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論文藝領域的監督執紀問責

文藝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之我見

一家之言:論文藝領域的監督執紀問責

黨在各級組織設立紀檢監察機構,是非常必要的。與法律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等外部監督不同的是,黨的紀檢監察組織屬於黨自設的自我監督機構。如果把黨組織比作一個身體,紀檢監察組織就是身體裡的自潔與免疫系統,是維繫肌體純潔與健康的必須保障。

文學與藝術工作是國家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精神文明體系中最活躍、最顯現、最具直接影響力的方面,文藝既是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生態文明的見證者,又是文化方向的風向標,和國民文明水平、精神訴求的顯示器,更是整個精神文明建設成就的測試劑。《易經》說:“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一個國家、一個地區文藝工作的狀態、文藝創作的方向、文藝作品的數量和質量,乃至文藝工作者隊伍整體狀態,不單關乎人民群眾精神需要的滿足和社會文明水平的提高,更是事關人心向背、力量聚散和黨執政興國的基礎穩固與否的國之大計。為此,黨的歷屆最高領導人都對於文藝工作都非常重視,親自講、親自抓、親自過問,具體問題具體指示。黨和國家最高領導人對於文藝工作的這個重視程度,在整個中華文明史裡是少見的,放眼全球也是罕見的。所以,從建黨以來,我黨始終如一地重視、支持和善待文藝工作。這種重視體現在:首先,將文藝工作納入發展大局和興國大計中同謀劃、同推進,始終將廣大文藝工作者團結在周圍,使之成為革命和建設力量的有機組成;其次,政治上明確地位、物質上全力傾斜,努力為文藝工作的繁榮發展創造條件、提供平臺,優待文藝工作者;最後,在文藝組織和團隊中設立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為文藝工作給予強有力的政治支持、組織保障和紀律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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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在文藝組織和團隊中設立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對於文藝大繁榮大發展是具有非凡意義的。文藝工作是一個寬泛的概念,涉及的領域之廣、縱深之長,是其他精神文明建設乃至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難以匹敵的。但是,文藝工作的核心是文藝工作者,雖然這些人可能分佈在各行各業、各個階層,有著不同的年齡、性別、職業、民族、宗教、國籍,但終歸是一個個具體的人。所以,黨對於文藝工作領導,其本質就是對一個個具體的文藝工作者的領導。如何讓一個寬泛而抽象的工作做到有序發展、科學管理和強力推進,如何讓一個個分散分佈、情形各一的個體既能保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藝術個性與蓬勃活力,又能實現“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的同步與共振;既要“萬馬奔騰”,又要有效制約“害群之馬”,是對黨的各級組織工作水平和領導藝術的重要考驗。在文藝組織和文藝團體中設立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構,其實質意義就在於在文藝浪潮和廣大文藝工作者隊伍中擎起了大旗、指明瞭方向、提供了保障、添加了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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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黨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廣大文藝工作者緊緊扣唱響“五個好”(中國共產黨好、偉大祖國好、各族人民好、社會主義好、改革開放好)主旋律,以“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為基本使命,以前所未有的熱情和藝術靈感,創作了一大批主題思想積極健康、藝術形式豐富多彩、精神營養厚實全面的文藝作品,為繁榮文藝市場、豐富精神寶藏、鼓舞民心士氣發揮了重大作用。但不容忽視的是,在當前的文藝工作和文藝工作者隊伍,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首先,是個別文藝工作者有背離主流意識形態的傾向。個別藝術工作者將傳統文化的復興機械地理解為對過去一切思想、文化的照搬和復辟,一些含有濃厚的封建思想、迷信色彩、陳規陋習在一些文藝作品中沉渣泛起,時有出現;一些文藝作品打著文化借鑑、“拿來主義”、“與國際接軌”的旗號,枉顧我國道德傳統、文化背景和國情實際,鼓吹和販賣來自西方社會的享樂主義、拜金主義、娛樂至上思想。這些明顯有違主流意識形態的思想傾向,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大眾審美、荼毒了受眾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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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部分文藝工作者創作動機不純。在當前文藝作品市場化的大背景下,一個成功的文藝作品,必然是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但衡量的首要標準是社會效益。影響經濟效益的因素主要有受眾需求、營銷策略等外部條件,影響社會效益效益的來源則主要是藝術作品本身。所以,一個合格的文藝工作者,首先要把握的尺度是藝術標準、藝術規律和價值取向。但部分文藝工作者本末倒置、輕重顛覆,表現出為博受眾眼球、為賺取商業利潤而創作的傾向。有的藝術作品或活動以怪為美、以醜為美,遠離或者徹底違背藝術標準、藝術規律;一些藝術作品以“低俗、庸俗、媚俗”為能事,充斥著張揚肉慾、刺激感官的內容,公然挑戰公序良俗和主流價值標準。銅臭滾滾,難有清風正氣;利慾薰心,何來佳作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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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文藝創作行風不正的問題。文藝工作是上層建築、精神產品,文藝創作允許並鼓勵合理想象、自由發揮,但文藝創作絕不是絕對的自由王國,文藝作品更不是徹底的無本之木、無源之水。藝術高於生活,但也源於生活。任何違背了“切近實際、切近生活、切近群眾”原則的藝術作品,無論有著多麼華麗炫目的外衣,其實質終歸是空虛的,是沒有根基、沒有生命的“空中樓閣”。藝術品可以有浪漫,但藝術工作本身必須紮實,藝術態度必須是誠懇的、嚴謹的。一些藝術作品玩弄史實、罔顧真相,把“戲說”、惡搞當作藝術創新;一些藝術作品脫離實際,歪曲人民群眾的真情實感和審美判斷,造作“藝術怪胎”;一些文藝創作特別是網絡文學粗製濫造,為追求點擊率、更新速度“日書萬言”,錯別字滿篇、荒唐話扎堆,毫無質量和格調可言;個別文藝工作者張口閉口探究人性,但在藝術作品中卻偷換概念,將創作重點由人性之“性”轉移到性別之“性”上,以部分屬性替代完整特徵,以色情描寫主宰情節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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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就是個別文藝工作者持身不正、律己不嚴、才德難匹的問題。文藝工作者的創作成果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產品,關乎人心、涉及心靈,莫要說那些大紅大紫、粉絲眾多的明星級人物,即就是普通的文藝工作者,其作品或活動也必然有受眾、有關注,或多或少地有社會影響。許許多多的的文藝工作者既承擔了文藝產品生產者的職責,也扮演了精神領袖、靈魂導師、人格楷模的角色。因此上,一個文藝工作者不但要作品優秀,更要人品過硬,德才兼備、知行合一。但是,個別文藝工作者“一白遮百醜”,在擁有相當藝術素養之後輕視道德修養,出現藝術水平和人格價值不相稱、兩張皮的現象,甚至追求低級趣味,敗壞道德倫理;一些文藝工作者在作品或者口頭上宣揚一套、表現一套,但在現實的做人處世上奉行另一套,言行不一、兩面三刀,人格分裂、虛偽透頂、面目可憎;有的文藝工作者極盡技巧、挖空心思,捉法律的迷藏、找法律的漏洞、打法律的擦邊球,在內容監管、版權保護、市場秩序、稅賦繳納等方面損人利己、損公肥私、擾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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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些不良傾向,總體來說有輿論監督、法律制裁、行業規範約束、文藝工作者自律等手段,但總歸來說以黨組織以及紀檢機構的紀律約束為最佳選擇。首先,來自黨組織和紀檢機構的紀律約束是一種保護性的約束機制。輿論手段過於寬泛、分散,有時也容易出現標準不一、眾說紛紜的場面;法律制裁過於嚴厲,容易“一棒子打死”,不利於締造寬鬆、適度寬容的文藝創作環境,或者又難以下手,特別是那些具有傾向性、矛頭性問題,初看似有,但若上升到擺事實、重證據的法律層面,又很難構成完整的違法或犯罪情形;自我約束則過度依賴文藝工作者本身的素質和修養。而黨組織及紀檢機構監督執紀問責的“四種形態”則非常適合文藝工作這個特殊行業。輕微傾向、微小問題以及一些社會危害性、影響力小的過失或者錯誤,都可以通過紀檢監察機構的談談心、紅紅臉、出出汗的手段予以合理處置,糾錯力度、處置範圍都可以控制在適當範圍而不致失當或擴散。文藝工作者需要保護,文藝領域的監督執紀問責也必須始終堅持“預防為主,治病救人”的原則,只有對極少數價值觀錯位、傾向明顯錯誤、社會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的行為,才能提升到紀律處分、法律制裁的層面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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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發揮文藝組織和文藝團體的黨組織和紀檢機構的作用,對於糾正文藝領域的不良傾向、不良作風有著非常積極有效的作用,但實際工作中也不難發現,文藝領域的監督執紀問責也普遍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首先,責任主體難以明確。文藝工作者廣泛分佈各地、各行各業,按說黨委宣傳、文化、教育、文聯、公安、網絡信息安全等部門以及人員所在的地區、單位均有責任管轄權限,但這些行業、部門、機構之間又容易出現推諉扯皮、等待觀望等情形,要麼不出手,要麼亂出手,缺乏責任明確、權責統一的管理主體。其二,執紀體系以及執紀標準不健全的問題。對於文藝組織和文藝團體的黨組織和紀檢機構而言,文藝領域的監督執紀問責是新時代新形勢下的一項新任務。特別是當前網絡媒體蓬勃興起,人人有話筒、處處是平臺的傳播環境之下,把好意識形態領域的總舵,引導好文藝發展繁榮的方向,已日益成為考驗各級黨組織執政興國能力的重要方面。在各文藝組織和文藝團體設立黨組織並派駐紀檢機構也是近幾年才落實的舉措,所以在體系完善、制度建設等方面,相必而言已稍顯滯後。其三,部分黨組織及負責人對於形勢分析不透、對於任務不甚明確,甚至放任自流、漠視不理的心態也時有存在。這些問題,還需要文藝組織及文藝團體中的各級黨組織及紀檢機構在工作中不斷研究、不斷探索,以對黨的事業負責、對人民群眾負責、對中華文化負責的態度,紮紮實實予以解決。(作者系華亭縣文聯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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