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工作的朱先生遇到一件挺彆扭的事兒,為了出行方便,經常出差各地的他,最近定製了一個手機軟件服務,可以隨時查詢自己的航班情況。但是每次查詢之後,該軟件還都會再發一次關於他一段時間以來的相關個人飛行信息的短信,包括總里程數以及航班延誤次數等。這種“貼心服務”讓朱先生感到不舒服,且很無奈。
而類似的情況眼下在現實中比比皆是:
剛剛從銀行辦完業務,就會接到財務公司的諮詢電話;
剛剛在超市、購物網站、餐館買完東西或餐後結帳後,就會有信息提醒發來,甚至推銷員打來電話繼續推銷相關產品;
剛剛從早教中心報名回來,就會接到很多其他類似培訓機構的電話……
眼下,很多涉及電信、銀行、保險、醫療等的個人信息被不斷的強行收集,利用,甚至已經形成黑色的產業鏈,讓人不勝其擾。而很多時候,形式上的自願採集更是讓用戶無力保護住自己的個人信息,只能無奈接受。
對此如何應對與解決?
大體上分為兩種,一種認為我國缺乏針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性法律,建議加快立法,並將問題的解決最終寄託於制定專門法律。
但更多的人表示了不同看法: 立法要加快,但保護個人信息不能等,現在就要保護人們的‘知情同意’權,收集獲取信息要受限制,必須經當事人同意,解決不在未來,應在當下,規矩即使簡單也要馬上有,目標是‘知情同意’,能做什麼做什麼,就是不能等。
您同意哪種觀點?現實生活中的信息採集亂象如何應對?如何根治?請在文後留言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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