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爆料:一把雙刃劍

新媒體的誕生,豐富了信息傳播的手段和渠道,相較於傳統的媒體監督,新媒體監督呈現出傳播廣泛、接收便捷、受眾面廣、參與感強等特點。藉助新媒體監督的力量,言論自由也有了更加平易近人的實踐平臺,社會的美與醜在新媒體平臺得到空前的擴散。

近來網絡上的揭黑爆料維權行為也接連出現,內容涉及行業黑幕、性侵、貪汙犯罪等等。這樣的行為若果能夠推動監督,那當然是好事,但也不得不注意到,其中可能存在的誣衊、輿論造勢等可能。下面上海觀庭觀盛律師事務所觀庭律師石小爽將對這一問題進行分析。

網絡爆料:一把雙刃劍

一、人們通過新媒體爆料揭黑的行為,需要有哪些注意,以及是否存在侵犯他人名譽權的可能等問題

從法律角度而言,《民法總則》第110條規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譽權。自然人還享有隱私權。在新媒體平臺進行錯誤的舉報或所謂“人肉檢索”都可能侵犯他人名譽權,隱私權。更有惡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很有可能觸犯法律,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體如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都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具體表現。

網絡爆料:一把雙刃劍

二、如果人們有爆料揭黑的需要,怎樣的做法比較合適

有學者曾總結新媒體監督存在無序性、監控難、匿名性等問題。新媒體為民眾提供了素不相識即可“暢所欲言”的平臺,但往往有人會藉助平臺宣洩自己的不滿與負面感情,甚至引發群體性跟風,造成不良影響。其次,與傳統媒體相區分,新媒體的信息來源於各處,人們各執一詞對於信息的真實性還原是一把雙刃劍。另外,在網絡監管還有所缺失的今天,不乏有心人利用這一漏洞達成自己的不良目的。

如何正確的針砭時弊,為社會不公發聲,除了一腔熱血,也要注意信息的準確性與方式方法。目前不少政務服務平臺已經得到搭建,新媒體也已然成為宣傳政府政策、回應民生需求的重要陣地。這種情況下,不妨活用新媒體平臺的優勢,結合有效且合法合理的反饋渠道,通過法制和道德的雙重機制,提高新媒體監督的質量和效益以及公民的隱私權、名譽權意識,為提高我國法治社會建設水平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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