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拿到受理通知書後就能使用嗎?

什麼是商標受理通知書?

商標受理通知書是由商標局發出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受理憑證,即表明其商標註冊申請在形式上是符合要求的,商標局已予受理,將依法進行審查。

商標受理通知書的主要內容包括:1、申請人名稱及地址。2、申請日期。3、申請商標標樣及類別。4、商標申請號等。

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就一定能註冊通過嗎?這時使用商標安全嗎?

從申請註冊商標流程來講,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只能說明其商標註冊申請獲得商標局受理,不代表商標已經註冊成功。

所以此時商標仍屬未註冊商標,能不能註冊成功還不確定。要想拿到商標註冊證書還要進行更加嚴格的實質審查和初步審定公告,當商標核准註冊後發出註冊公告,這時商標才算註冊成功。

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後可以使用商標但使用是有界限的。在使用僅拿到受理通知書的商標時一定要慎重,合法使用,遵循《商標法》的管理規定,這時一定不能在商標上打®的標識,否則就屬於冒充註冊商標。

因為“®”是英文“register”的縮寫,“註冊”的意思,商品或服務打上這個標記,就代表是註冊商標,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未經授權,其他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能擅自使用。

但是可以標註“TM”標記,這樣做就是告訴公眾,這個圖形或文字是作為商品或服務的“商標”使用的,也可以作為使用該圖形或文字作為商標的證明,申請註冊商標時,享有使用在先的權利。

另外如果在使用過程中侵犯到他人的註冊商標權,則會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查處懲罰。所以不建議申請人,在受理階段就盲目大量投入宣傳、產品生產。因為處在申請階段的商標,就意味著其未脫離危險期,萬一後期商標註冊失敗,前期的推廣費也就白白浪費掉了。

如果一定要使用,請務必進行細緻的商標查詢,最大限度地保證沒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投入的宣傳費用也建議控制在一定範圍內。不清楚的問題及時諮詢專業的代理機構,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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