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保僱主責任險或團體意外險有什麼區別?

責任險是一個比較大的概念,指保險人承保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險種。

比如旅遊險中的“個人及寵物責任”、車險的“第三者責任”、家財險中的“熊孩子責任”、“出租人責任”等都屬於責任險的範疇,而今天的主題——僱主責任險,是責任險重要的組成部分,在鼓勵創業的今天,僱主責任險對於創業者、尤其是中小企業主有著重大意義。

僱主責任險與團體意外險同屬企業險,都是由企業為在職員工統一投保的,是對企業及企業員工的保障,那麼僱主責任險與團體意外險有哪些不同側重點,兩者有何區別呢?

一、保障內容的不同

下圖是小編在中民保險網整理的團體意外險,可以看到,團體意外險主要的保障內容為:意外身故/傷殘+意外醫療+住院津貼。

企業投保僱主責任險或團體意外險有什麼區別?

其中誠泰團意險另含疾病住院醫療保障;平安貼心守護含公共交通意外保障。總體來說,團體意外險主要針對的是員工的人身意外保障。

我們再以中民保險網的兩款產品為例來看看僱主責任險的主要保障內容,可以看到其保障責任的範圍仍然包含了意外傷害+意外醫療+津貼保障。而不同之處就是僱主責任險包含了更多的保障,例如這兩款產品都包含的【職業病保障】。

企業投保僱主責任險或團體意外險有什麼區別?

員工如果因工作原因患上職業病,不屬於團意險的保障範圍,而企業主仍然要承擔賠償責任,對員工及其家屬負責,【職業病保障】則避免了這一情況。

同時,員工出險,企業的損失不僅僅是員工的醫療費用,在員工離崗期間,員工失去勞動收入,公司在人力成本上也會承受一定的損失。企業還可能因此面臨勞動糾紛等,【誤工費】和【法律費用】的保障十分貼心。

二、保險標的、保障對象、作用的不同

僱主責任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僱主,其保險標的是僱主對僱員在法律上應負的責任;團體意外險是為被保險人的生命或身體提供保險保障,其保險標的是人的生命或身體。

企業投保僱主責任險或團體意外險有什麼區別?

①僱主責任險的作用

僱主責任險是為緩和勞資糾紛,保障僱員的利益而產生並發展起來的,其客觀上還起到保障僱主權益的作用,因此許多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僱主責任險。

若僱員在工作中身體受到傷害,僱主對此負有法律責任,則僱主應當賠償員工的損失。但是由於種種原因,或者無力支付賠償,或者雙方協商不成,僱員的權益常常得不到完全的保護,有時不得不訴諸法庭。

而僱主責任險具有償付的替代性和保障性特徵,即代替被保險人(僱主)承擔對僱員因工受傷、身故或患有關職業病的經濟償付責任,既保障了僱員的利益,又保障了僱主免受經濟賠償、給付的風險。

②團意險的作用

企業為了招攬人才、善用人才,會建立自己的企業福利體制,而為員工投保高保額的保險就是企業福利之一。高保額意味著高保障,高保障意味著員工個人價值較高,員工受重視程度高。由於意外傷害保險具有保費低、保障高、手續簡便等特點,因此廣受企業青睞。

意外傷殘保險金付給被保險人,可以減輕其暫時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收入減少的壓力,可以應付突然增加的費用,維持生活水平。並且,在意外傷害保險金之外,被保險人或其家屬還可以向單位要求其他的賠償金、撫卹金或救濟金。

綜上所述

團體意外險和僱主責任險雖然都是企業險,在投保人、投保手續及費率決定因素等方面類似,在保險標的、被保險人、對企業的作用等方面是不同的。

站在企業主的角度,投保團意險是給予員工的福利保障,也是對員工重視的體現;投保僱主責任險則保障了企業有能力承擔對員工的責任,同時保障了企業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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