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裝修完了,上杭工人與房主卻因這事鬧心了

房子装修完了,上杭工人与房主却因这事闹心了

房子装修完了,上杭工人与房主却因这事闹心了

“幾十年的交情,不能說散就散了”。8月14日下午,在上杭縣藍溪鎮村民劉某亮的家裡,一場激烈的爭執過後空氣寧靜下來,一起因裝修房子引發的糾紛宣告調解成功,默默旁聽的劉某富(劉某亮的父親)說出了這麼一句暖心話。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房子装修完了,上杭工人与房主却因这事闹心了

糾紛雙方當事人劉某亮與劉某暢是同村發小。去年九月份,劉某亮打算裝修新房,想到一起長大的劉某暢、劉某昌兩兄弟有這方面從業經驗,便將活包給他們做。雙方口頭約定:由劉某暢、劉某昌合作,負責房屋一至四層的裝修,主要包含刷紙灰漿、貼瓷磚等工序,原則按照125元/平方米(投影面積)的價格計算,四層投影合計517平方米,預算裝修費用約64625元。整個裝修工程於2017年農曆11月底前完工,驗收合格後劉某亮付清劉某昌裝修報酬,但對劉某暢的報酬支付方式和時限未作出明確約定。

房子装修完了,上杭工人与房主却因这事闹心了

俗話說得好,兄弟同心,其利斷金。劉某暢、劉某昌兩兄弟接活之後,緊張的工作也開始了。可直到2017年農曆12月20日才完成全部裝修工程,這與之前口頭約定相比,整整遲了20多天。為啥工期會拖了這麼多天?裝修過程中都發生了什麼事情?

房子装修完了,上杭工人与房主却因这事闹心了

☞劉某亮:裝修過程中,我發現一些質量問題,如部分瓷磚縫不齊、上下不平整等,有些讓他們返工了,有的找其他人重做,花去了不少精力。

☞劉某暢:裝修的工序包括很多,我比較不擅長貼瓷磚,口頭約定時已向劉某亮提出。

顯然,裝修進展得不是很順利,但房屋總算趕在過年前裝修完畢了。在裝修過程中,劉某亮先後支付給劉某昌報酬共計2萬元 ;按照之前口頭約定,劉某亮在裝修完工後又將2萬元交到劉某暢手上,劉某暢考慮到劉某昌生活上經濟比較困難,於是將此次拿到的2萬元裝修款給了劉某昌;至此,劉某亮結清了劉某昌的裝修報酬。由於口頭協議未約定劉某暢的報酬支付方式和時限,這一不確定因素成為糾紛的導火索。

房子装修完了,上杭工人与房主却因这事闹心了

☞劉某亮:因為房屋裝修完後趕上年關,我讓他(劉某暢)正月20過後來結賬,可他一直拖著沒有來。

☞劉某暢:我和他(劉某亮)這麼熟悉,心想也不著急要錢,也有等他來和我結賬的意思。

劉某暢的裝修報酬一直懸而未決,直至今年端午節之後,他終於下定“決心”找到劉某亮,提出以估價72000元結算總裝修款。劉某亮未當場表態,事後經過實地丈量計算出裝修總價為69100元,除去已經支付的41500元,仍需支付27600元。約3000元的差距對於交往甚好的雙方來說不算大,但隨後劉某暢因為情緒激動,言語過激,劉某亮也提出應當扣除返工所花費用,使得原本簡單的糾紛一度升級。

房子装修完了,上杭工人与房主却因这事闹心了

在糾紛達到自行無法調和的程度之時,司法所及時介入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員首先從“法”的角度向雙方當事人剖析案情。

口頭協議的效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案雙方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就房屋裝修事宜達成口頭協議,由劉某暢實施裝修行為並交付裝修結果,雙方達成了一份承攬合同,且已經生效履行,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承攬合同的履行

01

調解員瞭解到,整個房屋裝修工序中,完成質量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主要是貼瓷磚部分,劉某暢也坦言,貼瓷磚並不是他的拿手活,但他原本有更好的選擇。《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四條這樣規定:“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故而,劉某暢可以選擇將貼瓷磚的活交給在行的人完成,並對完成情況向劉某亮負責。

02

本案承攬合同履行過程中,劉某暢提出以估價方式結算報酬,因未取得劉某亮的同意,應當視為合同內容未發生變更。基於合同未對劉某暢的報酬支付方式和時限作出規定,雙方可以協議補充;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劉某亮提出正月20過後結算報酬,劉某暢表示同意,可見雙方達成了補充協議,則可按照補充協議履行。

03

劉某亮提出要扣除因質量問題返工所花費用,在法律上也得到支持。《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條規定:“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經過一番剖析,雙方當事人對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有了充分了解之後,調解員從“情、理”的角度進行勸解。調解員說,大家都是農民出生,賺錢不容易,欠人工錢於法不符,於理不通。千金難買一份情,這起糾紛原本是很小的事情,如果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能及時有效溝通,相互之間多一份尊重,少一些暴戾之氣,雙方不至於鬧到今天這一步。調解員還請劉某亮的父親參與到調解中來,他幫理不幫親,為勸和起到很大作用。

房子装修完了,上杭工人与房主却因这事闹心了

8月16日,雙方當事人到司法所簽訂書面協議。劉某亮一次性支付給劉某暢20000元,雙方之間的糾紛終得化解。

房子装修完了,上杭工人与房主却因这事闹心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