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獨症家庭請留意!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明確表示,政府要兜底!

孤獨症家庭請留意!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明確表示,政府要兜底!

國務院正式發佈《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

前天,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文件,決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政策一出臺,可以說為廣大自閉症家庭帶來了極大的福音,相信大部分家長也對這項政策的內容都有了一定的瞭解。

這份《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與以往的政策相比有何變化?為何會出臺這樣一項政策?目標是什麼?

現在,“大米和小米”就帶著大家來劃重點解讀!!——

Part 1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重點解析

這些內容與你息息相關

根據2018年7月10日國務院頒佈的《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提到:

孤獨症家庭請留意!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明確表示,政府要兜底!

劃重點一:

救助對象:0-6歲

救助對象為符合條件的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

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殘疾兒童;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的殘疾兒童;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具體認定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有條件的地區,可擴大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範圍,也可放寬對救助對象家庭經濟條件的限制。

劃重點二:

兩個重要時間點:

2018年9月底和2020年

2018年9月底需要各地制定標準,出臺相應的政策。

《意見》指出,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實施。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在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臺本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

2020年,從各地實施的兩年內,實現殘疾兒童的應救盡救目標的全面覆蓋。

《意見》指出,到2020年,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體系,基本實現殘疾兒童應救盡救。

“大米和小米”瞭解到,截止目前,全國有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山東、福建、寧夏、雲南等9個省(區、市)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此次的救助制度講惠及所有0-6歲的障礙兒童,實現由“部分兒童享有康復服務”到“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轉變,對偏遠地區和經濟困難的障礙兒童是極大的福音。

請注意:各地具體的政策會很快就出來,有需要的家長一定要在近期密切留意。

劃重點三:

政府兜底線—人人享有康復服務

《意見》起草過程中主要遵循的原則有:堅持保基本、兜底線。立足我國現實國情,將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兒童福利機構收養的殘疾兒童和殘疾孤兒等作為主要救助對象,將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基本康復服務作為救助內容,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

但我們想有疑問的是:政府會兜底,但這個“底”的具體標準是怎麼樣的?文件還沒有明說,相信也是廣大家長最關心的。

劃重點四:

救助標準:明確各地要有標準

關於救助內容及標準,《意見》中提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確定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基本服務項目和內容,包括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據本地財力狀況、保障對象數量、殘疾類別等,分類確定康復救助基本服務項目的經費保障標準,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賈勇在2018年6月1日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近年來談到,根據《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國發〔2015〕7號)和《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令第675號)等要求,部分有條件的(區、市)在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上積極探索,為在全國範圍建立、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提供了寶貴經驗。

在中國殘聯的指導、推動下,截至目前,全國已有北京、上海、江蘇、浙江、廣東、山東、福建、寧夏、雲南等9個省(區、市)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在全省(區、市)範圍內開展了制度化、常態化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

截止目前,全國9個省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這個9個省的具體標準是怎麼樣的?效果如何?其他省份是否會參照這9個省份進行?

以上的救助內容和標準只提到大致的幾項目標,並明確各地要有標準,但最終會給出什麼標準的服務?

大米談到,在日本殘疾兒童的康復救助都是有相應統一的標準的,並且絕大部分由政府買單。而在目前我國,地方差異則表現巨大。

Part 2

《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

出臺背景

我國有0-6歲各類殘疾兒童167.8萬人,且每年新增20餘萬,但面臨康復服務狀況不樂觀、康復保障制度不完善、康復服務體系不健全,專業化服務能力不強三大問題。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賈勇在2018年6月1日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提到:

“根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推算,我國有0-6歲殘疾兒童160餘萬,每年新增殘疾兒童20餘萬。但由於我國殘疾兒童康復工作起步晚,工作基礎薄弱,殘疾兒童康復工作仍面臨許多問題和挑戰。

一是康復服務狀況不樂觀。

殘疾兒童因家庭經濟困難難以享有基本康復服務的現象仍然存在。

二是康復保障制度不完善。

殘疾兒童康復週期長,花費大,多數康復項目不在現有社會保障制度保障範圍內,個別已納入醫保的項目由於報銷比例等限制,補償水平較低。殘疾兒童家庭普遍面臨沉重的經濟壓力。

三是康復服務體系不健全,專業化服務能力不強。

殘疾兒童篩查、診斷、康復有效銜接的工作機制仍未充分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康復專業人員數量不足,服務規範性、專業性不強的問題仍較突出。同時,針對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康復從業人員、康復服務質量的評價、監管等工作也有待加強。

明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的現狀後,社會各方開始推動兒童康復救助服務的完善。這其中就包含一直為自閉症群體呼與鼓的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

近年來,根據《關於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意見》(國發〔2015〕7號)和《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務院令第675號)等要求,部分有條件的省(區、市)在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上積極探索,為在全國範圍建立、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提供了寶貴經驗。

黃細花告訴“大米和小米”:“國家出臺《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讓有障礙的兒童可以提早去發現、去診斷,去幹預,對於康復非常的有利。

我記得2008年時,我便呼籲從國家層面儘快建立自閉症患者醫療教育和康復保障機制,因為很多自閉症兒童發現得晚,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期,就沒有那麼好效果。國家這個政策非常好,我覺得以前的建議在不斷實現,特別開心,也為這些家庭高興,同時也為國家以人為本也感到驕傲和自豪,非常地支持。”

Part 3

政策的出臺,

對孤獨症孩子、家長又意味著什麼

那麼,《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的出臺,對於孤獨症兒童和家庭分別意味著什麼呢?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賈勇

我國有0-6歲各類殘疾兒童167.8萬人。兒童期是康復的黃金時期,通過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多數殘疾兒童能顯著改善功能,不僅可以減輕家庭經濟、精神負擔,更能正常上學、就業,為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該項制度是我國殘疾人康復領域的第一個專項救助制度,將現有社會保障制度覆蓋不到的服務內容作為主要救助內容,並強調與基本醫療保障、臨時救助等制度進行有效銜接。

@6歲自閉症兒童家長琪琪爸

很高興看到從國家層面在推動各類殘疾兒童的早期搶救性康復,這將極大地改善殘疾兒童的預後情況,讓他們能夠更好地融入社會,平等地參與共築中國夢。從國家對殘疾兒童地關愛中,看出了社會在進步、國家在富強,甚感欣慰。

@7歲自閉症兒童家長一一媽

聽聞昨天國務院正式頒佈了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對廣大殘障兒童的家長群體來說無疑是令人振奮的消息。

首先

釋放的第一個信號是國家對我們群體的困難更重視了,提倡對殘障兒童的早發現早干預,明確對0-6歲的各類障礙兒童緊急救助,真正落實下來可以讓剛剛確診孩子情況的家長儘快下定決心第一時間求助專業人員,不要浪費寶貴的干預時間、延誤康復時機。

第二

也對康復資助申請的流程作出規範的同時也提出更加簡化家長辦事的難度,不讓家長跑冤枉路,不浪費納稅人的錢在不必要的流程上,減少審批延時和其他環節出現貓膩的機會讓對殘障兒童的資助落到實處。

第三

《意見》允許家長自主選擇專業康復服務的機構,讓符合資質的優質非公辦康復資源介入,希望以此契機能夠使整個行業充分競爭整體提升服務質量。

最後

也看到國家對貧困殘障家庭、孤殘兒童等特殊困難的情況加大了支持力度,也希望不只政策支持到我們在大城市戶籍人口的殘障兒童,陽光可以普照到更多更遠的地方,不再是當我們公佈深圳市對殘障兒童的資助金額提高(是最幸福的城市)的時候,仍然看到有大批的其他地區家長留言表示仍在水深火熱之中。

PS:以上部分內容整理自國新網、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副理事長賈勇在2018年6月1日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

-完-

整理 排版 | 噹噹 小魚 圖源 | 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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