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支付,HR必讀

離職經濟補償金如何支付,HR必讀

據統計,90%的勞動爭議均發生在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而這其中關於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給付情形及標準的問題,更應當引起企業HR管理者的關注。本文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對於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給付標準及情形彙總如下:

一、經濟補償金=0

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12種情形!

  •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提出,經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經濟補償金=N

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標準為“N”的18種情形!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9種情形:

  •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如無故拖欠/剋扣/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 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9種情形:

  • 用人單位提出,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的;
  •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的;
  •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的;
  •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的;
  •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三、經濟補償金=N+1

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標準為“N+1”的3種情形!

  •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注:上述3種解除勞動關係情形,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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