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爲母復仇案:沒有人不想好好活著

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

“現代刑法學之父”切薩雷•貝卡利亞如是說。

但他也還說過,當法律失去準繩,暴力就開始蔓延。當人們無視法律的時候,命運自有裁判。

我們無法得知,2018年2月15日,大年三十這天,當陝西漢中南鄭區新集鎮王坪村沉浸在一片節日祥和氣氛中,村民張扣扣卻去往仇家連殺三人時,張扣扣的內心到底經歷過什麼樣的掙扎,抑或是平靜和從容。

這個曾經的軍人在殺人後離開了現場,然後給一位至親上了墳。17日,大年初二的早上,他吃了一碗麵條,然後主動到當地派出所投案自首了。

在接下來的人生裡,張扣扣或許再也無法在那個原本就已經支離破碎的家裡度過春節了,也或許他很快就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面臨極刑,不過,這些或許對他來說都不重要了。不管結局如何,他的“復仇”之路走完了,他會走向一個溫暖的懷抱,那就是他母親的懷抱。他的媽媽此時在天堂,22年前,她被兒子張扣扣這次殺害的三個人中的一人用木棒當場殺害。

關於這次案件,當地官方發佈的一份通告顯示,死者王自新,男,71歲,務農;王校軍,男,47歲,系王自新長子,國家職工;王正軍,男,39歲,王自新三子,原在西安打工。1996年夏天,張扣扣的母親汪氏與王自新發生矛盾糾紛,王自新的兒子王正軍(當年17歲)用木棒打傷汪氏的頭部,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王正軍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刑8年。

張扣扣為母復仇案:沒有人不想好好活著

13歲時,年幼的張扣扣曾目睹母親被人砸死。

漢中因漢水而得名,自古就有“天漢”之美稱,是漢王朝的重要發祥地,也與漢族這一稱謂的形成有直接不可替代的關係。自古以來,漢文化裡最講究仁義禮德。而這其中,我們國人自古以來最重視親情,尤其是孝奉父母。如果,一個人當著你的面,把你的母親殺害,你會怎麼做?你會怎麼想?

1996年,13歲的張扣扣就面對了這樣的慘劇。

豎子揚花楚南查詢到,張扣扣的母親被害後,當地對此案進行了審理和判決。“南刑初字第142號”的內容顯示,經審理查明:張福如之妻汪秀萍(張扣扣母親)過往與被告人王正軍之母楊桂英關係不睦。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十九時許,汪秀萍路過被告人王正軍家門前時給王的二哥王富軍臉上吐唾沫,引起爭吵後被告人王正軍聞訊趕到現場,也同汪秀萍爭吵並撕打。汪秀萍遂拿一節扁鐵在被告人王正軍的左額部及左臉部各打一下,王正軍即撿一木棒朝汪秀萍頭部猛擊一棒,致汪倒地後於當晚二十二時許汪秀萍死亡。

根據判決書的內容來看,此案庭審時,張家曾要求被王正軍給其賠償24萬元。但王家表示,自己家庭困難,無力賠償。

後法院判決,鑑於王正軍未滿十八週歲,且坦白認罪,其父已代為支付死者鉅額喪葬費用(8139.3元),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對引發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過錯責任,應對被告人王正軍從輕處罰。

此案的最終結果是,王家老三王正軍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二、監護人王自新賠付張家9639.3元經濟損失。這些錢裡還包括了“鉅額”的喪葬費在內。

對於此案,當地民間的說法是,當時,兩家確實因為地基發生過糾紛。張家家庭貧困,王家家境不錯,是當地的大戶人家。事發時,張母被木棒打擊腦漿迸裂。另外,其實參與打張母者的不光是王家那未成年的老三,還有父子幾人。

母親被王正軍砸死後,張扣扣便跟著父親相依為命。父親一直務農,因家庭貧困,並未再婚。2001年,張扣扣應徵入伍,在新疆服役了兩年,是一名特種兵。2003年,張扣扣復員回家,但是一直都沒有正當的職業。此後幾年,張扣扣曾外出務工。2017年底,回到家鄉。

張扣扣為母復仇案:沒有人不想好好活著

22年後,除夕之日,他提刀進仇家,連殺三人,未害婦孺

22年,說來漫長,說來也彈指間。曾經的少年已是走向中年。村民說,張扣扣身材不高大,但或許是有過從戎的經歷讓他給人挺拔英武的感覺,平常話少,但有禮貌,逢人會喊。

2月15日,大年三十中午1點左右,張扣扣在家吃過飯就提刀去了王家,然後將王家父子三人殺害。同時,他還放火燒燬了王家長子王校軍的小橋車。

有村民說,當時看到張某身上有槍,但未曾聽見槍聲。另外,他動手時,附近人來攔,他說,誰也別攔,我只殺他們。

確實,張扣扣殺害王家父親、老大、老三後,沒有再對王家其他家人動手,當時,王家幾個兒媳和孫子輩的孩子都在場。另外,王家老二此時在單位值班。村民說,這讓他躲過了一劫。

有人注意到,當時王家人死後倒下的地方,也是22年前,張扣扣的母親被王家人打死後倒下的地方。

有記者採訪了當地的村民,村民說,張扣扣在殺人後去了他母親的墳前燒了紙,但沒人知道他在墳前到底說了什麼。之後,張扣扣走到附近鎮子大河坎看了花燈,吃了飯後又從大河坎走路到新集鎮老家,想回去看父親,後被武警發現,再次逃離,在新集大橋下面蹲了一晚上。17日的一大早,張扣扣還去銀行取錢,但被人認出,他對人家說別害怕,我只是來取錢。之後,張扣扣在新集鎮一家店粒吃了一碗麵皮,然後就去了派出所自首。

此時,他的身後站著荷槍實彈的軍人,那身軍裝,他也曾穿過。都說相由心生,此時,他的臉上似乎看上去很平靜。

當地坊間有言,王家老三當時殺人時確實未滿18歲,判決坐牢7年,但3年後就出來了,期間數次減過刑。

另外,豎子揚花楚南查詢到,王家老大王校軍,公告上說其是“國家職工”。經證實,他的職務是南鄭區紅寺湖管委會主任。該景區在2017年獲批國家3A級旅遊景區。2017年11月,當地有人舉報王校軍管理混亂,剋扣單位職工工資。但22年前,他應該是剛參加工作不久。目前網上分析,1996年,當時王家動用關係和錢財運作了張扣扣母親被殺一案。但此種說法,尚無定論和證實。

張扣扣為母復仇案:沒有人不想好好活著

張扣扣殺人案,網上輿情熱議。

在當前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一方面,我們要越發敬畏法律,一方面,我們也更需要真相和公平,但不造謠傳謠。細細看來,很多網民對張扣扣殺人案都是發出深深的嘆息,這種嘆息,有別於其他事情上的嘆息,它充滿了無奈,也充滿了憐憫,也充滿了憤怒。

以前,我們號召推崇為了主義,為了革命,拋頭顱,灑熱血。但現在,為了奮鬥出幸福的生活,沒有人不想好好的活著。而這種活著,首先就是你在奮鬥的路上,有責任,有義務,有能力去好好的保護自己的父母,自己的親人,而當自己的親人遭受他人的迫害時,我們應該怎麼做?

在這方面,來看看幾個過去的故事,有古代的,也有近代的。說這些故事,豎子不是提倡什麼,而是歷史是一面鏡子,我們現在所有的經歷,發生的,日後也會變成歷史。後面的人會怎麼看我們的現在?

張扣扣為母復仇案:沒有人不想好好活著

浙江有個慈溪縣,這個縣名源於東漢董黯“母慈子孝”,這也是一個為母復仇的故事。

董黯自幼喪父,家庭貧困,與母親黃氏相依為命。母親生病,想喝故鄉的水,董黯家附近的水苦澀,不適合飲用。於是董黯就每天步行二十里去打水給母親喝。

有個鄰居叫王寄,富而不孝。有一次,王寄的母親見了黃氏說:“我家境比你好,身體卻不如你,為什麼?”黃氏回答:“雖然家貧,但兒子待我很好,心情愉快,身體自然就好了。”王母聽了,回家責罵兒子,她希望兒子以董黯為榜樣做一個孝子。

沒想到王寄非但沒有聽進去,反而懷恨在心,有一天趁董黯不在家,他把黃氏打成了重傷。董黯知道後,跪在母親床前痛哭:“兒子不孝,讓母親遭此大罪”。黃氏說:“不怪你,是我自己失言造成的。”不久,黃氏含恨去世。董黯悲憤交加,他想立即報仇,但想到王母只有王寄這一個兒子,如果現在就殺死王寄,也等於要了王母的性命,他於心不忍。他給母親守墓,想著報仇的事,睡覺也枕著斧頭。

過了幾年王寄的母親死後,董黯就殺死了王寄,並且去衙門自首。這是大案,案情又複雜,地方官不能決斷,於是就報給天子,天子聞之,赦免董黯殺人的罪行,並且徵召他做郎官。

董黯一家,母慈子孝,事情傳的很遠,後來人們把董黯侍奉母親的那條河流改名為慈溪,再後來,此處行政區劃變遷,於是定縣名為慈溪。

張扣扣為母復仇案:沒有人不想好好活著

“翹首望明月,拔劍問青天。”這是一個民國奇女子寫下的詩句。

寫下這詩句後,她把自己的名字改為施劍翹。電影《一代宗師》章子怡飾演的宮家二姑娘宮若梅,為了報殺父之仇,斷髮奉道。她的原型就是施劍翹,她用十年時間刺殺軍閥孫傳芳,以報殺父之仇。

1926年,北洋軍閥張宗昌的部下猛將施從濱和孫傳芳開戰,孫傳芳得勝,他不顧周圍人的勸阻,將戰敗被俘的施從濱斬首示眾,還令人在白布上用紅字寫上“新任安徽督辦施從濱之頭”,暴屍三日。

施從濱有一個女兒,名叫施劍翹。父親的死,給她帶來了無盡的悲痛,她說:“父親如果是戰死沙場,我不能拿孫傳芳做仇人;但他殘殺俘虜,死後還懸掛我父親的頭,我與他不共戴天。”

1935年,施劍翹找到機會,向孫連開三槍,孫傳芳當場身亡。施劍翹鎮定自若地報案自首。入獄之後,馮玉祥、李烈鈞、于右任等國民政府大員都同情她、併為她到南京說情。全國輿論也為施劍翹說情。南京國府之後動用了極少動用的特赦權將施劍翹特赦了。

長時期以來,在仁義道德的傳統文化外,我們還有一個“快意恩仇”文化,那就是“唯此間江湖年少,偏愛縱橫天下,恩仇趁年華輕”。這方面,尤其是對於殺父、殺母這樣不共戴天之仇,沒有人容的下。

張扣扣殺人案,網上也不乏稱其為“英雄”,併為其呼籲減輕處罰的聲音。

有人認為,張扣扣,少時經歷磨難未墮落不堪,成年成為一名特種兵,本是人才一名。選擇大年三十上墳之日報往日之仇。說明重情重孝。

不殺女子小孩,目標明確。不傷及無辜,未成不智變態。乃是恩怨分明。此人為特種兵,生存能力自然特強,別說逃脫外地,就算躲進深山老林自然也可。時隔一天交代後事,然且自首,此人敢作敢當。

總之,在網上,對於張扣扣的復仇,在很多人看來,這種行為雖然不能鼓揚,但可以理解。而究其背後,大家更想知道這件事情的背後,乃至22年前,如果說是其母因為朝人啐一口水,一個糾紛,哪怕是自己先動手打人在先,但卻被人當場棒殺,而之後,這些事情的處理上,是否有個真正公平的過程和結果?

古有“殺人償命”的傳統情理觀念,現代社會講究的是法治,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執政。但在這起事件上,追至22年前,我們都希望任何一個環節都彰顯了法治。這點上,作為曾經是一名軍人的張扣扣自己心裡也肯定清楚,他不會不懂法律,只是,要走上這條路,他心裡是否對很多東西已經失去了信心,抑或失去了希望呢?

還有這麼一個故事,武則天時期,官員徐元慶之父徐爽,被縣尉趙師韞按律所殺。徐元慶認為父親有冤屈,於是尋仇趙師韞,並手刃趙師韞,然後投案自首。

後來,查明其父徐爽確實有冤屈,朝中不少人認為徐元慶這樣做是孝烈之舉,應該赦免。武則天也想寬赦徐元慶,但是陳子昂出列諫阻。陳子昂認為殺人當按律處置,徐元慶當死;但徐元慶的報仇又符合禮教——父仇不共戴天,這又是國家所提倡的孝行,因而,徐元慶又當赦。於是,陳子昂建議:處徐元慶死刑,以明國法;然後旌表其孝,墓碑銘刻。武則天最終採納,時人認為禮法兩全,兼顧左右。

《社會契約論》,又稱《政治權利原理》,是法國思想家盧梭於1762年出版的政治著作,它被譽為現代民主制度的基石。

在這裡面,有個很淺顯易懂的道理,那就是國家的權利是人民賦予的。人民將天賦的復仇權、暴力權讓渡給國家,而國家通過法律和暴力去維護人民的權利。這是一個契約。

關於“犯罪”,思想家伏爾泰也曾說過,人們總是抱怨不應該遭受的壞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但卻很少提起他們之前做過什麼,才會導致這樣的事情發生。

竊以為,在當前法制社會下,連殺三人,張扣扣接下來的命運,我們可想而知。不過,這對於他來說,一切都已經不重要,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地方比母親的懷抱要溫暖。因為,他即將、也早就做好了準備,走向那個懷抱。

死者已逝,活著的還需要努力,這其中,就包括我們任何一個人,任何一個環節上,誰也不能蔑視和漠視法律。而這個前提是,法律前面,真正的所有人都平等。如果不是如此,那麼死去的,活著的,今後的,未來的,誰都不好過。

雨果曾說“當一個人的心中充滿了黑暗,罪惡便在那裡滋長起來,有罪的並不是犯罪的人,而是那製造黑暗的人。”

但願,張扣扣事件對於我們的社會進步、文明進步、法治進步,能帶來啟發和促進,哪怕是一絲一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