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到農村私下買宅基地建房,搞不好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為何今天會說這個話題,因為最近抱有這種想法的“炒房團”太多了,在國家實施“三權分置”的時候,許多人誤以為可以到鄉下炒房了,於是乎各種摩拳擦掌……

盛廷律師想給大家提個醒:城鎮居民買鄉下宅基地是不行滴!城鎮居民買鄉下宅基地是不行滴!!城鎮居民買鄉下宅基地是不行滴!!!

(這麼重要的事情必須說三遍)

城市居民到農村私下買宅基地建房,搞不好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說盡口水不如一則判例,我們先看一則官司吧:

2001年,某市居民張某找到村民李某,以10萬元價格買下李某一塊宅基地,由於宅基地不能辦理買賣手續,兩人就私下籤了個“抽屜協議”。張某開心地住進心儀的農村房,並花大價錢打造成一座漂亮的鄉下小別墅。

2017年,張某所在的地方開始搞徵地拆遷,張某的房子算起來補償拆遷徵地款近百萬。、

這個消息被李某知曉後,他心裡開始犯嘀咕了:100萬跟10萬比,差距有點大哦,於是他就琢磨著收回房子,可因為協議在手,他也不知咋辦,於是就四處找人打聽,在逐漸瞭解了一些法律常識後,他心裡就有譜了,於是就找到張某要回房子。

可張某覺得自己在這裡住了這麼久,並且還花錢裝修了,你想要回那肯定不行。在協商未果的前提下,李某一紙訴狀將張某告上法庭,他的理由很充分:

張某是城鎮戶口,不能購買農村宅基地,違背法律簽署的合同是無效的。

這種官司判決起來很容易,法院判決最終判雙方簽訂合同無效。也就是說,張某要將宅基地返還給李某繼續使用。

城市居民到農村私下買宅基地建房,搞不好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張某知道房子肯定要不回來了,於是他準備在購房款、裝修款上找回一些損失,來來往往談判好幾個月,搞得他是心力交瘁。

看見沒,這就是活生生的案例,其實類似事情在你我身邊不少發生,在前些年農村宅基地的管理尚不完善的時候,不少農民會將房屋賣給城鎮居民,但這些問題在土地確權政策下逐漸暴露出來,買房的此事一般比較心煩:折騰這麼久,房子得還給別人,相應的補償總是不到位,你跟幾個農民要裝修補償款,他不給你,你難道追著打官司?

打官司或許會贏,但贏了官司輸了錢的事情也不少見吶。

因此,我們再次重申一下這個唾沫星子都講幹了的政策:

1、農村宅基地,除非本村村民、隔壁村民,在滿足“一戶一宅”的基礎上可以買賣外,城鎮居民是堅決不允許買賣,這是政策紅線。

2、你若不信非要購買,合同無效或撤銷後,過錯共擔,賣方返還購房款,但相應的裝修費用討要很難。

3、對於買房裝修、改善住房造成的損失,還得跟賣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只能走訴訟程序,但是這又是一個費時費力不討好的過程。

如果你喜歡農村田園風光咋辦?很容易啊,“三權分置”辦法逐漸出臺,你將來可以去鄉下租房做相應產業呀。記得,是租不是買哦。

城市居民到農村私下買宅基地建房,搞不好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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