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7月50家網貸平台線上端合規排行榜

獨家:7月50家網貸平臺線上端合規排行榜

8月27日,網貸天眼研究院獨家發佈《7月50家網貸平臺線上端合規排行榜》。報告顯示,拓道金服、首益融、宜人貸、和信貸、人人貸、洋錢罐、愛錢進、積木盒子、鏈鏈金融和玖融網等十家平臺分列合規榜單前十位。以下為報告全文:

進入8月,為治理行業亂象、維護行業穩定,各監管部門分分採取措施:北上廣深四地互金整治辦相繼宣佈將開啟P2P現場檢查工作,P2P整治開啟監管聯動模式;北上廣浙多地互金協會針對“理財計劃”類產品發文要求平臺整改;互金整治辦下發《關於報送P2P平臺借款人逃廢債信息的通知》(99號文),嚴厲打擊借款人惡意選廢債行為,北京、深圳和廈門三地監管繼而紛紛出臺配套文件以規範地方P2P平臺,116家P2P平臺積極響應上報老賴名單;全國P2P網貸整治辦下發開展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同時發佈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

經網貸天眼合規排行榜評審小組慎重決定,參考最新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本月網貸平臺線上端合規排行榜評分規則及展示形式有所調整,具體調整情況詳見文後所附合規評分規則說明。

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通知發佈

8月中旬,全國網貸整治辦向各省市網貸整治辦下發開展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工作的通知,同時發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據悉此次合規檢查包括機構自查、行業協會自律檢查和地方整治辦的行政核查三大部分,本次檢查須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本次合規檢查要求全量覆蓋,做到機構與業務檢查全覆,將統一全國標準,嚴格按照網貸“1+3”制度框架及有關規章制度,問題清單由此前最初原定的187條逐漸修改縮減至目前的108條,重點關注以下十個方面:1.是否嚴格定位為信息中介,有沒有從事信用中介業務;2.是否有資金池,有沒有為客戶墊付資金;3.是否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4.是否直接或變相為出借人提供擔保或承諾保本付息;5.是否對出借人實行了剛性兌付;6.是否對出借人進行風險評估並進行分級管理;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風險信息;8.是否堅持了小額分散的網絡借貸原則;9.是否發售理財產品募集資金(或剝離到關聯機構發售理財產品);10.是否以高額利誘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資者加入。

“理財計劃”類產品遭整頓

“理財計劃”類產品主要的模式流程為投資人將決策權授予平臺,平臺後臺系統根據投資人的授權在鎖定期內自動循環匹配平臺的散標或已有的債權轉讓標,以投資人的名義自動簽訂借款協議或債權轉讓受讓協議,鎖定期滿時,系統根據投資人的授權自動進行債權轉讓,轉讓成功後自動退出。“理財計劃”類產品存在期限和規模錯配等違規的可能,同時易引發流動性風險。

近期,多地互金協會針對平臺的“理財計劃”類產品發佈風險提示:北京互金協會發函要求網貸平臺不得向投資者提供“理財計劃”類違規產品;上海、浙江和安徽三地互金協會共同召開會議,表示“理財計劃”類產品易引發流動性風險;廣州互金協會要求網貸機構全面下架“鎖定期+自動債權轉讓”模式的計劃類理財產品。

面對政策要求,部分平臺依然在推售相關產品,辯解自家平臺並不存在理財計劃,而是提供自動投標服務。也有部分平臺主動對理財計劃類產品進行調整,打散“理財計劃”類產品,直接匹配底層借款項目的期限,這種做法會打亂投資人的資金計劃引起投資人不滿,但於平臺而言,短期內能減少墊付壓力,長期來看可以緩慢釋放風險,同時也符合合規整改的要求。

部分平臺調整資金退出機制

57號文中明確在出借人之間進行低頻次債權轉讓應認定為合規,而高頻債轉往往隱含著期限錯配、長借短投等風險隱患。在當前網貸行業動盪的環境下,許多投資人選擇提前退出,各網貸平臺的債轉數量急劇增長。贖回量驟增加上資金流入匱乏,擠兌風險日益嚴峻,為應對這種情況,部分平臺對資金退出機制進行了調整。

人人貸先是對優選計劃與U計劃“提前退出”功能進行調整,對“提前退出”申請的時間點和接受數量有所調整,繼而將新發布的優選計劃自由期長度由24個月調整為6個月。

和信貸將原來的經過用戶授權之後自動轉讓債權,調整為用戶發起債轉。

雲遊控股的簡理財發佈公告稱未來將對用戶轉出資金的規則進行一定的調整,對用戶的資金轉出額度設置一定限制。

百金貸發佈《業務調整》通知稱,平臺所有標的將恢復至原有標的期限(24-36個月),按期如期兌付。

57號文中明確在出借人之間進行低頻次債權轉讓應認定為合規,而高頻債轉往往隱含著期限錯配、長借短投等風險隱患。

合規測評結果顯示:合規優秀的平臺(80分及以上)共17家,佔測評總數的34%。其中,合規優秀的平臺(80分及以上)共17家,70分(含70分)至80分之間的有26家;60分(含60分)到70分之間的共有7家。

附50家網貸平臺線上端合規排行榜:

獨家:7月50家網貸平臺線上端合規排行榜

合規評分規則說明:

1、風險提示指標2分,根據“暫行辦法”,網貸平臺需要在明顯位置向投資人提示風險,如果平臺網站沒有任何風險相關的提示,則不得分。

2、信息披露專欄指標4分,根據“暫行辦法”,網貸平臺應在官網設置信息披露專欄,公佈平臺運營報告、實時數據以及備案信息、組織信息、審計信息;若沒有“信披專欄”,亦不披露相關內容的不得分。

3、禁止代銷基金/銀行理財/保險產品指標5分,只要平臺有銷售基金或銀行理財或保險產品本項指標不得分;若平臺將P2P業務和其他業務進行了拆分並進行獨立運營,本項指標3分。

4、禁止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指標5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中,禁止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違反此項規定的,本項指標不得分。

5、“理財計劃整改”指標8分,北上廣多地互金協會要求平臺整頓“理財計劃”類產品,有計劃類、集合標產品,本項指標酌情扣分。

6、披露底層資產指標8分,發售“計劃類”產品且不披露底層資產的,本項指標酌情扣分。

7、禁止期限拆分指標15分,集合標、計劃類產品,如果有底層借款項目與產品期限不一致,本項指標最低扣3分。

8、債轉鎖定期指標7分,債權轉讓鎖定期在30天以內或鎖定期內可以提前退出,本項指標酌情扣分。

9、禁止二次債轉指標3分,允許投資人購買的債轉標再次轉讓且有次數限制,本項指標2分;允許投資人購買的債轉標無限次轉讓,本項指標0分。

10、限額管理指標18分,個人、企業分別不得在同一平臺待還餘額超過20萬元、100萬元,若有超額情況,本項指標酌情扣分。

11、銀行存管指標10分,已上線銀行存管本項指標得10分,簽訂存管協議對接中的,本項指標得5分。

12、信息系統安全認證指標5分,有公安部門出具的信息系統安全三級認證的,本項指標得5分;上海地區平臺有網絡借貸中介機構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審核回執的,本項指標得4分;有測評機構出具的測評報告內容(僅有測評報告封面無效)的,本項指標得2.5分;未獲得信息系統安全三級認證或僅具有測評機構出具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結果通知書的,本項指標得0分。

13、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指標5分,電信業務許可證不是平臺網站的ICP備案,而是平臺申請的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例如:粵B2-****)。(注:鑑於北京並未明確政策要求為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故京B2-****或京ICP證***均給分,其他地區則嚴格要求為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

14、備案登記指標5分,因未有平臺獲得備案登記,故經營範圍包含“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本項指標得5分。

注:本次合規整改評分統計工作由網貸天眼人工統計,個別平臺簽訂了銀行存管協議、獲得了信息系統三級認證、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但是平臺沒有公佈、沒有宣傳的或有遺漏,如有問題,請郵件與我們聯繫。

聯繫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次評分統計截止時間: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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