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清廉鄉村建設 湖州箍緊「小微權力」

2018-08-22 07:11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 楊新立 通訊員 朱國華

“莊書記,你們村的太陽能路燈安裝工程都完成過半了,公示欄裡的施工監督記錄單怎麼還沒更新啊?”近日,湖州市長興縣和平鎮集鎮辦副主任王一珏出門辦事,臨時決定拐到自己聯繫的橫山村,檢查村級事務全程留痕公開的情況。村支書莊湖明立即拿出一張新單子說:“昨天村民監督小組剛檢查過,離上次檢查正好半個月,大家都簽了名,你看,正準備換上去呢!”

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湖州箍紧“小微权力”

安吉縣靈峰街道紀委在碧門村開展農村基層核實農業補助款領取情況。

推動清廉鄉村建設,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供有效抓手。去年以來,湖州在率先出臺《關於建設清廉鄉村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堅強保障的指導意見》的基礎上,引導全市鄉村通過編制“小微權力”清單和流程圖、量化考核指標、強化執紀監督等措施,進一步規範“小微權力”運行。

在和平鎮,每個村都有10本“村級管理有關事項全程留痕記錄本”,涵蓋了村級資產資源管理、資金管理、工程管理等10大類23個具體事項。村裡每開展一項工作,都要進行公示,在相應的記錄本上登記,並附上現場照片、招標文件、發票等印證材料,由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監委主任簽字確認。鎮紀委每月不定期開展抽查,如有違規操作,村幹部和聯村的鎮幹部都將被問責。此舉正在長興縣全面推行。安吉縣通過推行“清廉鄉村建設量化評價體系”,將抽象的概念轉化為30個可量化、可衡量、可統計的指標,從而為清廉鄉村建設的高質量推進設計了明確的“施工圖”。南潯區則緊盯村級工程、“三資”管理、惠民資金等關鍵領域,深化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針對部分村黨員幹部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過加強日常談話提醒,實現“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常態化。今年以來,該區已針對村黨員幹部運用“第一種形態”31人次。

“指導意見尊重農村工作實際,不搞一刀切,而是引導各地探索適合自身實際的好做法。”湖州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確保該項工作落實落細,該市突出結果導向,將推進清廉鄉村建設情況納入美麗鄉村建設考核體系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情況評價體系,列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的重點內容,並制定清廉鄉村建設指導標準,實行動態管理、跟蹤督查和定期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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