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梅毒性伴

致梅毒性伴

性病防治的關鍵是阻斷其傳播途徑。對性病患者的性伴或接觸者進行檢查、治療與勸告,可防止性病再傳播與再感染。國外已採取多種“性伴通知”或“給性伴帶藥”等方式對性伴進行管理。

致梅毒性伴

梅毒是由蒼白螺旋體所致的一種慢性、播散性、系統性性傳播疾病,具有潛伏感染和反覆發作的特徵。可引起流產、早產、胎兒宮內死亡、畸形、致盲、失聰、痴呆、癱瘓、心血管破裂、死亡等嚴重後果,給患者及其家庭帶來巨大的身心痛苦、經濟負擔,乃至惡劣的社會危害。

致梅毒性伴

依據流行病學調查,與早期梅毒患者近期有性接觸的性伴,約16%在檢查時已有活動性梅毒。因此多數學者主張,與早期梅毒有性接觸者,即使臨床與血清學檢查正常,亦需治療。

梅毒的性傳播只在有皮膚、黏膜損害的情況下發生。但性接觸過程的肉體摩擦引起的即使肉眼看不見的微小損傷,足夠導致梅毒感染。然而,機體對梅毒的免疫性不能絕對避免重複感染,也不能迅速控制或消除已有的感染。因此,積極治療患者和管理性伴,可有效防止交叉感染和反覆感染。

致梅毒性伴

研究表明,對一期、二期或早期潛伏梅毒患者,在其得到診斷之前的90天內與其有過性接觸者,即使在血清學試驗陰性時,仍不能排除感染梅毒的可能,而應該接受推薦的驅梅治療。在90天前曾和一期、二期及病期在1年以內的潛伏梅毒患者發生過性接觸者,若不能即時獲得血清學試驗結果,或在不能保證隨訪的情況下,也應對其進行推斷性治療。

對病期不明但非梅毒螺旋體血清學抗體滴度很高(如≥1:32)的患者,應視作早期梅毒對待。對晚期梅毒、病期在1年以上或病期不明的潛伏梅毒的長期性伴,應進行梅毒臨床和血清學檢查,並根據檢查結果決定治療與否。

致梅毒性伴

性伴與下列未經治療的各期梅毒患者發生過性接觸可能有感染危險的間期,一期梅毒患者為出現症狀間期及之前的3個月內;二期梅毒患者為出現症狀間期及之前的6個月內;早期潛伏梅毒為1個月內。治療期間應禁止性生活,即使一次劑量的青黴素可使大多數患者皮膚黏膜的開放性損害中找不到梅毒螺旋體,但要比較有把握地避免性交傳染,至少要經過一個療程或4個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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