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一寶馬和電動車碰擦,寶馬車主持刀逞凶,反被砍死,你怎麼看?

屠狗丶大人


編者按:微信群裡轉發許多關於這件事的視頻,照片,評論等等內容。這是我第一時間瞭解到的有限信息,但是並不在意,也不想做什麼評論。



之後,瀏覽頭條,看見頭條發了一條還算完整的事情。視頻的起因,經過,結果大家都說得很清楚了。在這裡,我也不用多說了。就簡單說說網友們關注的焦點,以及對這件事情的一些看法。

一、寶馬車是誰開的?撞的是什麼車?

從視頻中可以隱約得到信息是,寶馬車居然還不知道是誰開的,撞的是電車還是自行車也不太清楚。不過可以清楚的是,開寶馬車的人多,有男有女,好像是兩男兩女,他們開頭還是拉偏架,也沒什麼動手。反而是死者主動去挑戰騎車男,期間騎車男一直忍讓,也反擊了幾下。死者搞不動他,只能氣急敗壞的返回寶馬車拿刀砍騎車男,不過好像也沒那麼敢下重手,想不到最後竟然被反殺。推測一下,寶馬男是寶馬車主,撞的是自行車。

二、死者是混混嗎?他喝酒了嗎?違反交通了嗎?

看了好多視頻,發現這個紋身光頭男確實不像好人,而且喜歡秀,經常混跡於舞廳網吧KTV等娛樂場所。從他的行頭和處理矛盾的表現可以看出,他確實是有點像混混。至於喝酒不喝酒,這個估計也喝酒了。要不然不會那麼衝動,頭條有人發視頻說到“最後的晚餐”,裡面就有他喝酒吃肉的模樣。如果是他開的車,一定是違反了交通規則。

三、他被“反殺”,騎車白衣男到底算不算正當防衛?

看視頻,那位騎車白衣男人高馬大,也不是怕事的那種人。看到死者拿刀出來,也沒有逃跑,被砍幾刀後依然在反抗。沒想到一個機會能夠讓他“反殺”,而且是很憤怒的反殺,下手一定不會有輕重了。那麼他算是正當防衛嗎?我覺得應該算是“防衛過當過失殺人”。因為,當死者已經無力侵害的時候,騎車男依然追上去砍殺,違反了“正當防衛”的有關規定。



事已至此,沒有什麼好說的了,我們作為吃瓜群眾,只能當做茶餘飯後的談資。這件事應該給一些容易衝動的人一個警示:“做人要低調”,如果太高調了,目空一切習慣了,就會給人一個假象,感覺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敢惹自己。其實,不是自己有多厲害,而是沒有遇到“對的人”罷了。


孖無悔觀教育



全峻德351


這個事件,足以說明當今社會,某些人盛氣凌人,恃強凌弱慣了,無視法律,路是老子的,必須給老子讓路!不然老子砍死你!結局是大反轉,搭進小命!

寶馬跟在公交車後,前方紅燈,公交🚌停車。估計寶馬男平時不遵守交通法規,強行變道,結果把正常行駛的電動車給撞了。

事到這裡,寶馬車應該向電動車賠禮道歉,也就萬事大吉。可是寶馬車下來的人,反而把電動車給推到馬路牙上。可見多麼霸道!

事還沒完。電動車白衣男想理論,結果是寶馬車上竄出灰衣男更加囂張,揮拳打人。寶馬車上的人,有人想扯住灰衣男,而灰衣男不依不饒,在扯打中,沒有撿到便宜。惱羞成怒,跑回車,拿出砍刀砍向電動車白衣男。

武打片正式上演。白衣男一邊躲,一邊打,受傷後想跑掉,灰衣男不依不饒繼續追打。結果是被白衣男給摔倒在地,白衣男撿起刀砍向灰衣男。此時的灰衣男感到不妙,想逃跑,此時的白衣男已經“失去理智”

追上灰衣男,把人砍倒在地……

事就是這個事,過程就是這個過程。

最後我想說:得饒人處且饒人!

惡有惡報!

如果你是騎電動車的,遇到這種情況,你怎麼辦?白衣男是故意殺人?還是正當防衛?歡迎大家點評!


JIAGUANGXI


1.酒後駕車,侵佔我的車道,我忍了

2.無故謾罵挑釁,未經本人許可強制移動我合法、合理行駛的電動車,我忍了

3.胡攪蠻纏,拳打腳踢,恃強凌弱,我不還手,左右躲讓

4.你攜管制刀具,威脅我,傷害我預取我性命,我只能四下躲避,滿身被砍,你刀掉地上,我去搶奪兇器阻止你進一步傷害我,你卻依舊不依不撓打我,為了保命,拿刀自衛

5.你一眾人往車裡跑,我覺得有可能去取兇器折返再次傷害我,我已受傷,很難脫逃,為保自身安全,只得與你拼命

6.晴天白日朗朗乾坤,守法公民無故遭砍殺,一忍再忍,對方欲置我於死地而後快,不得已奮起反擊,殺傷兇手,趕散惡徒,何罪之有!


YourWordsNotMine


人在江湖,都不容易,低調處事,才能活命。

可能這是最悲催的網紅:活著沒有熱度無人知曉,死了卻一瞬間吸引了大量流量。

可能這也是最悲催的一次作秀:拿著砍刀本來是要嚇唬人的,結果自己被自己的刀砍死。

可能這是最無奈的一次反差:平時大張旗鼓,紋身炫目,結果分分鐘被反殺。

冷靜下來,需要我們參考的人生經驗是:

沒有能力,就要低調。

紋身不是能力,紋身是愛好,或者什麼,但紋身不是能力。

靠著紋身咋咋呼呼,也許一萬次有用,但有一萬零一次,可能就不對了。

比如遇到不怕事的,反殺。

有紋身可以,但拿不拿的動刀,另一回事。

你自己覺得氣場十足,但你真的不知道對面的人是誰。

多講規則,講道理,紋身男本來和這個事沒什麼關係,自己非要出去幫忙造氛圍,結果沒嚇到對方,覺得不好意思去拿刀,結果被反殺。

何苦?何必?


新觀點評說天下


我看完全屬於正當防衛。請注意一個細節你就不會認為涉嫌故意傷人致死,而應該認定為正當防衛了。寶馬男在氣勢上人數上佔絕對優勢情況下仍從車裡拿出長刀去砍人,當到跌落時被對方撿到反到被砍,而再次欲返回車旁就要開門,此時一般人都會判斷寶馬車男要麼是再去車裡取兇器,要麼就是準備駕車衝撞電車男,因此,可以認定寶馬車男的威脅沒有接觸,如果放棄砍殺對方很可能還會對自己實施更加危險行為,甚至威脅到自己生命時不得已而為之。屬於正當防衛不為過。同時,應注意,寶馬車男車裡私藏兇器,不是一般人,很有可能是黑社會成員,當然需要警方進一步調查取證。


無奈膏藥旗


視頻我也沒有看到,但是根據我自身的情況。如果事情發生在我身上我覺得可能當時有兩種可能。1:直接被嚇蒙了,然後呆在哪裡。

2:就是和視頻的男子一樣,撿刀反擊。在當時的情況,我考慮不到什麼是防衛過當,什麼是正當防衛。可能造成的結果,還不止砍人家三五刀,人在真正威脅生命的時候。求生慾望很強烈,已經超越了理智和倫理道德。

只是個人看法。無任何法律觀點!


南柯譯夢


我怎麼看?我這麼看。

1,寶馬車上坐的都是為富不仁的。如果開車是麵包車的,結局肯定不一樣。

2,交友不慎,這車上幾個人都是渣男,被砍死者坑害了活著的,活著的坑害了被砍死者。

3,應驗了老話,《不作就不會死》的古訓。

4,為電動車主點贊。他讓我們明白一個道理,兔子急了要咬人的。

5,這社會凌強欺弱的很多,所以,全國人民和我一樣,同情弱者。


狂嘴良民


就事件起因來看機動車變道非機動車道,遇非機動車發生刮碰,先下車兩人對非機動車駕駛人進行推搡並有口角發生,機動車無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機動車燒油,油價含養路費,非機動車應該闢讓機動車且讓其先行,對否?這時車上又下來一人並持刀傷了人後又被反殺,就出現了正當防衛,防衛過失,故意殺人等之爭。假如你就是當事人,有多少人能控制自己的情緒和理智,如果當時不反擊報警後,自己和社會又能得到什麼?如果情緒失控,只有持刀者被反殺這麼輕巧嗎?同夥一起被殺都有可能。



殺死寶馬男、等於為社會清除了一個安全隱患、因為寶馬車上有兇器、這說明寶馬男隨時打算作案、這次寶馬男打不贏騎電動車的、立即回到寶馬車上取兇器就證明了這一點。我真的希望法庭能考慮到“電動車男為社會清除了一個安全隱患”、給於從輕量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