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慾薰心盜電纜 男子鋃鐺入獄

良慶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被告人黃某某依法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

1、2018年1月25日凌晨,被告人黃某某潛入南寧市良慶區玉洞大道春華路地震局防震減災中心大樓負一樓地下配電房內,利用電纜線鉗、美工刀等工具割斷配電房內電纜線,將電纜線盜走,後將電纜線變賣,獲利710餘元。經南寧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的電纜線在案發時的價格為人民幣4160元。

2、2018年2月5日晚上,被告人黃某某潛入南寧市良慶區建業路皇金慄食品有限公司配電房內,利用電纜線鉗、美工刀等工具將配電房內電纜線盜走,後將電纜線變賣獲利800餘元。經南寧市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的電纜線在案發時的價格為人民幣2640元。

目前,被告人黃某某犯盜竊罪,被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檢察官提醒

電纜是國家重要的電力傳輸、信息通訊設施,並且價值較高,倒賣回收可牟利,容易成為不法分子的作案目標,這給受害單位及個人帶來較大的損失,造成嚴重的後果,各企業、單位應要加強監管並安裝監控,防範此類盜竊電纜的案件發生。

文:熊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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