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相信大家都有這種體驗

在平時生活中

我們看到一些小視頻

都會有意或無意

這本身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但是,近日德安就有一男子

而且,當警察找到他時

他還不清楚自己到底犯了什麼事

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如果有人問你

什麼是違法行為

你肯定張口就說

殺人、放火、搶劫、盜竊······

你肯定還會想

這個問題也太簡單了

可是違法行為

僅僅是這些重大案件?

當然不止這些

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可能你正在做的

一些生活中毫不起眼的小事

不經意間

就已經觸犯了國家法律

而自己還全然不知

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不要覺得難以置信

被抓的這一男子

就是一活生生的例子

到底是怎麼回事?

事情是這樣的······

8月16日,江西德安警方對網絡進行巡查時發現,一個微信暱稱叫“龍”的人同時在三個微信群裡轉發了一個視頻。該視頻為國外暴恐人員處決囚犯的視頻,視頻內容非常暴力血腥,手段極其殘忍,場面不堪入目,觀後令人恐懼,極易導致網民的恐慌,給他人的身心健康,社會的安定和諧造成惡劣影響。民警迅速介入調查。

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經追查,民警核實了轉發這段視頻的人是桂某,並在當日將桂某傳喚到案。據桂某交代,8月10日19時左右,其在玩手機的時候,在一個群裡發現了這個視頻,看後自己都覺得害怕,但是又閒著無聊,遂將視頻轉發至自己所在另外三個群內。轉發之後,自己也覺得有些不妥,想撤回,已經來不及了,轉發的時候也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違法了。

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桂某因傳播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

視頻不是自己製作的

也不是自己拍攝的

只是從別的群裡看到

轉發一下不會有事

其實我國法律是有明文規定的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規定:

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製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第八十一條 利用極端主義,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強迫他人參加宗教活動,或者強迫他人向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教職人員提供財物或者勞務的;

(二)以恐嚇、騷擾等方式驅趕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離開居住地的;

(三)以恐嚇、騷擾等方式干涉他人與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員交往、共同生活的;

(四)以恐嚇、騷擾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習俗、方式和生產經營的;

(五)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六)歪曲、詆譭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煽動、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七)煽動、脅迫群眾損毀或者故意損毀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國家法定證件以及人民幣的;

(八)煽動、脅迫他人以宗教儀式取代結婚、離婚登記的;

(九)煽動、脅迫未成年人不接受義務教育的;

(十)其他利用極端主義破壞國家法律制度實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三規定: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佈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六規定: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隨手轉一個微信,男子被處拘留10天!

如果在網上看到暴恐視頻,我們該怎麼辦?

1 、堅決不轉發、不保存

2、提醒其他網民也不要轉發

3、向有關平臺運營方投訴

4、向公安機關舉報

我們在享受互聯網帶來的便利的同時,

也應該知道什麼內容可以發,

什麼內容不能發,

到底微信朋友圈發佈哪些內容是違法的呢?

1.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10.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若內容中包含以上情況,請立即停止朋友圈繼續傳播,別一不小心就犯法了。

特別提醒:

在這裡小編也提醒大家,現在網絡溝通方便了,誰都有幾個微信群,沒事的時候習慣性的轉發一些信息,但是在轉發時我們一定要分清哪些能轉發,哪些不能發,對網上的各種信息要多一些理性分析,少一些盲目轉發,切莫在不經意間成為了別有用心之人的“擴音器”。微信朋友圈作為網絡空間並非是“法外之地”,廣大網民應當嚴格遵守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和道德底線,謹言慎行,切莫侵犯他人權益,觸犯國家法律法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