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濱海公安大家窪派出所「三字經」工作法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中國山東網濰坊8月17日訊面對當前社會面上各類矛盾糾紛交錯疊加的實際,濰坊濱海公安分局大家窪派出所緊緊圍繞緩解社會矛盾、化解群眾積怨、促進社會和諧這一主線,以“三字經”工作法著力排查化解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糾紛,著力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及問題,全力以赴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有效減少社會治安隱患,確保了轄區治安穩定和社會安定。

把握主動,“快”速出擊。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疏導、第一時間化解。一是出警要快。大家窪派出所要求處警民警接到報警後,快速出警,並在出警途中第一時間與報警人聯繫,詳細瞭解現場情況,掌握矛盾糾紛的問題所在及基本情況,防止矛盾進一步擴大,同時又能贏得雙方當事人的信任。二是調查要快。民警到達現場後必須立即展開調查取證工作,及時固定蒐集現場證據,確保當事人的言行相對客觀真實,沒有受到外界干擾,並最大範圍的尋找證人獲取證言,還原事件經過。三是調解要快。在掌握相關證據後,大家窪派出所要求民警及時對矛盾糾紛做出合理分析,找到矛盾焦點,儘快促進雙方和解,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快速進行調解,提高工作效率。

緩急分明,“穩”扎穩打。大家窪派出所進行矛盾糾紛調處,一直堅持“穩”字當先。一是穩住現場、帶好節奏。對現場情況相對複雜的矛盾糾紛,要求民警分清輕重緩急,先是穩住自己的情緒,把握好工作節奏;然後穩住雙方當事人的情緒,防止矛盾惡化升級;再是隔離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員,避免旁人煽風點火,造成事態擴大的現象;同時民警必須熟練掌握對當事人應該怎麼說、什麼時間對哪方說、什麼時候調解最合適等 “小技巧”。二是穩妥處理、遵守程序。大家窪派出所要求民警在進行調解前先要理清思路,對症下藥制定多種調解方案,嚴格按照執法規範化要求,注重糾紛調解工作中的每一個細小環節,必須保證程序上不出現漏洞,穩妥得解決問題。三是穩固成果、書面固定。民警在調解過程中要時刻注意觀察雙方情緒變化,準確把握調處時機,趁熱打鐵,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簽定調解協議書。

融入群眾,用“情”調解。開展調解工作要善於換位思考,設身處地地從當事人角度考慮問題,把自己真正融入群眾之中。一是以情感人。在進行矛盾糾紛調解時,大家窪派出所要求民警堅持做到從小細節上以情感人,面對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不急不躁、笑臉相迎,一張圓桌、一杯熱茶,從細節上讓群眾從心裡信任民警,也為糾紛雙方創造一個公平、可信的調解氛圍,雙方當事人內心的怨氣在感動之餘也就消了大半,為後期調解工作奠定良好氛圍。二是以情動人。進行調解時,民警要充分合理利用“人情關係”,藉助父母子女、親朋好友、單位同事等外在力量,積極調動相關人員參與矛盾糾紛調解,使之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催化劑。三是以理服人。運用經濟學原理將調處成功與否的後果與當事人進行分析,溝通比較利害後果,以及如果矛盾糾紛繼續將會產生的負面影響,從而讓當事人真正認識到調解的意義,達到自願調解、不再升級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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