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大事件」?昨天,全瑞安人被這家店耍了

昨天,一條“瑞安市大事件——週年慶典、全民補貼!加微信可免費領取一張1280元的健身年卡

”的信息刷爆了瑞安眾多網友的微信聊天頁面,這是真的麼?

“瑞安大事件”?昨天,全瑞安人被這家店耍了

(相關朋友圈截圖)

“今天加微信可免費領取一張1280元的健身年卡(包含健身項目、舞蹈項目、拳擊項目、瑜伽項目、動感單車、淋浴項目等......)是真實的、我已經領了、所以推介給你!是瑞安市本地商家、不會騙你!限500名、老會員優先,先到先得。”

當你收到這樣的消息,有免費贈送的強大誘惑,有信誓旦旦的作為朋友的真誠保證,不得不說,小編看著也很心動。於是,這條消息火了。小編的微信聊天頁面遭遇了刷屏。

“瑞安大事件”?昨天,全瑞安人被這家店耍了

那麼真實真的是如此麼?今天,有論壇網友參加了這次所謂的“免費贈送健身卡”的活動,加上了健身房工作人員的微信,在其指導下群發好友後,向我們提供了這樣的照片。

“瑞安大事件”?昨天,全瑞安人被這家店耍了

“瑞安大事件”?昨天,全瑞安人被這家店耍了

“瑞安大事件”?昨天,全瑞安人被這家店耍了

萬萬沒想到,需要繳納699元的押金,並且完成打卡120次,才算是真正意義的領到“免費健身年卡”。

“瑞安大事件”?昨天,全瑞安人被這家店耍了

爆料者稱:天天上班,我的健身時間可能就是下班後或者週末,作為一個上班族一年很難去夠120次,這700塊錢對於我來說那就肯定是拿不回來了,相當於花了錢買了健身卡,不是朋友圈承諾的那樣免費領取一年的健身卡。

“瑞安大事件”?昨天,全瑞安人被這家店耍了

這種經營的方式真的妥當嗎?

是確有此

潛規則

還是商家欲把消費者引導店內

以便洗腦推銷的戲法?

法律人士這麼說

這個廣告說是免費,實際是收費,這樣的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其中第四條明文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另外他這個說法也有問題,每年需打卡120次,咱們法定休息日是一年52天,雙休日就是104天,很難達到他這個120次的要求,所以這個也屬於霸王條款。

網友評論:

沒錢的日子:這個朋友圈昨天發瘋了。。

小灰灰灰:知道你們一年去不了幾次的,所以就跟你們對賭,一般人就是剛剛辦卡的時候去的多一點

小氣的郭嘉

:我朋友轉的2年卡才700,還押金699,營銷手段真卑鄙,還把責任推給營銷公司。

我不是屌絲啊:欺騙廣大貪小便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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