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案信息|「沱家舍」商標被無效 九一公司訴至法院

收案信息|“沱家舍”商标被无效 九一公司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知產法院受理了原告長沙九一保健品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九一公司)訴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捨得公司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一案。

收案信息|“沱家舍”商标被无效 九一公司诉至法院

訴爭商標

“沱家舍”商標(簡稱訴爭商標)由本案原告於2012年9月25日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註冊,2014年2月28日核准註冊,核定使用在第33類“果酒(含酒精)、米酒”等商品上,註冊商標專用期至2024年2月27日止。

捨得公司於2017年6月7日對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經過審理作出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簡稱被訴裁定),認定:訴爭商標“沱家舍”完整包含了捨得公司的“沱TUO及圖”商標、“沱 tuopai及圖”商標和“沱”商標,文字構成、呼叫相近,含義上也無明顯區別,整體視覺印象具有一定關聯性,已構成近似商標。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燒酒”等商品與捨得酒業三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屬於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同時,捨得酒業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在訴爭商標申請日前其“沱tuo”系列商標已具有較高知名度,上述商標共存於市場易使相關公眾混淆或誤認。據此,訴爭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九一公司不服,向北京知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稱:一、訴爭商標與捨得酒業的“沱tuo”系列商標在構圖、含義、整體視覺效果等方面區別明顯,未構成近似商標。二、訴爭商標“沱家舍”的申請意在主打湖南湘西的“沱江”文化,並不具惡意。三、經原告查詢,存在諸多帶有“沱”字的商標在先成功註冊,根據審查標準一致的原則,訴爭商標亦應獲准註冊。四、訴爭商標經原告使用,已具有了自己獨有的商標顯著性、可識別性與可區分性,與引證商標共存於市場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

綜上,請求法院撤銷被訴裁定,並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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