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拚命要到法的面前!

法律像阿麗亞娜的繩子,可以讓人不在原地乾等,也不會走失在迷宮裡

每個人都拼命要到法的面前!

每個人都拼命要到法的面前!

郝冬白,男,漢族, 1996年10月進入公務員隊伍。2015年9月參加全國統一的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A級證書(律師資格證號:A_20156201020103),即同時取得律師資格。

法律像阿麗亞娜的繩子,可以讓人不在原地乾等,也不會走失在迷宮裡

每個人都拼命要到法的面前!

最近讀日本法學家神田秀樹教授的《公司法的精神》,頗受啟發,我更加理解了彼得.德恩里科(peter derrico)教授的名言“每個人都拼命要到法的面前!”。

為什麼“每個人都拼命要到法的面前”?當我讀到【法】米歇爾.翁佛雷著《哲學家的肚子》時,發現該書中有這麼一句話:“食物像阿麗亞娜的繩子,可以讓人不在原地乾等,也不會走失在迷宮裡”,我將食物改成法律,該句話就變為“法律像阿麗亞娜的繩子,可以讓人不在原地乾等,也不會走失在迷宮裡”,這樣一改,就成了對“每個人都拼命要到法的面前”第一個絕好的註釋!

那麼?“每個人都拼命要到法的面前”第二個絕好的註釋是什麼呢?波蘭卡特沃茲Magdalena Wosinska 曾說:“當你身上什麼都沒有時,人們無法評判你,所有的階級、貧富差距都不見了”!活剝一句Magdalena Wosinska 的話來說,一個人要拼命地到法的的面前,可能就是這個人已經窮盡其他的救濟途徑,已經窮途末路,這個人要抓住世界上的剩下的唯一一根稻草,這時,這個人才要拼命地到法的的面前!

閒話少說,繼續說《公司法的精神》,該書是神田秀樹教授諸多公司法專著中的一本,該書的視角獨特,對公司法內容的取捨獨具匠心,充分體現了公司法的核心內涵,並在娓娓道來中闡釋著公司法的精神。

每個人都拼命要到法的面前!

以下是我讀《公司法的精神》的讀書筆記,發表出來,和大家共賞!

股份公司的普及

股份公司是法律為通過籌集資金開展事業

而提供的法律形態(制度)之一;

它的歷史淵源,

到目前的答案還不十分清晰;

雖然在古希臘和羅馬就有被稱為租稅租借的組織團體,

但人們通常認為,其鼻祖是1600年設立的英國東印度公司——根據特許狀所設立。

到了19世紀至20世紀,

股份公司形態在世界範圍內普及;

並於20世紀末期,

開始逐漸佔據壓倒性高地。

比如說日本,

證券交易所自戰後一直是“成員組織”形體;

現在,日本四個證券交易所當中,

股份公司的形態已被其採取。

證券交易所披上股份公司的外衣也並非日本特有,

而是全世界的法律紅利。

傳統上認為與股份公司不相融合的社會領域,

股份公司的引入也非常任意。

醫療、福利、教育、農業等領域,

也是股份公司侵淫的天地。

股份公司的核心部分,

因為在世界範圍內共通才能普及。

股份公司獲得壓倒性勝利,

5條理由應當銘記:

一是由出資人所有;

二是具有法人格形體;

三是出資人的有限責任;

四是所有經營的分離(出資人與業務執行人相分離);

五是出資份額的可轉讓性,《公司的未來發展方向》的作者巖井克人說:不管怎樣,……“雙重的所有關係”,才是股份公司的根基。

公司法的內容

與股份公司相關的法律有很多,

但對一般國民而言卻是不太熟悉;

在公司裡工作的人,一般被稱為職員或勞動者,

與他們相關的,不是公司法,而是勞動法律。

與公司法相關的法律,數量眾多,

有反(《反壟斷法》)、金(《金融商品與交易法》)消(《消費者合同法》)、公(《公司法》)、勞(《勞動法》)、民(《民法》)、商(《商法》)、破(《破產處理法》)、刑(《刑法》)、10多例。

那麼,公司法到底有哪些魅力?

主要是公司法與勞動法撲朔迷離。

觀察諸先進國家的公司法,

它們的具體制度都立足於本國的歷史和經濟。

如果股份公司形態逐漸成為主流,

其他的法律形態當然要開始反擊。

LPS(投資事業有限責任合夥)LLP(有限責任事業合夥)的出現,

法律制度間競爭也從來沒有停息。

2005年《公司法》的制定

兩個偶然因素

日本為什麼在2005制定新的《公司法》?

這其中的原因有多複雜?

在大時代潮流中是必然的,

很大程度上是兩個偶然事件重合的催化。

一個是法律條文表現的“現代語化”,

另一個是法律規範內容的“現代化”。

新《公司法》制定是有理由可查:

一是將原來片假名語體的《商法》進行現代語化,

二是由於法律的整體性受到影響,

希望能重新思考並設法調整的地方呈現緊迫化。

三是為了“應付最近社會經濟形勢變化”,

在日本,

一般認為民法是商法的上位法。

日本商法修改簡史

日本的舊商法典是以德國人霍曼.婁埃斯勒(Heymann Roesler)起草的草案為基礎制定(

890年頒佈),

日本的公司法最早就出現在該舊商法典第一編第六章之中。

隨後不久,日本就制定了新商法典,

就是現行的商法版本。

日本公司法最早參考了德國法,

戰後1950版《商法》修改,打上了美國法的強烈烙印。

為什麼戰後金融領域的《商法》修改的歷史是限制放鬆?

資本市場、證券市場逐漸擴大,想要籌集和返還資金,依靠舊的《商法》往往是困境。

1965年的山陽特殊鋼鐵等一部分上市公司倒閉時,

被發現虛假報表盛行;

1974年《商法》修改時,

引入了對大規模股份公司的註冊會計師督查,並將報告書送達股東。

》》》聲音

“每個人都拼命要到法的面前!”

——《法的門前》,彼得.德恩里科(peter derrico

)著,美國馬薩諸塞大學榮譽退休教授,畢業於耶魯大學法學院。

食物像阿麗亞娜的繩子,可以讓人不在原地乾等,也不會走失在迷宮裡。

——《哲學家的肚子》,【法】米歇爾.翁佛雷著

傳統上認為,法是屬於貴族階層的秘密,一部法典的實質就在於它必須保持一種神秘性。

——《法的門前》,彼得.德恩里科(peter derrico)著,美國馬薩諸塞大學榮譽退休教授,畢業於耶魯大學法學院。

“當你身上什麼都沒有時,人們無法評判你,所有的階級、貧富差距都不見了。”

——波蘭卡特沃茲Magdalena Wosinska語錄

每個人都拼命要到法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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