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中村里不按二輪承包地實際情況來確權,而把村上現有人口與土地平均來確權,這樣對嗎?

天下無敵99744


這個要看你們當地是在實行怎樣的土地政策了。

像我國廣東省很多農村地區就已經實現“集體土地資源整合+農民土地入股”的模式,通過股權量化來保障農民的土地收益。

這種情況下,在土地確權時,按村裡面的現有人口進行土地平均確權是可行的。在國家下發了系列土地確權文件中有強調各地“因地制宜”確權到戶。

但如果你們當地沒有進行土地集中起來發展,而還是一戶為單位進行農耕勞作,那麼採取這樣的方式肯定是不合乎確權政策要求的,應當在二輪承包合同的基礎上對每家每戶的土地進行實測,然後家家戶戶頒證。這樣做不排除是為了完成任務、懶得麻煩而選擇的“捷徑”,但明顯不符合國家的指示方向,可向縣級人民政府反饋情況請求處理。


土地論壇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由於土地承包期比較長,難免會出現土地佔有不均衡的情況,有的家人多地少,有的家人少地多。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沒有土地的人心裡不平衡,這樣就會產生矛盾。

土地確權是解決矛盾的突破口,按照村民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全體村民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進行調整,以解決承包地不均衡的問題。所以說你們村子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據的,我再給題主講一個實際例子吧:

我們村在土地確權的時候,就對承包地進行了調整。採取的是大穩定小調整,多退少補的方法。他們首先以戶口本為準確定了各戶的人數,再就是收回無人戶以及全家轉出戶的土地,動員人少地多戶退出多餘的土地,然後給缺少土地的農戶適當補劃了土地。這樣做照顧到了全體村民的利益,平息了矛盾,合情合理合法。

那麼,題主你想想,你們村子的做法有錯嗎?


衛農老頭


土地確權中村裡不按二輪承包地實際情況來確權,而把村上現有人口與土地平均來確權,你們村的做法是維護大眾利益出發點進行的,來穩固你們村以後的和諧生活而發展。村裡在這次土地確權按現有人口來確權是最明智的做法,肯定是經過村委代表大會經研究決定的,村民大多數同意的情況下決定的。

這次確權村裡按現有的村裡人口確權是比較公平的,只要村民多數人贊成,你也應隨大眾。由於土地承包時間長,很多年都沒動地,有的家庭三個人兩個都沒地。可有的家庭老人去世多年,有的戶口早已遷出還有土地。這會產生不平衡的心理,也會產生一些矛盾。況且這次土地確權的重要性,和惠農福利政策都要靠證才能領到。大家應該都知道,土地確權后土地的不斷升值,和土地證的作用意義很大,土地一旦確權就是農民的固定資產,憑證可以貸款。這麼多的好處如果沒有分到土地的人,肯定以後會引起爭議反抗,為村集體建設做貢獻,繳各種有關村集體活動相關費用。為避免你村以後的發展能夠順利進行,人人都能吃飽飯,享有村民同等的權利,有為何不可以。

雖然,國家政策土地承包法規定是三十年不動,是維護農戶種地的穩定性,種植投入不受損失。土地是集體土地,村集體按照國家政策大穩定小調整,結合村裡實際情況,來進行多退少補合理分配,也是情理合法的做法。題主要以大局為重,村裡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據的,沒有違反承包土地法的規定。


趙姐說農


由於分田時間長,現時的農村勞力及人口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有的人多田少,有的人少田多,有的只有田在,人早走了,導致土地荒廢,按照中央政策是在二輪延包的基礎上進行土地確權登記,但是各省各市縣也可以根椐當地的實際情況,酌情處理和解決,只要村民認可,是可以調整的,其方法是,支部提議,支部大會審議,村委會商議,並提交村民代表決議,(附應有文字記錄備查)。只有程序到位,方法對路,措施具體,村民認可是可以調整的。


直通車5


一開始分地的時候,是按人口分的,到現在還是以前分的,家家如此,你沒地,你的地那去了,地不值錢的時候把地扔了,地值錢你又要地,央央大國,為你們這些人服務的呀,四十年之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戶是公平的,這幾十年中誰家都會生死更替,只是有早有晚罷了 ,當年計劃生育的時候,你們違法強生有了孩子,已經違反國家政策沒有分到土地,現在人口多了又來強佔那些遵紀守法,沒有強生孩子的土地;還有你們取的媳婦孃家也沒有退地,來到這邊還要地,那你們成雙份的了,這又怎麼講,這是有依據的,請那些說死的人還佔活著的人的地的人閉嘴。


陳立良我愛我家我愛中華


土地確權肯定按村民小組現有人口平均分配,同時,村民小組內現有人口也必須事先確定好,非農戶口首先排除在外,掛靠戶口也必須排除,還有外嫁女(男),如果對方家有獲得土地分配的,也必須排除。


853854794


承包權當然要按村裡現有人口和土地來分啦,按實際情況,有些是租人家地種的。難道直接確到承租人名下?本來只租你兩三年,莫名其妙地就沒了。那村裡不鬧翻天才怪。土地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又不是某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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