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不如信「法」

我們信訪部門經常會接觸到一些案件,這些案件很多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由於維權成本問題、群眾年紀大法律意識淡薄等原因,導致部分群眾信“訪”而不信“法”。柏城鎮就有這麼一起積案,經過正確的引導和幫助,信訪人通過法律途徑有效維護了自身的合法權益。

柏城鎮故獻村孫某多年前買下一塊地,因為常年不在家,疏於看護,部分地皮被鄰居佔用。孫某已經70多歲高齡了,多次到各級走訪,要求政府協調把地要回。政府工作人員和社區也多次出面協調,都沒有收到很好的成效。今年初,柏城鎮就此案件聯繫了律師,就此案件進行了專門調度。最終信訪人決定去法院立案,由鎮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目前該案已經判決,信訪人孫某的問題也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信訪是個筐,什麼都往裡裝”,這句話說的是信訪與其他糾紛解決機制界限不清,許多理應通過其他法定途徑解決的問題都訴諸信訪渠道。法治信訪,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是破解“信訪不信法”這道難題的關鍵。近年來,中央大力推行涉法涉訴信訪工作改革,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明確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把涉法涉訴信訪從普通信訪事項中分離出去,由政法機關依法處理,各級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信訪幹部要始終牢記“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引導人民群眾在法治軌道上反映訴求、維護權益,努力解決好每一名群眾的合理合法訴求,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