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見藥物配伍禁忌彙總
配伍禁忌指藥物在體外配伍,直接發生物理性的或化學性的相互作用會影響藥物療效或發生毒性反應,一般將配伍禁忌分為物理性的(不多見) 和化學性的(多見) 兩類。
1、水溶性維生素注+kcl
分析:加入強電解質可產生同離子效應、點位中和作用、鹽析作用等,使水溶性維生素中的有機酸鹽(泛酸、維生素C、甘氨酸、乙二胺四醋酸等)、有機鹼鹽(維生素B1、維生素B6等)和羥苯甲酯溶解度降低,從而自溶液中析出,不溶微粒增加。
2、速尿+多巴胺+葡萄糖注射液
分析:呋塞米為加鹼製成的鈉鹽注射液,鹼性較高,故靜脈注射時宜用氯化鈉注射液稀釋,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釋。臨床上常與多巴胺合用加強其利尿功能,但有報道兩藥混合後顏色有輕微變化。
建議臨床上若病情需要使用這兩種藥物時,分開使用,也不應連續輸注,最好中間輸注0.9%生理鹽水,即輸注順序多巴胺→生理鹽水→速尿。
3、地塞米松+VitB6
分析:兩藥的濃溶液在同一容器中混合可產生混濁或沉澱。VitB6 為水溶性物質製成的鹽,其本身不受PH變化而析出,但可導致水不溶性的酸性物質製成的鹽地塞米松磷酸鹽等產生沉澱。
4、多烯磷脂酰膽鹼+kcl
分析:多烯磷脂酰膽鹼為澄清膠體溶液,不可與其他任何注射液混合注射,若要配製靜脈輸液,只能用不含電解質的葡萄糖溶液稀釋,嚴禁用電解質溶液,以免其穩定性遭破壞。
5、Vitc+vitk1
分析:VitK1可被VitC破壞而失效。
使用緣由:VitK1可被肝臟利用來合成凝血酶原VII,IX,X因子,VitC可參與體內氧化還原及糖代謝過程,增加毛細血管緻密性而降低其通透性與脆性,加速血液凝固,刺激造血功能。從藥理、病理學方面分析,兩藥合用是有利的。
不能配伍原因:VitC具有較強的還原性,與醌類藥VitK1混合後可發生氧化還原反應,而致VitK1療效降低。
6、胰島素+VitC
分析: VitC有較強的還原性,與胰島素混合使用,導致胰島素失活。
7、頭孢曲松+葡萄糖酸鈣
分析:頭孢曲松與含鈣藥物(包括含鈣溶液)聯用有出現頭孢曲松鈉—鈣鹽沉澱可導致致死性不良事件。故不宜將兩者混合或同時使用,即使是在不同部位使用不同給藥方式,且在使用頭孢曲松48h內不宜使用含鈣藥物。
8、vitk1+kcl
分析:有報道維生素K1與氯化鉀有配伍禁忌,氯化鉀可使維生素K1含量下降30%多。
9、氨茶鹼注+氨溴索注+α糜蛋白酶
分析:氨茶鹼PH近9.6,鹼性較強,氨溴索在PH>6.3的溶液中可導致氨溴索遊離鹼沉澱。α糜蛋白酶注水溶液以PH3~4時最穩定。氨茶鹼+氨溴索、氨茶鹼+α糜蛋白酶注不宜混合配伍。
10、Vitc+肌苷
分析:理化配伍禁忌,同瓶混合輸注,療效下降,不良反應增加。
11、葡萄糖酸鈣注+地塞米松磷酸鈉注
分析:葡萄糖酸鈣含2價鈣離子,地米為地塞米松磷酸鈉, 磷酸鹽與鈣反應,生成磷酸鈣沉澱,不能混合滴注。
12、奧美拉唑+vitC
分析:奧美拉唑具有亞硫酰基苯丙咪唑的化學結構,具弱鹼性。在酸性條件下很不穩定,易變色或聚合沉澱。本品配製的溶液不應與其他藥物混合或在同一輸液中合用。
13、奧美拉唑+5%GS
分析:奧美拉唑具有亞硫酰基苯丙咪唑的化學結構,具弱鹼性。在酸性條件下很不穩定,易變色或聚合沉澱。宜用NS做溶媒。
14、β-內酰胺類藥物不可與酸性或鹼性藥物配伍
分析:頭孢菌素類(特別是第一代頭孢菌素)不可與高效利尿藥(如速尿)聯合應用,防止發生嚴重的腎損害。青黴素類中的美西林也不可與其配伍
15、頭孢西丁鈉與多數頭孢菌素均有拮抗作用 ,配伍應用可致抗菌療效減弱。與氨曲南配伍,在體內外均起拮抗作用。
16、氨基糖苷類藥物不宜與具有耳毒性(如紅黴素等)和腎毒性(如強效利尿藥、頭孢菌素類、右旋糖苷類、藻酸鈉等)的藥物配伍,也不宜與肌肉鬆弛藥或具有此作用的藥物(如地西泮等)配伍,防止毒性加強。本類藥物之間也不可相互配伍。
17、氨基糖苷類(如阿米卡星、奈替米星等)與β內酰胺類抗生素(如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混合時可導致相互失活而降低療效,連續輸注時應中間輸注0.9%生理鹽水衝管。同時這兩類藥聯合常可使腎毒性增加。
18、卡馬西平與苯巴比妥、苯妥英鈉合用時,可加速卡馬西平的代謝,使其濃度降低;而煙酰胺、抗抑鬱藥、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異煙肼、西咪替丁等藥均可使卡馬西平的血藥濃度升高,使之易出現毒性反應。此外,抗躁狂藥鋰鹽、抗精神病藥硫利達嗪與卡馬西平合用時,易致本品出現神經系統中毒症狀。卡馬西平也可減弱抗凝血藥華法林的抗凝作用。而與口服避孕藥合用時,可發生陰道大出血及避孕失敗。故合用時應特別注意。
19、抑制腸道菌群的藥物可抑制柳氮磺吡啶在腸道中的分解,從而影響5-氨基水楊酸的遊離,有降效的可能,尤以各種廣譜抗菌藥物為甚。
20、鹼性藥物、抗膽鹼藥物、H2受體阻滯劑均可降低胃液酸度而使喹諾酮類藥物的吸收減少,應避免同服。
21、四環素類避免與抗酸藥、鈣鹽、鐵鹽及其他含重金屬離子的藥物配伍,以防發生絡合反應,阻滯四環素類的吸收。牛奶也有類似的作用。
22、可待因類中樞鎮痛藥與中樞抑制藥合用,可產生相加作用。
23、右美沙芬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可致高燒、昏迷,甚至死亡。
24、麻黃鹼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可引起血壓過高。
25、嗎啡禁與氯丙嗪注射液合用。哌替啶不宜與異丙嗪多次合用,以免發生呼吸抑制;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合用可引起興奮、高熱、出汗、神志不清。芬太尼也有此反應。
26、抗抑鬱藥不宜與MAOI合用。因二者作用相似,均有抗抑鬱作用,合用時必須減量應用。另外,也不宜與擬腎上腺素類藥物合用。抗抑鬱藥可增強擬腎上腺素藥的升壓作用。
27、曲馬多忌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因二者作用相悖,相互抵消。
28、左旋多巴禁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麻黃鹼、利血平及擬腎上腺素藥合用。卡比多巴不宜和金剛烷胺、苯扎託品、丙環定及苯海索合用。
29、西咪替丁不宜與抗酸劑、甲氧氯普胺合用,如必須合用,應間隔1小時。此外,也不宜與茶鹼、苯二氮卓類安定藥、地高辛、奎尼丁、咖啡因、華法林類抗凝藥、卡託普利及氨基糖苷類藥物配伍。
30、酶類助消化藥不宜與抗酸劑合用,否則,使其活性降低。
31、胃動力藥(多潘立酮、西沙必利)不宜與抗膽鹼藥合用,作用相互抵消。
32、思密達可影響其他藥物的吸收,如必須合用時,應在服用本品前1小時服用其他藥物。
33、鐵劑不宜與含鈣、磷酸鹽類、鞣酸的藥物及抗酸劑和濃茶合用,否則,可形成沉澱,影響其吸收;與四環素類合用,可相互影響吸收。
34、維拉帕米不宜與β受體阻滯劑合用,否則,會產生低血壓、心動過緩、傳導阻滯,甚至停搏。
35、大環內酯類藥物可抑制茶鹼的正常代謝。兩者聯合應用,可致茶鹼血濃度的異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聯合應用時應進行監測茶鹼的血濃度,以防意外。
克拉黴素可使地高辛、茶鹼、口服抗凝血藥、麥角胺或二氫麥角胺、三唑侖均顯示更強的作用,對卡馬西平、環胞素A、己巴比妥、苯妥英鈉等也可有類似的阻滯代謝而使作用加強。外,氟喹諾酮類也可抑制茶鹼的代謝。
二、孕婦用藥禁忌一覽表
孕婦用藥,有一些藥物是可以突破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會對胎兒的生長髮育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如流產、胎兒畸形,先天性疾病,甚至導致胎兒死亡等。因此,妊娠期用藥安全問題十分重要。
美國藥物和食品管理局(FDA)頒佈的對妊娠的危險性等級標準為:
A類
對照研究顯示無害。已證實此類藥物對人胎兒無不良影響,是最安全的。
B類
對人類無危害證據。動物實驗對胎畜有害,但在人類未證實對胎兒有害,或動物實驗對胎畜無害,但在人類尚無充分研究。
C類
不能除外危害性。動物實驗可能對胎畜有害或缺乏研究,在人類尚缺乏有關研究,但對孕婦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
D類
對胎兒有危害。市場調查或研究證實對胎兒有害,但對孕婦的益處超過對胎兒的危害。
X類
妊娠期禁用。在人類或動物研究,或市場調查均顯示對胎兒危害程度超過了對孕婦的益處,屬妊娠期禁用藥。
常用藥物的等級標準:
1、抗組胺藥:
撲爾敏(B)、西米替丁(B)、苯海拉明(B)、異丙嗪(C)
2、抗感染藥:
(1)驅腸蟲藥:龍膽紫(C)
(2)抗瘧藥:氯喹(D)
(3)抗滴蟲藥:甲硝唑(B)
(4)抗生素:丁胺卡那黴素(C)、慶大黴素(C)、卡那黴素(D)、新黴素(D)、頭孢菌素類(B)、鏈黴素(D)、青黴素類(B)、四環素(D)、土黴素(D)、金黴素(D)、桿菌肽(C)、氯黴素(C)、紅黴素(B)、林可黴素(B)、多粘菌素 B (B)、萬古黴素(C)
(5)抗結核病藥:乙胺丁醇(B)、異煙肼(C)、利福平(C)、對氨水楊酸(C)
(6)抗真菌藥:克黴唑(C)、咪康唑(C)、制黴菌素(B)
(7)抗病毒藥:金剛烷胺(C)、阿糖腺苷(C)、病毒唑(X)、疊氮胸苷(C)、無環烏苷(C)
3、抗腫瘤藥:
博來黴素(D)、環磷酰胺(D)、瘤可寧(D)、順鉑(D)、阿糖胞苷(D)、更生黴素(D)、噻替哌(D)、柔紅黴素(D)、阿黴素(D)、氟尿嘧啶(D)、氮芥(D)、馬法蘭(D)、氨甲蝶呤(D)、長春新鹼(D)
4、植物神經系統藥:
1.擬膽鹼藥:乙酰膽鹼(C)、新斯的明(C)
2.抗膽鹼藥:阿托品(C)、顛茄(C)、普魯苯辛(C)
3.擬腎上腺素藥:腎上腺素(C)、去甲腎上腺素(D)、麻黃鹼(C)、異丙腎上腺素(C)、間羥胺(D)、多巴胺(C)、多巴酚丁胺(C)、間羥舒喘寧(B)、羥卞羥麻黃鹼(B)
5、中樞神經系統藥物 :
1.中樞興奮藥:咖啡因(B)
2.解熱鎮痛藥:乙酰水楊酸(C/D)、非那西丁(B)、水楊酸鈉(C/D)
3.非甾體抗炎藥:吲哚美辛(B/D)
4.鎮痛藥:可待因(B/D)、嗎啡(B/D)、阿片(B/D)、哌替啶(B/D)、納洛酮(C)
5.鎮靜,催眠藥:異戊巴比妥(C)、戊巴比妥(C)、苯巴比妥(B)、水合氯醛(C)、乙醇(D/X)、安定(D)、硝基安定(C)
6.安定藥:氟哌啶(C)、氯丙嗪類(C)
7.抗抑鬱藥:多慮平(C)
6、心血管系統藥物:
1.強心甙:洋地黃(B)、地高辛(B)、洋地黃毒甙(B)、奎尼丁(C)
2.降壓藥:可樂寧(C)、甲基多巴(C)、肼苯達嗪(B)、硝普鈉(D)、哌唑嗪(C)
3.血管擴張藥:亞硝酸異戊酯(C)、潘生丁(C)、二硝酸異山梨醇(C)、硝酸甘油(C)
7、利尿藥:
雙氫克尿噻(D)、利尿酸(D)、速尿(C)、甘露醇(C)、氨苯蝶啶(D)
8、消化系統藥:
複方樟腦酊(B/D)
9、激素類:
1.腎上腺皮質激素:可的松(D)、倍他米松(C)、地塞米松(C)、氫化潑尼松(B)
2.雌激素:已烯雌酚(X)、雌二醇(D)、口服避孕藥(D)
3.孕激素:孕激素類(D)
4.降糖藥:胰島素(B)、氯磺丙脲(D)、甲磺丁脲(D)
5.抗甲狀腺藥物:丙基硫氧嘧啶(D)、他巴唑(D)
三、靜脈滴注藥物配伍禁忌表
靜脈滴注是臨床常用的治療手段,但許多靜脈滴注藥物之間存在著配伍禁忌,需要藥師朋友們掌握並應用到工作中!
四、中西藥配伍禁忌一覽表
配伍禁忌是指兩種以上藥物混合使用或藥物製成製劑時,發生體外的相互作用,出現使藥物中和、水解、破壞失效等理化反應,這時可能發生渾濁、沉澱、產生氣體及變色等外觀異常的現象。
物理性配伍禁忌是某些藥物配合在一起會發生物理變化,即改變了原先藥物的溶解度、外觀形狀等物理性狀,給藥物的應用造成了困難。
化學性配伍禁忌即某些藥物配合在一起會發生化學反應,不但改變了藥物的性狀,更重要的是使藥物減效、失效或毒性增強,甚至引起燃燒或爆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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