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8如東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人,詳情

「公告」2018如东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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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於印發的通知》(東辦發[2013]7號)相關規定,經研究,如東縣2018年公開選調1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本縣經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不含縣統一引進的高學歷人才)。

二、選調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 具有3年(含)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且在現所在事業單位工作2年以上(以上時間計算至2018年8月);教育系統各類教師參加公開選調,必須符合東辦發〔2013〕7號文件相關規定,並經所在單位和教育主管部門同意;

2. 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含見習期、試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3. 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

原工勤崗位人員報考管理、專業技術崗位必須符合所報相應崗位的轉崗聘用相關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崗位和專業

詳見附件《如東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報名採用現場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地點: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如東縣城泰山路16號)920會議室。

報名人員可到現場領取或登陸如東人才網、如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須提交《報名登記表》原件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近三年年度考核表複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除《報名登記表》、考核表、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本次選調筆試開考比例為2:1,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選調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報考被取消選調崗位的人員,由縣人社局通知其重新改報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2018年8月27日上午8:30—11:30。

(二)資格審查

按照選調崗位的選調條件和崗位要求現場報名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百分制計分。筆試合格分為50分(含)以上。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詳見附件《如東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筆試時間、地點由相關考試組織部門另行通知。

(四)面試

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出現同分,同時進入面試)。面試百分制計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堅持“以用為本”、“幹什麼考什麼”的原則,由各選調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派駐相關部門紀檢組織實施監督。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佔50%的比例,採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選調崗位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末位出現同分,取面試成績高者。如筆試、面試都同分,則一同進入考察)。

(五)組織考察

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考察前選調單位主管部門需書面徵求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意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同意人員調出的,或考察對象自願放棄的,可在同崗位的報考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考察人選,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在公告選調人數範圍內,根據考察結論確定擬調初步人選。

(六)公示和辦理相關手續

縣人社局對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的擬調初步人選進行研究,確定選調擬定人員。選調擬定人員公示7天無異議後,辦理調動、聘用等相關手續。

五、政策諮詢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縣人社局諮詢電話0513-84197352、0513-84513658

公開選調主管部門聯繫電話:

縣文廣新局 0513—84188821

縣衛計委 0513—68508066

六、監督舉報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監督電話:0513--81996816

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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