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曝弘鑫抵押貸款寧陵分公司違法營業無人監管

連日來,本網不斷接到河南省商丘市寧陵縣居民的反映,弘鑫抵押貸款寧陵分公司,在沒有取得相關機關批准的情況下,仍在違法開門營業。正值全國嚴打非法貸款、高利貸、套路貸活動“如火如荼”之時,為何“弘鑫抵押貸款寧陵分公司”竟公然對抗,監管機關監而不管呢?為弄清事情真相,本網工作人員趕赴寧陵縣進行調查。

網曝弘鑫抵押貸款寧陵分公司違法營業無人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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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上午,在寧陵縣張弓路找到這家公司正在營業,門頭赫然掛著“弘鑫抵押貸款寧陵分公司”的巨幅招牌。在一樓大廳,兩名女青年在電腦前正在辦公,一位徐(音)姓經理接待了本網工作人員。

本網工作人員問徐姓經理:“我們是寧陵的一家建築公司,想在這裡辦些貸款,多少利息?”徐姓經理似乎有些警覺,問是寧陵縣哪家建築公司,本網工作人員對答後,徐姓經理還是有些不相信地說:“這段時間,上邊查得緊,業務基本上停了。現在主要是辦理的存款業務,利息是八釐。”臨走時,徐姓經理對本網工作人員說:“想在這裡貸款,以後可以再聯繫。”

隨後,本網工作人員調查了附近多家商戶,這些商戶一致反映,“弘鑫抵押貸款寧陵分公司”就是一家“騙子”公司,低息吸儲,高利放貸。目前,在“嚴打”之季,仍公然開門營業,可見其“保護傘”有多大?!

本網工作人員查詢了銀監局相關批准文件,該公司從事貸款業務並沒有取得相關機關批准,屬於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根據《取締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果機構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等金融業務活動,會被認定為非法金融機構。應該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8年4月16日,公安部聯合各部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等法律規定,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放貸款業務的機構或以發放貸款為日常業務活動,下發文件,要求嚴打放貸人、違法放貸活動。

為此,本網工作人員採訪了商丘市銀監會一位負責此項工作的領導,他明確表態說:“弘鑫抵押貸款寧陵分公司仍違法營業,以經查實,立即取締。違法情況嚴重,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弘鑫抵押貸款寧陵分公司涉嫌違法吸儲、放高利貸款及其“保護傘”等有關情況,本網將進一步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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