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有一篇《" 運毒 " 出境的中國女孩》的文章火了,講述的是一個真人真事,一四川女孩在 3 年前受朋友委託幫忙帶一箱東西到馬來西亞,剛在吉隆坡落地,就被馬方海關問話,原來是她的行李箱內發現了大量的毒品,
女孩表示完全不知道毒品的這件事情,她被馬方海關帶走之後,就再也沒有看到她的消息了。據楚天都市報訊報道,就在近日,武漢市外辦涉外管理處公佈了一批今年以來接到的領事保護求助案例,其中有一個案例讓人覺得似曾相識," 武漢一名女子涉嫌走私販運毒品 "。
這名武漢的女子在今年上半年涉嫌走私販運毒品案在東南亞某國的高等法院一審開庭,法院已宣判其死刑。家屬方表示不服一審判決,決定上訴。
武漢女子的爸爸父親跟武漢市外辦涉外管理處講述此次事件,女兒跟他說,這次的事情是受朋友的委託幫帶點東西,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朋友委託的行李箱帶入境,結果被海關發現在行李箱裡發現了大量毒品,將其扣留。
家屬和律師都在極力為其進行無罪辯護,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如果上訴方無法尋找到對其有利的證據,終將維持原判。
隨後,武漢市外辦應其父的請求第一時間與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和我國駐該國大使館取得聯繫,幫助家屬及時獲悉案件調查進展,積極做好溝通安撫工作,協助指導委託律師瞭解相關情況。
四川的女子和武漢的女子的遭遇是不是非常的相似?根據該國華人工會統計,從 2013 年到 2015 年有超過 20 名中國女性因攜帶毒品入境在該國被捕,事發時女孩們大多在 20 歲 -24 歲之間,經歷都非常相似,也都是一副涉世未深的樣子。
涉嫌此類難以取證的跨國案件,除了極少數被判無罪得以返回國內以外,大部分的女孩仍在獄中等待一審、二審乃至三審判決,要走完三審的程序通常需要 6-10 年的時間。
據其父陳述,該名女子是在不清楚攜帶物品性質的情況下,貿然答應為其運送物品,這也說明了其自身安全意識的缺乏,也是造成悲劇的重要原因。
武漢市外辦涉外管理處負責人提醒:出國(境)者身處異鄉,不要為其他人攜帶任何內容不清、責任不明的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外事部門提醒大家:領事保護不是萬能的,保護合法權益,不能超越職務的權限。權限內容如下:
毒品一查出來就是死,這在大多數國家都是一樣的。
這是一旦觸及到,砸多少錢都出不來的。
這樣的事情在那個國家已經有 20 人以上,她們沒有能夠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在獄中等待,甚至是等 " 死 "。
無論是不是親近的人,別人交由你的東西都因謹慎,這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方式。
我們在朋友圈經常能看到這樣的消息吧。
是,看起來只是順便的事情,這東西打包好給你了,你也不好隨便拆開看到底是什麼,即便是打開了包裝,看到了東西沒什麼異常,也不會再隨便的翻閱,殊不知危險就藏在包裝下或者是夾層,這是個誰也說不清的東西。
在日本打拼的華人,每當到了回國之際,最怕朋友突然的關心,寒暄到最後,都會被委託帶一些日本的 " 特產 " 回去。
在委託帶東西這方面,IQOS 的煙彈和處方藥一直都是比較熱門的 " 特產 ",也是存在很多不安因素的東西。
IQOS 需要注意的地方在於不能進行託運的 ( 內置電池 ) ,但是可以帶上飛機,而攜帶煙彈回國也有一定數量的限制,如果超過限定則會被留下。
處方藥也是在日華人經常會被委託帶回國的。處方藥在日本並不是隨便一個藥店就有賣的,而是要到醫院被醫生進行診斷之後開出處方箋才可購買到的藥物,但因為效果好外加因為保險的加持拿到的藥品價格十分的便宜,不少人從中看到了商機,卻不知道許多的處方藥的藥效都很強勁,所以必須要在醫生診斷後才可判斷是否可以服用。在日本,販售處方藥是違法的。
這件事也被日本多次報道過,就在今年 6 月 12 日大阪警生活環境課以違反醫藥品醫療器械法,逮捕了 8 名中國籍男女及 1 名日本人。
大使館對於販賣處方藥一事也曾發佈過領事提醒:
提醒中明確寫道以盈利或倒賣為目的的處方藥交易行為是違法的。
很多時候,我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做著違法的事情,如果想在日本安定的工作和學習,一切流程請往合法的程序上走。
說到帶東西,這裡補充另外一件事情,藥妝、零食已經算是家常便飯了,之前還有粉絲到後臺抱怨過給親戚朋友帶回東西回去後嫌貴不要的,或者東西收了說改天請頓飯的(缺不缺你這頓飯的錢你心裡沒點那什麼數嗎?),或者直接耍無賴不給錢電話不接微信拉黑的。在這裡想替這些幫忙帶東西的人說一句:很多幫忙帶東西的都是留學生,或者是在日本打拼的辛苦華人,還請你們手下留情,別賴著老臉 " 欺負 " 他們,拜託別人麻煩有個拜託人的態度,先錢後貨,誰也不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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