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對安踏違約了嗎?

海上之城8005


孫楊回國了,雅加達四塊金牌得主,機場的冷清,孫楊應該嚐到任性帶來的冷落。他為國爭光了,但他不是英雄。

運動員除了在賽場上拼搏,還要有國家榮譽感,當運動員穿著一式的服裝站在領獎臺上,唯獨孫揚別出心裁穿著361領獎服,考慮過國際影響了嗎!個人利益再大都是小事,當聚焦全世界的目光時,孫楊做的過份了。

安踏和體育總局簽署的協議,孫楊是體育總局領導的運動員,因為優異成績蔑視體育總局的安排,完全違背了契約精神。此風不可長,繼續容忍會引起群發性。如果每一位金牌運動員仿照孫楊的做法,在奧運會,在亞運會,金牌得主身穿贊助商五彩繽紛的領獎服,豈不是國際笑話。

在加強運動員愛國主義教育,要把契約精神納入到國家精神,不能因出成績棄市場規則,孫楊回國的冷遇己經說明了一切。


秋平171152879


安踏為啥贊助,贊助了誰?安踏和誰籤的協議,孫楊同意簽約了嗎?

孫楊是國家游泳隊隊員,游泳隊和體育局是什麼關係?是不是所有的都要聽體育局的?體育局在亞運會比賽的作用是什麼?

這次亞運會安踏有沒有和孫楊簽訂協議,上綱上線不符合事實操作孫楊是不是存在侵權?

國家體育局有權利、有資質和贊助商籤協議嗎?如果不能,錢給了誰了?誰又是這次贊助最大的受益者?

這次不穿安踏事件,為啥安踏對孫楊在澳洲訓練時承諾隻字不提?是網友撥出來的,你們的誠信在哪?

建議和結論

安踏罔顧現實,盲目把事實擴大,上綱上線,用道德綁架孫楊,有操作廣告嫌疑!

安踏財大氣粗,稍有不順,覺得憋屈,花錢僱傭水軍炒作,這種傲氣來自哪裡?

建議適可而止,懂得到此為止,這樣過分操作會適得其反,到頭來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引起人們對企業反感,池塘失火,殃及池魚,招來大家抵制安踏產品。


雪山上的青青草


安踏贊助的是中國亞運代表團。孫楊參加的是中國亞運代表團。誰主誰從關係非常明瞭。無需硬拗。一切為熊孩子開脫,解套的行為都是於情不通、於理不通、於法不通的。即便是中國游泳隊也不應該不明白他們參加的不是單項世錦賽,世界盃。他們參加的是綜合運動會。贊助商是由中國體育總局說了算的。不是單項運動隊說了算的。孫楊作為個人更無權說了算。個人,小集體,大集體。孰輕孰重,無需分辨,更無需斟酌。這就是徹頭徹尾的違規。用國旗遮掩領獎服的行為更是惡劣到了無恥。在代表國家榮譽的整體形象面前參雜個人私貨都是極端的不妥。作為有著突出成績的著名運動員。孫楊真該認真檢討自己的人品。把那些狡詐、雞賊、奸滑的小心思徹底的收斂一下。樹立一個堂堂正正的正面形象。要好的多。


柔然3


孫楊是國家徵召的運動員,不是企業徵召的運動員,他只對比賽負責,不必對企業負責。在國外比賽奪取一枚獎牌就是完成了個人跟國家的契約。孫楊4次在國外升起國旗唱起國歌,不僅僅是履行了個人跟國家的契約,還報答了中國人民的恩情。這不是英雄那什麼是英雄?那些企業,無論出了多少錢,有可能在國外全場慕立,行注目禮,升起國旗唱響國歌嗎!這樣的英雄理應受到國家保護的,現在倒好,水軍就不說了,有知識的一些人也沒理清國家與企業的關係,對英雄橫加指責。


走走看看72300067


十年前,我在鳥巢,我在水立方,我見證了中國歷史上一次偉大的盛事。那時候我剛剛高中畢業。

那天我有幸見到一個了不起的體育健兒,她跟我說:“體育事業確實耗費巨大,鳥巢水立方等等的建設需要大筆的資金,光靠國家財政是極其困難的,所幸我們有大量的資本注入,有很多的人願意眾籌支持我們的奧運會。很感謝一個如此強大的中國,很感謝那麼多團結一致努力支持中國體育的人們。”

當時我就知道,原來體育賽事不只是運動員自己的事情,這是一個整體啊!。舞臺上的舞者如此美好,以至於我們只關注了舞者,而忘了建設舞臺的那些人,事實上,沒有了舞臺,你連跳舞的地方都沒有,沒有了團隊,你連展現的機會的沒有,又如來榮譽。。

我以為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哪怕是一個小學生都明白的道理。。然而十年後,我發現事實不是這樣,很多人根本不如十年前的我!。

將軍在外為國而戰,從來就不敢漠視後方提供軍糧的人。



木府木初


請問孫楊在安踏和奧委會的合作合約上簽字了麼?應該沒有吧?

一個單位的採購和供應商簽了合同,但這個單位有的員工買了別的商品,你說供應商應該找單位還是這個員工?

看到這麼多人撕孫楊,我立刻有個問題,為什麼安踏沒有找奧委會?

應該是合約衝突出現了問題,一般情況,這種衝突下,如果孫楊和安踏沒有過節,是不會有問題的!但是,安踏以前的行為可能惹惱孫楊了!

我現在懷疑,中國奧委會內部得有多大矛盾?才能造成安踏揪著孫楊不放?這才是我們想了解的!


行走江湖要浪


中國代表團的領獎服就是穿安踏服裝領獎,這是安踏贊助商的權益,其他時間段穿什麼與安踏無關,作為中國代表團的每一個運動隊運動員都知曉,明知道而不為肯定是錯誤的,除非你不參加中國代表團,否則你必須遵守規則規定。你穿361那也是你的權益,但頒獎時不得穿,你用國旗遮擋安踏品牌,人家不好說你什麼,但你為何不披國旗遮擋361?你就是這麼利用國旗達到自己目的?當然你對國家有功,但金牌不是你違背契約的資本。林丹抗爭羽協堅持穿yy,那就不允許你參加聯賽,去了也不許上場,易建聯球場上摔李寧鞋,要堅持穿耐克,對不起,籃協一樣不允許你上場,違背契約不是小問題不是瑕疵,這是人品問題,那年恆大在亞冠決賽不穿“東風”汽車胸前廣告服裝也是嚴重違約行為,不但賠了鉅款,還落得人設太差,我是恆迷,但確為恆大不值為許老闆不值。中國人對契約精神不重視的很多,但一個社會都違背契約,那會是多麼混亂無章?你的生活方方面面都得不到保障,這樣的社會你願意看到嗎?


似水年華125862090


孫楊違約毫無疑問,之所以違約還是違約成本低,應參照國內外慣例該如何處理就如何處理。這個和奪多少金牌,為國家爭多大榮譽是兩碼事,功是功,過是過,功要獎,過要罰。但也不要上綱上線,此事無關國家聲譽,誠信,只是孫楊個人的事,一名冠軍運動員而已,運動員違約並不鮮見,有同業的,有不同業的,國內的有,國外的有,比孫楊更值錢的也有,恰恰反映的是商品社會,商品經濟,有合同協議,就有反違約條款,執行合同吧。


泉水叮咚82693499


孫楊只要入選國家隊就必須遵守國家隊的規定,國家隊與安踏籤合同,領獎必須穿安踏服裝領獎,孫楊不會不知道,而孫楊連續違反規定就是故意的,孫楊的行為造成國家隊違約,其行為很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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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沒違約,361契約有相關條款在前。法律上安踏沒有契約優先權。當然,361有風度多了。假如孫楊是穿安踏領獎,361也不會發聲,更不會干擾比賽!何況就算好楊違不穿安踏領獎,安踏也無權指責。安踏只能找簽約人,體育總局或游泳隊!參看郭廣吉律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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