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監察委移送的首起職務犯罪案件被公訴

宿州市监察委移送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公诉

近日,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原宿州市城鄉規劃局黨組成員、市城鄉規劃執法支隊支隊長雷某(副縣級)受賄一案提起公訴。這是監察體制改革以來,宿州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首起市監察委員會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

本案由宿州市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在調查階段,宿州市人民檢察院即指派公訴檢察官提前介入案件,積極引導完善證據。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宿州市人民檢察院依託本市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捕訴一體化的辦案機制,依法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雷某有逮捕必要,於6月13日對其決定逮捕,並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指定由埇橋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宿州市监察委移送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公诉

審查起訴階段,埇橋區人民檢察院公訴檢察官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雷某在任靈璧縣副縣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及縣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拆遷補償、工程承攬、職務調整等方面的利益,並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犯罪嫌疑人雷某的刑事責任。

宿州市监察委移送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公诉

宿州市人民檢察院新媒體出品

審核:黃春雷

文字:黃春雷 馬朝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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