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蘭縣出台扶貧車間認定及補助資金申報辦法

為大力推進“扶貧車間”發展,促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近就地就業,助推脫貧攻堅,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扶持發展“扶貧車間”促進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意見》(甘政辦發[2018]134號)文件精神,縣人社局積極協調縣財政局、縣扶貧辦及時制定出臺了《皋蘭縣扶貧車間認定辦法》及《皋蘭縣扶貧車間補助資金申報辦法》。扶貧車間認定辦法及補助資金申報辦法的出臺,為下一步全縣加快建設“扶貧車間”,穩定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近就地就業提供了建設依據。

扶貧車間是指以扶貧為目的,設置在鄉鎮(村),解決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就近就地就業問題。特點是:只是加工或生產車間,不是經營主體,只負責某個產品的簡單生產加工環節,而不是整個生產加工過程,以勞動密集型的輕工紡織和農產品加工為主。條件是:有一個成熟的企業為後盾、有成熟的產品為前提、有成熟的市場為關鍵。扶貧車間的類型主要包括:一是利用鄉鎮、村集體閒置土地、房屋創辦的廠房式“扶貧車間”;二是設置分散加工手工產品等居家式“扶貧車間”;三是依託農村“三變改革”,通過“合作社+農戶”的模式,引導貧困勞動力到合作社務工,領取工資的合作社式“扶貧車間”;四是依託各類電商設立,線上線下相結合,實體和虛擬相補充的“互聯網+”式“扶貧車間”以及其他類型的“扶貧車間”。根據文件精神,各類企業等經濟組織興辦的符合上述要求,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10名以上或佔用工總數20%以上就業並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按時足額髮放勞動報酬的加工車間,可向縣人社局提出“扶貧車間”認定申請。

下一步,縣人社局將及時組織人員深入各鎮、各企業,大力宣傳建設“扶貧車間”各項扶持政策,引導和鼓勵各類建設主體,因地制宜,有效整合資源發展建設“扶貧車間”,積極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近就地就業,增加貧困勞動力務工收入,全力助推脫貧攻堅。

(供稿人:皋蘭縣就業局王春燕 責任領導:張俊宇 責任編輯:楊勤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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