位的補貼資金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創業補貼、就業見習補貼、求職創業補貼等支出;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用於就業創業服務補助和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等支出。同一項目就業補助資金補貼與失業保險待遇有重複的,個人和單位不可重複享受。

享受職業培訓補貼的人員範圍包括: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以下簡稱五類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企業職工。

看點02 高校畢業生創業可獲一次性補貼5000元

根據規定,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就業困難人員,試點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5000元。該項支出在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資金的10%以內安排使用。

享受就業見習補貼的人員範圍為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艱苦邊遠地區、老工業基地、國家級貧困縣可擴大至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職畢業生。對吸納上述人員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就業見習補貼。用於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將見習補貼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補貼期限與見習期限一致,最長不超過1年。

對省內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

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看點03 對參加在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的企業職工給予企業每人150元補貼

對企業新錄用的五類人員,與企業簽訂12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於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2個月內參加由企業依託所屬培訓機構開展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後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按不超過就業技能培訓同類職業(工種)補貼標準的60%執行。

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培訓後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一定標準的職業培訓補貼,具體補助辦法按國家最新規定執行。對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參加企業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的企業在職職工,給予企業每人150元的職業培訓補貼。

對化解鋼鐵、煤炭等行業過剩產能過程中分流的就業困難人員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和長期停產相關企業對就業困難人員開展轉崗培訓或技能提升培訓的,在培訓期間給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活費補助(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申請)。對鋼鐵、煤炭等過剩產能企業較為集中、就業門路窄的地區及資源枯竭地區、獨立工礦區的就業困難人員,經當地人社部門有組織進行勞務輸出的,可按省內跨縣(區、市)每人100元的標準、跨省(直轄市、自治區)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交通補助。

此次還對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補助作出詳細說明。補助範圍和標準:對國家級充分就業社區每年每個補助3萬元;對省級充分就業社區(含歷年認定的省級充分就業星級社區)每年每個補助2萬元;對市(州)級充分就業社區就業服務機構可由縣(市、區)每年每個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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