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消費者喊爹,這家餐廳「要錢不要臉」爲啥還那麼火?

對消費者喊爹,這家餐廳“要錢不要臉”為啥還那麼火?

對消費者喊爹,這家餐廳“要錢不要臉”為啥還那麼火?

對消費者喊爹,這家餐廳“要錢不要臉”為啥還那麼火?

日前,一款點餐APP的點餐界面顯示:“爹請稍後(編者注:“後”應為“候”),訂單號0023已成功提交,餐廳正在為爹備餐,請爹返回服務窗收取餐信息……”

該“創意”廣告文案,為搶眼球、搏出位,荒唐地亂喊消費者為“爹”,這種所謂的“創意文案”傳遞的是無視人倫道德和公民人格尊嚴的“金錢至上”錯誤價值觀,堪稱是“要錢不要臉”,有違於公序良俗。

此類另類低俗文案的再三面世,既是文案創作者的“黔驢技窮”,更是文案創作者的媚俗心理使然。媚俗原意是藝術上的矯揉造作。“媚”指的是諂媚,卑賤地迎合與討好;“俗”則指的是庸俗、低俗和鄙俗。媚俗,就是通過討好那些不符合大眾審美,不能登大雅之堂、不具有正能量的瑣事,以求達到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效果,名為消遣娛樂,實為譁眾取寵。

明明知道所“媚”的是“俗”,文案創作者緣何趨之若鶩?除了利益的驅動之外,從心理學上分析,媚俗行為迎合了受眾“俗”的需求,恰恰契合了受眾內在的“移情動力”。在心理轉換機制作用下,對受眾內心深處備受壓抑、受道德約束的原始慾望予以滿足。那些低俗的內容,反映的正是人類原始的慾望和訴求。

“媚俗”行為為受眾找到原始慾望的替代對象,從而讓受眾得到代償性的滿足和快感,在下意識中被受眾接受和關注。

“媚俗”現象尺度越來越大,令人作嘔。難道創作者不嫌惡心丟人?著名作家米蘭·昆德拉在《不能承受生命之輕》中說,媚俗者在美化的謊言之鏡中照自己,並帶著激動的滿足感從鏡中認識自己。媚俗者除了本身的價值觀偏差外,還通過自我的美化認知、自欺欺人,從而保護自己的內心不被“俗”所淹沒和唾棄,反而認為自己所做的事情很有意義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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