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貧電站上的民工「討薪」鬧劇

4月20日,幾個相熟的東北工人在牡丹江火車站碰頭,準備登上從黑龍江出發的火車。硬座票已售空,29個小時的車程使他們咬牙買了臥鋪票。一張臥鋪票444元,除去可以報銷的硬座錢243元,如果省吃簡用,剩下的錢本夠花銷多日。

光伏扶貧電站上的民工“討薪”鬧劇

為Z公司工作多年,他們已經習慣在項目開工時奔向工地現場,不同於以往,這次他們遠赴外地不是為了打工掙錢,是去追討自某光伏扶貧電站自開工至完工期間被拖欠的薪水。

經他們手建設的扶貧電站位於華北某省,項目採用265W多晶硅光伏組件,是“山地光伏+漁光互補”的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規模30MW。扶貧電站本由X公司投資建設,2016年11月工程開工建設,12月,Z公司與某央企分公司簽訂合同,得到了工程的組件安裝分包,次年3月,工人進入工地,6月,工程完工,電站併網。

“30MW光伏扶貧電站併網完成後,將為當地4個村的村民帶來每戶均3000元的增收。”2017年10月,當地一家媒體曾如此報道。2018年5月10日,經過為期約半個月轟轟烈烈的“討薪運動”,投運不久的電站累積5MW失去發電能力,打著“討薪”旗號的工人有6人被帶入看守所,政府對當地村民的承諾是否會成空仍不可知,明顯的是,儘管極力掩飾,再次回到住所的工人們大都免不了陷入後悔的情緒當中。

討薪游擊戰

據工人牛某說,一開始,大家並沒有想要拆掉電站,矛盾是在雙方日積月累的摩擦中一點一點激化的。

剛開始,工人每天在施工隊長的帶領下到電站、鎮政府靜坐,此時工人與電站目前的經營方Y公司並無激烈衝突,偶有言語上的摩擦。但多日靜坐,事情卻毫無進展,在追討無果的同時,摩擦越積越多,事態開始升級。

“既然電站是我們建的,不給錢,那就把電站拆了。”抱著這種想法,藉著業主方曾發函要求整改工程的由頭,Z公司開始組織工人拆除電站。

披星戴月凌晨潛入電站,用手機打光拆光伏組件,工人們與Y公司的員工打起了游擊戰,兩方多次遭遇,幾次鬧到報警,5月8日,所有矛盾集中爆發了。

8日上午,40多名工人上山進入電站,開始拆除電站支架,業主方人數不佔優,只能叫罵著滿山遍野地追阻工人拆除電站,兩方人員情緒激動,發生了肢體接觸,一名工人被‘打’,Z公司方報了警。拆除多個支架後,工人們喊著口號下山,夾道站著多名被“除暴安良”的口號吸引來看熱鬧的村民。警察到場,調取監控,將Z公司方几名領頭人與Y公司方動手的一人帶走。

9日,警察又陸續帶走了幾名工人。進入拘留室,手機、皮帶全被警察收走,全透明的小屋內僅容兩人並肩坐在窄板凳上。被拘留的工人們無所事事,只能在驚懼中坐著睡覺。

經過調查工人銀行卡流水後警察發現,自工地開工以來,工人們其實按月收到了來自受僱公司(Z公司)下發的工資。那麼,打著“討薪”旗號在工地大鬧的工人們,又是為了什麼呢?

“討薪”背後 層層分包的扶貧電站

從電站籌建至今,總共有七個公司與這個扶貧電站有過直接的關係。X公司拿到項目路條後,以轉讓公司股份的形式,將十年電站經營權轉讓給Y公司;Y公司又將工程分包給某央企分公司。該公司繼續將工程的組件安裝工作和電氣部分,分包給了一家負責組件安裝的公司(Z公司)和兩家電氣公司。

項目立項時,媒體報道,30MW集中式光伏扶貧電站總投資2.68億元,轄區政府按照總投資20%的資本金,代表貧困戶出資49%,企業出資51%。光伏扶貧項目禁止轉讓,X公司違規將項目十年經營權轉讓給Y公司,Y公司與某央企分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明確該公司不得將工程分包,該某央企分公司卻違約將工程分包給三家公司。據知情人稱,項目被層層分包的原因是建設過程中涉及到的幾家企業均存在資金短缺的問題。

在某央企分公司與Z公司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工程款共1475萬,工程建設的歷次結算中,在有拖欠的情況下,央企分公司陸續付給Z公司共計835萬,至今仍欠至少640萬。

自工程完工時,Z公司多次催款,屢次延期後,央企分公司承諾將於2018年3月結算尾款,3月,Z方發現再次索款無望,央企分公司以Y公司欠錢損害公司資金鍊,Y公司一旦打款,就付尾款為由,要求Z公司及兩家電氣安裝公司與自己一同向Y公司催款。

於是,2018年4月20日,工人們登上了火車。Z公司的工人們拆除電站時,央企分公司正帶著兩家電氣公司在Y公司總部所在地要債。

討不到的薪水

5月11日,部分工人被放出,對Z公司來說,目前的局勢同工人們的心情一樣惡劣,他們或將為拆除電站的行為付出代價。十幾塊組件受損,電站累計5MW失去了發電能力,當業主與央企分公司結算時,損失必然要由Z公司承擔,假的欠薪註定討不到,而打著工人討薪旗號追討的尾款能要回來多少,他們只能等待。

在光伏扶貧項目中,討薪鬧劇或許是個例,但資金短缺導致扶貧項目出現問題的情況並不鮮見。近日《財經》報道,由於資金籌措受阻,陝西部分光伏扶貧項目爛尾,一些村級光伏扶貧電站不僅涉嫌層層分包,有部分甚至未批先建。企業融資難與管控不嚴使不具資質和能力的企業入場是資金短缺的主要原因。

2018年3月,《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出臺,管理辦法明確,光伏扶貧電站是以扶貧為目的,在具備光伏扶貧實施條件的地區,利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光伏電站,其產權歸村集體所有,全部收益用於扶貧。辦法對扶貧項目資金來源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規定光伏扶貧電站不得負債建設,企業不得投資入股。

《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的出臺或能在未來緩解資金短缺的問題。但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中,多方為利入局,互相撕扯,留下的一地雞毛仍待打掃。

秋風將至

2018年5月,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財政部辦公廳三部委聯合下發《關於對納入國家補助目錄光伏扶貧項目有關情況核查的通知》,通知中表示,部分光伏扶貧項目申報存在違規問題:申報項目化整為零,將集中電站拆分成村級電站或聯村電站申報;發電戶號申報不實,以其他電站代替貧困村申報項目;申報戶數不實,虛增電站關聯貧困戶數;項目重複申報,將已錄入第一至六批補助目錄項目再次申報;電站實際建設規模超出申報規模;實際收益貧困戶與電站關聯貧困戶不一致等。審核中還發現一些電站存在工程層層轉包、光伏組件以次充好、運維責任不落實等問題,這些問題暴露出不少地方項目申報和建設質量責任落實不到位,審核工作不嚴不實。

國務院扶貧辦、國家能源局、財政部將會同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和地方電網公司對各省(區、市)自查上報的補助目錄和建設質量進行實地抽查,並委託開展第三方評估。對項目信息存在問題的地區和單位,將暫停補貼資金撥付並扣回此前撥付資金,責成糾正整改,並視情況輕重予以通報批評、約談問責,調減商業電站計劃指標。

2018年以來,一系列文件出臺,體現了能源局規範扶貧項目的決心。對眾多鑽空子的人來說,秋風將至。

(文中所提公司、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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