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看如何只用简单三个字!轻易摧毁别人一生!

湖南长沙有个小妹妹,感情受挫,欲跳楼,下面看热闹的人,一句“快跳啊,要想跳早就跳了”。小妹妹跳了……


爆炸!看如何只用简单三个字!轻易摧毁别人一生!

成都,一位穿着内衣的姑娘骑在窗口犹豫不决,想不开的她在生与死之间徘徊着——然而,围观者却屡屡传来起哄声,快跳啊,别折腾啊,有能耐你跳下来,甚至还有口哨声,一瞬间,女子从侧窗跳下来,死亡。

广东一男子,患有忧郁症,爬上三层建筑物楼顶,欲跳楼,围观者同样的起哄,男子纠结不堪,怕被别人笑话,又怕被别人误以为假装犹豫,跳楼,重度残疾。

……围观者的快感从何而来?围观者的仁义和道德在哪?围观者的心态变化是怎样的?围观者随便的一句话,背后却是一条生命。

就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当别人遭受困难的时候,你可以选择视而不见,但不要像催命鬼一样,让人家赶快去死。否则,你就是一个行走的僵尸。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尽管看客变成围观者,劣根性未改变!

本文所表达的主题是一句话,这个围观者可以引申为键盘侠,冷漠人,不明是非之人等等,而跳楼可以理解成各种事件,大家把围观者理解的层次多一点,就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我们永远在讨论“跳楼者”的自由意志和生命质量,“围观者”的自由意志和态度意愿,却忘了说跳楼者和围观者之间的某种联结——对生命的漠视。

当跳楼醉翁之意不在酒,如果把跳楼作为威胁人的工具,这种本身就是不道德,应该进行谴责,当人们同情心一次又一次进行挑战,那么就会出现“看热闹不嫌事大”,“搬个马扎看看戏”等等。尊重生命从本身开始。

道德可以分两种,一种是义务的道德,违反了就犯罪;另一种是愿望的道德,引导着法律的价值追求。在这个条件下,所有人都不会希望看到因为围观者起哄而导致跳楼事件发生,也不希望跳楼者以“自杀”当成威胁。

能不能追究让围观者和跳楼者要挟的法律责任,我觉得是有必要的!!个人拙见!

谢谢大家,评论并关注我! 希望大家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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