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下發通知部署汛期救災工作

今年以來,我省部分地區遭受了低溫冷凍、風雹、洪澇等自然災害,受災群眾生產生活受到一定影響。目前,我省已進入汛期,即將進入主汛期,區域性強對流天氣過程逐步增多,發生洪澇、風雹等氣象災害和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可能性不斷增大。為保證科學、高效應對各類突發自然災害,最大程度減少受災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災區社會穩定,近日,省民政廳下發《關於認真做好汛期救災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汛期救災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民政部門要站在踐行“四個意識”的高度,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始終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樹牢防大汛、抗大災、救大災的思想,認真做好極端天氣防範應對工作。要提高思想認識,嚴格落實責任,採取有力措施,百分之百災害準備應對百分之一災害風險,切實把可能的災害損失降到最低程度。要進一步健全各級減災救災綜合協調機構,完善救災應急工作機制,切實提高應急救助能力和水平。一要做好預案准備。各級要立足本地災害特點和工作實際,針對性地修訂和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做好與上級預案的銜接,理順工作流程。特別是基層預案,要突出本地面臨的主要災害風險,立足基層群眾避災自救能力,科學具體地制訂應對措施,保證基層預案使得上、用得順、效果好。要開展預案演練活動,既要開展綜合預案演練,也要開展部門內部預案演練,全面提升應對自然災害的實戰能力。二要做好物資準備。要不斷加快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特別是中央財政支持的物資儲備庫項目,要按照規定時間節點圓滿完成建設任務。要加強救災物資儲備,主動向本級政府領導彙報需求,儘快充實本級救災物資,增加救災物資種類,確保應急救助需求。對不易保存的應急救災物資,要採取與生產和銷售廠商簽訂應急供應協議等方法,保證大災突發時,救災物資貨源充足,徵用渠道順暢,應急供應及時。三要做好隊伍準備。災害信息員承擔著災害信息統計上報、預警信息發佈、協助參與救災等多項職能,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是有效開展救災工作的基礎。省廳將在6月中旬對全省災害信息員隊伍骨幹進行專業培訓,各地要在6月底前對轄區基層災害信息員隊伍進行培訓,全面提升我省救災隊伍專業素質和工作水平。四要做好資金準備。各地要按照救災工作分級管理、救災款分級負擔的原則,落實《河北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完善各級救災資金管理辦法,落實本級分擔比例,足額編列財政救災預算,加大本級資金投入,保證受災群眾應急救助需求。

《通知》強調,各單位要強化應急值守,進一步做好災害信息管理。一是加強應急值守。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和災害信息員AB角制度,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現象發生。二是加強災情管理。堅持有災必報的原則,嚴格報災時效要求,一旦出現災情、重大險情要第一時間報告,並做好災害過程初、續、核報,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對於未定性或難以定性的災害過程,要及時通過電話和書面形式客觀報送有關信息。對遲報、漏報、瞞報災害信息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三是科學評估、規範發佈。各級要繼續加強與相關涉災部門的會商評估,堅持以民政系統災害數據為主,參考國土、水利、農業等部門專業意見,形成統一評估認定。

《通知》指出,要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救災工作首位,高效有序開展救災工作。一是加強災害預警。要根據氣象等有關部門預警預報,密切跟蹤本地災情的發生、發展,加強會商評估,對可能造成損失的災害過程,及時啟動救災預警響應。二是加強應急處置。災害發生後,要第一時間趕赴災區一線查災核災,面對可能的災害風險,果斷轉移處於危險區域和危險地段的受災群眾,特別要做好位於災害風險區的敬老院、福利院、光榮院、優撫醫院等民政福利及優撫機構內人員的緊急轉移工作,確保群眾生命安全。及時啟用應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轉移群眾。三是加強災害救助。災害發生後,災情數據達到本級預案響應等級的,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下撥救災資金,組織調運救災物資,確保受災群眾在災害發生後12小時內得到基本生活救助。保證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乾淨的飲用水喝、有臨時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孩子有學可上,確保受災地區人心安定,社會秩序穩定。

《通知》要求,要按照《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和《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切實加強救災資金的管理使用。要嚴格落實“戶報、村評、鄉審、縣定”工作程序,按照“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要求,區分救助對象,建立工作臺賬,健全資金下撥使用程序,確保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要協調財政、審計部門開展救災資金檢查,主動接受審計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認真做好救災資金的發放和監管工作,確保救災資金管理使用的規範、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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